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看来,可以从知识整体性角度来认识三维目标。知识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所积累的经验的总结,是人类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这些经验经过科学和实践的检验,再被抽象化、符号化,最终成为知识。人类是知识的创造者和使用者,知识来源于实践,最终又被应用于指导实践,在这一知识的转化和迁移中,知识的价值得以实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知识。那如何理解技能呢?知识与技能间又包含着怎样的关系呢?
从认知心理学角度来看,根据知识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将知识划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三维目标中第一维度的知识便属于陈述性知识,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内部联系在人脑的反应;技能属于程序性知识,是完成任务的一种可操作性方式或程序在人脑的反应。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知识与技能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技能实际上可以作为一种知识,是知识的另一种形式。由此,可以认为知识与技能目标是知识内容上的具体表现。人在获取知识的同时,伴随着对知识形成所进行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从中能够看到,知识与技能目标的达成,蕴含着与之相适的过程与方法。
从认知和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可认为是认知思维的操作和体验,即“运用记忆、理解、分析、评价、创造的认知思维完成知识、技能向能力的转化过程”,是学生通过知识的学习,在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中,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的能力转化过程。这与人类创造知识并将其用于解决问题是相符的。“过程”是问题解决的过程,“方法”是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所以,过程与方法目标可作为三维目标的第二维,将其表述为学习和理解知识的内在形式,包括思考方式、表达方式及解决问题的各种方法。(www.xing528.com)
人类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需要体会和感悟隐藏在知识背后被人们所赋予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任何学科,在其知识的每一个环节,都与之对应着一定的自然、社会及人类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所以,对知识的学习,不仅在于掌握知识本身,更在于了解知识的形成过程,并从知识形成的过程中感悟其所蕴含的情感态度。这种“情感”“态度”“价值观”是人类创造知识时所分别表现出的内心情感、某种行为反应倾向以及某种稳定的认知。
基于此,不难看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者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作为三维目标中的第三个维度。这一维度的达成,一方面离不开前两个维度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又能提升前两个维度的价值和意义,三个维度共同作用于学生核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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