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发展”的理念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想与我国的生态文明实践结合形成的理论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我们要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11]这一论述从根本上指出了绿色发展的目标。
在具体实践中,十八大以来我党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中国社会主义特色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增加到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提供了具体实施措施。
根据上文中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分析,对生产条件的控制是实现合理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化的前提。这一原则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体现为“生态保护红线”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中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这一要求的指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生态红线的划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在生态保护中的计划性。
在具体的实行中,我们认为首要之处为由国家作为联合生产者的代表承担对公共资源的控制,对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视,在经济规划中纳入对生态因素的考虑,将生态红线作为经济决策的制约因素之一并严格遵守。在全球生产体系中加快产业升级的速度,摆脱对出口型制造业的依赖。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对超额排放的企业、决策中忽视生态环境的行政机构进行严厉的处罚。在企业层面,对企业的污染排放进行严格的监管,鼓励企业对污染物的净化处理。在社会层面,鼓励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社会的自发保护。从国家、企业自身、社会多方约束生态问题中资本与市场的力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1]基金项目:本文为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靳晓春,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3页。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页。(www.xing528.com)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79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79-580页。
[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18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28-929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9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12页。
[11]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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