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对都铎王朝早期的政治结构影响深远。土地从教会和国王名下转移到世俗贵族等有产者名下的过程中,教会的经济实力被削弱,国王实力得到增强。
教俗权之争一直是中世纪英国王权中颇为引人注意的问题。一般认为,两者处于“二元统一对立”的状态,而争夺财政权是其主要内容之一。作为英国最大的经济组织,教会在都铎王朝早期财政中的作用不可小觑。修道院解体之前,教会缴纳的教士税对都铎王朝早期财政的贡献比较大,只是在教会被国王控制以后,教士税占国家财政中的比重才逐渐降低。
作为英国最大的封建主,英国教会掌握着大量土地、房产以及财宝,更重要的是有征税的权力,其财政税收实力完全能够维持其日常的开支。以伊利主教区为例,1500年,其分布在东盎格利亚地区的领地有50块,以及7处官邸和住所。1535年这些财产的估价约为2113英镑。都铎国王采取一系列手段没收教会地产后,教会这一个英国政治权力重要的一极便急遽削弱。
绝对君主制有利于国王完全控制英国教会。都铎王朝早期,随着君主权威的不断增强,英国教会的实力被大大削弱。1534年亨利八世正式接管英国教会时,英国教会是一个富裕的机构。到亨利八世统治末期,教会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直接原因是亨利八世没收修道院财产。亨利八世为了支付英法战争的军费开支,处理了部分主教领地,例如诺福克郡及其同盟等。约克、伦敦等地主教失去了大量的领地和收入,埃塞克斯教区的年收入从1500英镑减少到不足500英镑,主教只保留了2块领地。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主教在修道院解体中失去了大量的庄园,从1535年的642座到亨利八世去世时的1547年减少到了591个。爱德华去世时,主教掌握的庄园进一步减少到450座。虽然经过玛丽的努力,1558年增长到了571座,不过伊丽莎白时期再次侵占教会的庄园,在她去世时主教的庄园只剩下452座。修道院名下的土地规模从16世纪30年代中期到都铎王朝结束时经过了几番波折,期间有减少,也有恢复,但是从亨利八世统治时期直到都铎王朝结束这一阶段,教会持有的庄园数量呈减少趋势。
不过有学者指出,尽管在“土地财政”中购买土地的利益群体具有经济实力,但是他们并不完全以营利为目的购买土地,其中不乏意图通过购买土地增强家族力量的考量。把购买土地作为投资行为只是众多购买行为中的偶然现象。尽管如此,如上所述,“土地财政”还是造成庞大的教会地产和王领转移到了乡绅阶层名下。
一般认为,乡绅的兴起和壮大在一定程度上与其在16世纪40年代获得土地有关。在亨利八世大规模出售土地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新的阶层——乡绅,这个阶层成为亨利八世的执政基础,进而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准备了阶级基础。教会土地的所有权转移壮大了贵族,特别是乡绅的经济实力,而教会则败落下去,英国社会阶层的力量对比在资产阶革命爆发前发生了改变。丹尼斯·库克认为,修道院经济的解体事实上恶化了都铎王朝的政治基础。被没收财产的教士被迫与英国北方的叛乱分子联合起来,这加剧了英国边界地区的安全局势。先前认为亨利八世通过出售土地创造了一个对宗教改革有浓厚兴趣的阶层的观点是错误的。[17]
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土地财政”从1540年开始,一直持续到斯图亚特王朝。亨利七世和亨利八世统治大部分时期,王领和教会土地一直是王室财政独立的稳定来源。大量出售王领和教会土地虽然增加了财政收入,可是却使英国国王丧失了财政独立的基础,失去了可以独自支配的财政来源。再遇到巨额财政支出需求时,英国国王只能求助于议会批准税收。
从短期来看,“土地财政”的最大获益者是亨利八世政府。以王领和教会土地为基础的“土地财政”为英国对外战争提供了巨额财政支持。据统计,亨利八世在修道院解体后的10年里通过出售教会地产和房产获得了巨额财富:通过教会土地得到地租收入415005英镑,出售教会土地收入855711英镑,出售房产等收入26502英镑。[18]
但是从长远来看,肇始于近代早期的“土地财政”政策是一种竭泽而渔的敛财手段,为17世纪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埋下了隐患。在经济尚未充分发展之前,即在没有形成稳定的财政来源的情况下,贸然将政府享有的产权出卖,那么此政府只会摧毁下一届政府的财政基础。
【注释】
[2]D.M.Palliser,The age of Elizabeth England under the later Tudors 1547-1603,Longman,p.119.
[3]K.B.MacFarlane,The Nobility of Later Medieval England,Oxford,1973,pp.59-60.
[4]Frederick C.Dietz,English government finance 1485-1558,Frank Cass and Co.Ltd,1964,p.130.
[5]Frederick C.Dietz,English government finance 1485-1558,Frank Cass and Co.Ltd,1964,pp.117-118.(www.xing528.com)
[6]J.Youings“,Landlords in England:C.The Church”,in Ag.H.E.W.iv,p.307.转引自D.M.Palliser,The age of Elizabeth England under the later Tudors 1547-1603,Longman,p.120.
[7]Paul L.Hughes,Robert F.Fries,Crown and Parliament in Tudor-Stuart England,G.P.Putnam’s Sons,1959,p.56.
[8]Paul L.Hughes,Robert F.Fries,Crown and Parliament in Tudor-Stuart England,G.P.Putnam’s Sons,1959,p.61.
[9]Frederick C.Dietz,English government finance 1485-1558,Frank Cass and Co.Ltd,1964,p.114.
[10]J.R.Lander,Government and Community England 1450-1509,Edward Arnold,1980,p.222.
[11]英国的非血缘关系的土地转让开始于15世纪,在这之前土地转让一般限于家庭内部,家庭土地继承是英国中世纪时期的主要土地转让形式。而进入15世纪以后的英国,处于从传统农业向近代资本主义农业的过渡时期,非血缘关系的土地转让开始显著增长,土地市场开始活跃起来。参见柴晨清:《从赡养协议看英国土地继承中的市场化导向》,《历史教学》2008年第12期;Jane White,“Individualism and the Family-Land Bond:A Reassessment of Transfer Pattern among the English Peasantry,1270-1580”,Past and Present,1998(8).
[12]H.A.L.Fisher,The history of England from the accession of Henry VII to the death of Henry VIII(1485-1547),Longmans,1910,p.135.
[13]本文的时间限于亨利七世和亨利八世两代国王,在此期间土地市场刚刚发育,真正形成市场是在16世纪50年代以后,所以在本文讨论的时间里国王的土地出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参 见H.J.Habakkuk,“The Market for Monastic Property,1539-1603”,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New Series,Vol.10,No.3(1958).
[14]J.R.Lander,Government and Community England 1450-1509,Edward Arnold,1980,p.230.
[15]W.C.Richardson,“Some Financial Expedients of Henry VIII”,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New Series,Vol.7,No.1(1954).
[16]James Anthony Froude,History of England from the fall of Wolsey to the death of Elizabeth,Charles Scribner’s Son,1906,p.40.
[17]Denys Cook,Sixteenth-Century England,Macmillan,1980,p.42.
[18]Valerie E.Chancellor,Medieval and Tudor Britain,Penguin Books LTD,1967,p.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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