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体现为法律这一规范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一国税收制度是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收征纳双方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二)税法的分类
税法体系中各税法按立法目的、职能作用、权限划分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税收基本法也称税收通则,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在税法体系中起着税收母法的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
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实施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www.xing528.com)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就属于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就属于税收程序法。
3.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一般而言,其效力高于国内税法。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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