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一种具体方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和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当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适用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当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适用所得税税率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一般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的核算。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确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首先,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其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
2.确认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按照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确认暂时性差异
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构成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
5.确认当期所得税
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中的当期所得税。
6.确定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差),就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三)账户设置
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进行会计处理,需要设置“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账户进行核算。
“所得税费用”账户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并按照“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该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并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借方登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贷方登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该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该账户核算。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并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的核算同应付税款法。
(四)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另外,如果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本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小于其账面余额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得退回的所得税,无论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收到,还是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收到,一律应在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即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结转所得税费用,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
企业缴纳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6-12]A公司2010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24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10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2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4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规定应支付罚款200万元。(www.xing528.com)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6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A公司2010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表6-2所示:
表6-2 2010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暂时性差异计算表 单位:元
解析:
1.计算2010年度A企业当期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4 000 000+1 200 000+4 000 000-6 000 000+2 000 000+600 000=25 800 000元
应交所得税=25 800 000×25%=6 450 000元
2.计算2010年度A企业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1 800 000×25%=45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6 000 000×25%=1 500 000(元)
递延所得税=1 500 000-450 000=1 050 000(元)
3.计算2010年度A企业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6 450 000+1 050 000=7 500 000(元)
4.A企业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7 5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 45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500 000
[例6-13]假定A公司2011年当期应交所得税为924万元。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关资料如表6-3所示,除所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不存在会计和税收的差异。
表6-3 2011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暂时性差异计算表 单位:元
1.计算2011年度A企业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9 240 000(元)
2.计算2011年度A企业递延所得税
(1)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5 400 000×25%) 1 350 000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1 5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150 000
(2)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5 920 000×25%) 1 480 000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45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 030 000
递延所得税=-150 000-1 030 000=-1 180 000(元)
3.计算2011年度A企业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9 240 000—1 180 000=8 060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8 06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03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 240 000
另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使相关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应按照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因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一般应调整在企业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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