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一般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具体规定
纳税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同纳税人。(www.xing528.com)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三)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或者劳务发生地主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四)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其中包括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
1.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如实填写并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资料进行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如实填写并及时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申报。
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
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先向主管征税机关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并向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办理退税申报。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逢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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