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一个比较古老的税种,是我国目前三大流转税之一,是继增值税之后要学习的第二大流转税。本章主要介绍消费税相关的基本规定,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等环节的消费税额的计算,消费税的会计核算以及消费税税务筹划等相关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消费税的概念及特点,熟悉消费税相关税制要素的基本内容,包括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理解并掌握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原理和方法,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方法。掌握消费税的会计账务处理,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核算方法。掌握消费税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篇前案例
美国马里兰州讨论雪茄提税
2008年,美国马里兰州参议院和众议院考虑了一项将雪茄税再提高10%的议案。这项提案的目标,是将包括雪茄以及其他非卷烟烟草在内的其他烟草产品的税率,从批发价格的15%提高到批发价格的25%,这个举措将给马里兰州2009年的卷烟赔偿基金预算增加约1650万美元。这个基金的建立,是为了给宣传戒烟与预防吸烟的计划提供资金。新罕布什尔州也提出了一个类似的提案。1999年5月,马里兰州制定了15%的雪茄税率,成为美国第44个推行专门为雪茄制定税率的州。2008年2月份,马里兰州在全州范围内执行了适用于饭店与酒吧的全面吸烟禁令。雪茄提税将于2008年7月1日开始生效。
2008年,全球经济低落,为什么美国要调节消费税的税率?你认为美国对消费税的调整将对各国的相关产业产生什么样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消费税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税种?有哪些功能?消费税如何征收?本章将为大家讲解消费税征收相关的内容。
资料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2008-03-10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法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并通过颁布的,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拥有较为久远的历史,是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普遍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一般意义上来讲,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就其流转额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我国的消费税实际上是对增值税的补充,是在对货物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之上有选择性地对一些特殊的消费品征收消费税,进而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www.xing528.com)
我国的消费税具有如下特点: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不同于增值税,消费税只是选择了部分消费品来征税,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征税。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除少数消费品(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税外,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销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环节征收,而在其他的流通、消费环节均不再征税。
(3)适用税率具有选择性,且平均税率水平高、税负差异大。消费税根据不同消费品的特点、档次、功能等,制定了不同的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以体现国家的调节政策。同时,消费税的平均税率一般定的比较高,而且不同税目的税负差异较大,通常税负较重。
(4)征税方法具有灵活性。消费税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其计税方法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较为灵活。
(5)消费税是一种价内税。也就是说消费税税款是包含在消费品价格当中的,因此消费税最终的承担者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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