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解释原则与历史逻辑:对现代实践哲学的内在支撑解析

解释原则与历史逻辑:对现代实践哲学的内在支撑解析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方面,在历史的逻辑下,现实的人之生存实践的历史性,内蕴着实践辩证法这一思维方式。只有在“历史的逻辑”下,实践的前提性、境遇性或历史性和过程性才获得重视,实践的辩证法才得以浮现,并最终使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成为可能。因此,对历史的考察必然回归现实的生活世界,回到现实的人的感性实践活动这一基地上来,展现为历史与实践思维方式的内在联结和不可分性。

解释原则与历史逻辑:对现代实践哲学的内在支撑解析

一方面,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下,依循历史的逻辑,按照历史性和历史主义的方法,才能克服以往认识论知识论抽象的实践观。

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活动”[25]。苏联哲学教科书体系的认识论是思维——存在二元论思维模式下的传统知识论和形而上学的反映论,认识被看成是主体与客体同时在场而对外物的反映。由于是被动的、消极的感受和反映对象,而忽略了认识主体的主体性,如主体的社会性、能动性创造性,以及生存的历史性等。这种认识论虽然也主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动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等,但是,这里的“实践”是单纯服务于认识的,是第二性的,是抽象的。因为,这种传统的苏联教科书式的认识论考察,是在排除了历史唯物主义之后而引入实践观的。在这种情况下,认识主体被看成是孤立的而非社会历史中的人,存在也被看成是自然对象而非社会历史的存在,实践必然被抹去社会历史条件和具体的交往关系。这方面刘福森教授的讨论极为准确和精当,他认为:“传统教科书的认识论公式:实践—认识—实践,可进一步具体化为:实践—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实践。这里的作为一切认识基础的实践是产生感性认识的实践,只能是个体的直接实践,不可能是社会历史的实践。因为,感性认识只能从个人的直接实践中产生,不可能来自他人实践。而作为认识基础的实践只能是社会历史性的实践,即社会整体和历史之总和的实践整体。”[26]

显然,只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下,按照历史的逻辑,现代实践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所讨论的认识论才能克服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局限,走出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为哲学基本问题的二元论思维方式,而转向新的哲学基本问题: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也就是理论与实践或观念与现实的关系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在《形态》中在讨论了现实的人是如何生活、如何存在、如何创造社会历史以后,才开始关注意识、精神生产的原因之所在。他认为意识也经历了纯绵羊式的意识到自我建构的纯粹意识的进化过程,而且强调生产实践特别是体脑劳动的分工的决定性作用。进而主张,社会生活决定社会意识,观念的东西不外乎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头脑中改造过了存在而已。这表明,认识主体与客体都受制于社会历史的实践境遇,无论是认识主体的思维能力还是认识的问题域、对象的课题化等,都与具体的社会实践水平有关。或者说,人们生存、实践的历史性,直接影响认识的兴趣、目的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等。在马克思看来,存在着两个文本,一个是观念的文本,另一个是实践的文本,要理解观念的东西必须回到生活实践的地平线上。也就是说,实践是理解观念的钥匙,实践是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27]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以往为思辨而思辨的“纯粹的哲学”——旨在“解释世界”的理论形态的哲学,而是着眼于实践、服务于实践——“改变世界”、改造现实的革命的哲学,是科学性与革命性统一的哲学。所以,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问题,这一点为安德森在《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一书中所言明;而哈贝马斯的著作《理论与实践》则系统研究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在他看来,“历史唯物主义想要全面地说明社会进化,因此这种说明既涉及理论本身的形成联系,也涉及理论本身的运用联系”[28];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以实践的意图拟定的社会理论;这种理论避免了传统政治和近代社会哲学互补的缺陷,所以它把科学性要求同一种与实践相关的理论结构相联系”[29]。因而,哈贝马斯主张,批判的社会哲学通过理论对自身形成过程中的联系的反思有别于科学和哲学。科学不考虑结构联系,它客观主义地去对待自己的对象领域。哲学(传统哲学,笔者注)则相反,它太相信自己的起源,它用本体论的观点把自身的起源视作根基。批判的社会哲学通过理论对自身运用过程中的联系的预测有别于霍克海默所说的传统理论;它的公认的要求只能在成功的启蒙过程中,也就是说,只能在有关人员的实际对话中得到兑现;它拒绝人们以独白方式建立的理论、苦思冥想出来的要求,并且认为,迄今为止的哲学,尽管它也提出过自己的要求,但带有苦思冥想的性质。进而,可从三个方面解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科学、政治和公众舆论的关系的经验方面;从认识与兴趣的认识论方面;从肩负批判使命的社会理论的方法论方面。[30]

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下的实践观,才能确立起实践的总体性地位,如何做(How to do)的实践问题——H问题[31],以及应该怎么做的实践规范问题才能凸显出来,旨在拯救实践、拯救现代性的现代实践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解读才有了可靠的理论进路。

