14.0.1 接户线是指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与用户建筑物外第一支持点之间的架空导线。
14.0.2 1kV~10kV接户线的档距不宜大于40m。档距超过40m时,应按1kV~10kV配电线路设计。1kV以下接户线的档距不宜大于25m,超过25m时宜设接户杆。
14.0.3 接户线应选用绝缘导线,1kV~10kV接户线其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铜芯绝缘导线为25mm2;
铝芯绝缘导线为35mm2。
1kV以下接户线的导线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选择,且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铜芯绝缘导线为10mm2;
铝芯绝缘导线为16mm2。
14.0.4 1kV~10kV接户线,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40m。1kV以下接户线的线间距离,不应小于表14.0.4所列数值。1kV以下接户线的零线和相线交叉处,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加强绝缘措施。
表14.0.4 1kV以下接户线的最小线间距离m
14.0.5 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kV~10kV为4m;
1kV以下为2.5m。
14.0.6 跨越街道的1kV以下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有汽车通过的街道为6m;
汽车通过困难的街道、人行道为3.5m;
胡同(里、弄、巷)为3m;(www.xing528.com)
沿墙敷设对地面垂直距离为2.5m。
14.0.7 1kV以下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为0.3m;
与接户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为0.8m;
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为0.75m;
与墙壁、构架的距离为0.05m。
14.0.8 1kV以下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在弱电线路的上方为0.6m;
在弱电线路的下方为0.3m。
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
14.0.9 1kV~10kV接户线与各种管线的交叉,应符合表13.0.8和表13.0.9的规定。
14.0.10 1kV以下接户线不应从高压引下线间穿过,严禁跨越铁路。
14.0.1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的接户线,不应在档距内连接。跨越有汽车通过的街道的接户线,不应有接头。
14.0.12 接户线与线路导线若为铜铝连接,应有可靠的过渡措施。
14.0.13 各栋门之前的接户线若采用沿墙敷设时,应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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