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额确认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这里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包括在内:(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取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这里的营业额的概念,实际上是一个全额的概念。但是,由于营业税的行业非常广泛,各个行业之间又存在不同的情况,在实际当中并不是所有行业都是全额计税,因此对于各个行业当中存在的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二)营业额确认的具体规定
1.建筑业营业额的确认
建筑业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等)及价外费用。其特殊规定主要有:
(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支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之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2)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是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3)自建行为指的是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按照规定,对于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其自建行为应先按照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于自建房屋销售的行为中按照建筑业征收的营业税,由于没有营业额,则其计税的营业额应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核定,具体参照第9条“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核定”。
金融业务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经营货币资金融通业务所取得的贷款利息、金融商品转让收入、以及从事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等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保险业务的营业额原则上也是以收入的全额为营业额,主要是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所取得的保费收入等。其特殊规定主要有:
(1)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收入)。
(2)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之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这里的卖出价指的是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在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买入价指的是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期货指的是非货物期货,货物期货缴纳增值税,而不缴纳营业税。
对于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存在负差的,可以结转至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是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从事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的,其营业额为取得的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如果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比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应该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的价款之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4)保险业务办理初保业务的,其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5)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3.邮电通信业营业额的确认
邮电通信业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从事电报、电话、电信物品销售等邮电通信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取得收入的全额为营业额;二是以取得的收入额扣除某些项目的差额作为营业额。其特殊规定主要有:
(1)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信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之后的差额作为营业额;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作为营业额。
(2)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的价款之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之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从事文化业、体育业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演出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以及体育业收入等。
5.娱乐业营业额的确认
娱乐业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经营娱乐业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比如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以及经营娱乐业的其它各项收费。(www.xing528.com)
6.服务业营业额的确认
服务业的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各项服务业务向对方所收取的收入全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特殊规定主要有:
(1)一般的代理业,是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而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作为营业额。从事餐饮中介服务的服务性单位,其营业额为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括其代委托方转付的就餐费用。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应以代销福利彩票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应征收营业税。
(3)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费以及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之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4)对于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之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7.转让无形资产营业额的确认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其营业额是指转让方所收取的受让方的所有货币、实物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如果转让方收取的是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货币价值,并据以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参照“销售不动产”相关规定。
8.销售不动产营业额的确认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其营业额是指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其特殊规定主要有: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之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之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2)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之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表4-3所示:
表4-3 转让住房营业税的计算
篇中案例4-1
个人销售继承的房屋征收营业税问题
王华为一名在读大学生,由于一场车祸事故父母双亡,父母留给她的房子尚有十几万元的贷款未还。由于王华还在上学,要交学费,没有还款能力,万般无奈之下,决定将房子出售。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要交营业税(假定产权未满两年)?
解析: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个人办理房屋继承时,是不征收营业税的;当个人销售其继承的房屋,如该房屋原为购入住房的,以原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来确定购入时间,达到5年以上的,不征收营业税。但纳税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给“地税征收窗口”备案:继承前原产权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已死亡的,需死亡证明);继承前原房屋产权证书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继承人与继承前原产权人关系证明(有户口证的,提供户口证)及复印件;继承公证资料及复印件。对不能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一律按销售当时产权证上所注明的时间确认购房时间征收营业税。
资料来源:《企业税务会计》,王曙光、蔡德发主编
(3)自2011年9月1日起,纳税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时,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9.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核定
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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