另一方面,在历史的逻辑下,现实的人之生存实践的历史性,内蕴着实践辩证法这一思维方式。

历史唯物主义与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历史”和“实践”的观点,或者说“历史的逻辑”和“实践的逻辑”。只有在“历史的逻辑”下,实践的前提性、境遇性或历史性和过程性才获得重视,实践的辩证法才得以浮现,并最终使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成为可能。因为,费尔巴哈之前的唯物主义者仅仅是自然唯物主义,看到的是自然界的物质性和客观性;费尔巴哈把人看成是自然界的最高存在,并用自然存在物来抽象地定义人,当他把视野转向人类社会时,由于偏执于“感性”而看不到“感性的实践活动”,用抽象的类本性来思考人,进而成为历史唯心主义者。可以说,历史始终在旧唯物主义哲学视野之外。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一切旧唯物主义者不了解感性的实践活动之于现实的人和社会历史的意义。而在马克思看来,历史是人们的生活过程,是人们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世界历史也是随着人们的劳动而不断生成的过程,而且不同于自然规律,历史规律是有目的的人的活动的规律。因此,对历史的考察必然回归现实的生活世界,回到现实的人的感性实践活动这一基地上来,展现为历史与实践思维方式的内在联结和不可分性。他对历史的说明是感性活动过程论的——实践过程论的;他对实践和感性活动的说明又总是强调历史性境遇的历史主义立场。正是在此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的逻辑内蕴着实践的思维方式——实践的逻辑、实践辩证法。这也就是为什么马克思注重劳动批判、生产批判和资本批判的原因。对感性实践活动的迷失与遮蔽是传统形而上学和旧唯物主义共同的局限。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就明确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心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32]

只有历史唯物主义凭借历史的逻辑,最终解除了以往对不变、永恒、绝对的实体论形而上学信念运动变化、生成与过程的历史性思维以及由此所确立的感性活动过程论或实践过程论,也就是实践的辩证法、实践的逻辑和实践总体的解释原则才成为历史唯物主义同历史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分野,成为现代实践哲学的内在特质。如果说新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是“历史的解释原则”,遵循“历史的思维逻辑”[33],那么,“历史的思维逻辑就是辩证法的逻辑”[34],而这种辩证法又超越了单纯概念的辩证法,而进展到现实的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的辩证法——实践的辩证法的基地。

总之,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解读为现代实践哲学是基于现当代西方哲学实践转向的总体境遇,通过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理解理路,特别是按照“以马解马”和走近马克思的理论诉求等,来彰显马克思哲学范式的转换及其所实现的哲学革命。然而,这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作的现代实践哲学的阐释和称谓,只有在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解释原则下才是可能的,而且二者在逻辑上是互释共容的。因此,它是对作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契合与理论支撑,既不同于西方传统实践哲学,也有别于当代西方实践哲学。

本文思想的主体发表在《哲学研究》2015年第3期,篇名为《现代实践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这里作了进一步调整与补充。

[1]基金项目:201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回归工程的人文本性——现代工程批判”(14FZX026);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与怀特海的哲学比较研究”(13ZXB001);中国政法大学人文社科规划项目 “历史、实践与过程”(12ZFG71001)。
作者简介:张秀华,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实践哲学和工程技术哲学。

[2]孙正聿:《三组基本范畴与三种研究范式——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历史与逻辑》,载《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3期。

[3]侯惠勤:《关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探讨》,《历史唯物主义的坚持、创新和话语权》(论文集),2014年版,第17页。

[4]葛兰西:《实践哲学》,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93-94页。

[5]葛兰西:《实践哲学》,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08页。

[6]王南湜:《进入现代实践哲学的理路》,《开放时代》2001年第3期。

[7]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8-49页。

[8]柯尔施:《马克思主义和哲学》,王南湜等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54页。

[9]葛兰西:《实践哲学》,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28页。

[10]葛兰西:《实践哲学》,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29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12]刘福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哲学——哲学观变革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79页。

[13]刘福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哲学——哲学观变革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79页。(www.xing528.com)

[14]杨耕:《光明日报》(光明讲坛),2014年11月24日。

[15]张秀华:《历史与实践:工程生存论引论》,北京出版社2011年版。

[16]《手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6页。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5页。

[18]Anne F.Pomeroy,Marx and Whitehead:Process,Dialectics,and Critique of Capitalism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4;L.Kleinbach Russell,Marx via Process.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Inc.,1982.

[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页。

[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3页。

[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5页。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0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7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

[25]《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05页。

[26]刘福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哲学——哲学观变革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80页。

[27]俞吾金:《实践诠释学——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和一般哲学理论》,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8]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29]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

[30]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

[31]徐长福:《走向实践智慧——探索实践哲学的新进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7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3页。

[33]刘福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哲学——哲学观变革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4页。

[34]刘福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哲学——哲学观变革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7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