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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馐的权利义务:深入理解人民的参与和责任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圖書館既然具有公有公用兩種性質,人民對於他,一方爲所有主,一方爲使用者,遂有權利義務的關係。間接的使用,就是人民假借館員使用圖書,公共圖書館設有參考室,所有的館員有答復人民詢問的義務。公共圖書館雖然有代表民意的機關,却是人數有限,思慮難週,所以特與人民建議購書的權利。説明人民對於公共圖書館的權利義務既畢,特順便畧述我中國人民對於公共圖書的情形。

公共图书馐的权利义务:深入理解人民的参与和责任

在未説權利義務以前,要先説公共圖書館的性質。公共圖書館必須具有左列兩種特性:

(一)公有;

(二)公用。

第一即所有權的問題,凡屬公家所享有的事物,都有這種性質,加官署官産等類都是。第二屬於使用權的問題,凡事物可供公衆使用的,都有這種性質,如道路橋梁等類都是。這兩種性質可以并存,但無因果的關係,更無連帶的性質。公園可以公有,同時又可以公用。電車可以共用,并不限於公有。公立學校實屬公有,并不能公用。公共圖書館,屬於第一種,必須屬於公有,同時又可以公用。因此公家所有的圖書館,僅限於一部分人使用,如省立參考圖書館,公立學校圖書館,并不能叫做公共圖書館。至於私人所有的圖書館,一部或全部公開的,也不能叫做公共圖書館。因爲這類圖書館,既然不是公有,所以供公衆使用,全屬個人的恩惠,并無法律的關係。倘若私人捐欵設立公共圖書館,供公衆使用,或者私人把自己所有的圖書館讓與公家,供公衆使用,所有權屬於公察,又供公衆使用,當然可以叫做公共圖書館。

公共圖書館既然應當公有,又當公用,至於收費不收費,并不是重要條件。學理上,公有事物,供公衆使用,不防收費。證例很多,不勝枚舉。但是事實上,公共圖書館多不收費。若在教育不普及的國家,更應當不收費,使貧者多得讀書的機會。所有維持費,可取用社會政策的租税,使富者不致過富。

公共圖書館既然具有公有公用兩種性質,人民對於他,一方爲所有主,一方爲使用者,遂有權利義務的關係。這種權利義務,和人民對於他種公物的權利義務大概相同,分別説明如左:

(一)人民對於公共圖書館的權利

這種權利大概可分四種:(甲)使用權;(乙)監察權;(丙)建議權;(丁)請願權。

(甲)使用權:這是各種權利中顯而易見的一種。圖書館的目的也就在這裡。古代圖書館專重保存圖書,實無使用之可言。近世圖書館任務日漸繁重,這種權利也就日漸廣溥。又可分爲直接間接兩類,直接的,就是人在直接使用圖書和建築。圖書館的使用,包含閲覽和借出。兩樣缺一,不能盡使用的權利。建築的使用,不僅指閲覽室。公共圖書館,没有講堂供講演的用,又用相當的房間來開各種補習班,或作人民俱樂部或研究室。間接的使用,就是人民假借館員使用圖書,公共圖書館設有參考室,所有的館員有答復人民詢問的義務。這種詢問,範圍極廣。凡是可以在圖書文字裡邊查得的都在其内。詢問的方法,無論用電話用書信或面詢都可以。無論能讀書不能讀書,能到館不能到館的人民,都能享這種權利。以上所有對於圖書館的使用,本來源於普通公物使用,但是範圍更其廣泛,無種族,無國際,無屬性,無年齡,無階級,無職業的區別。最合於平民主義,或社會主義。

(乙)監察權:公共圖書館,都有議事機關。任務極重,主要的是管理財産,監督館員。所有的人員,或是由人民選舉,或是由地方長官任命。但是有一定數目,能夠選出各界人才。有一定任期,能夠代表真正民意。

(丙)建議權:可分兩項。一對於圖書的建議,二對於館務的建議。公共圖書館雖然有代表民意的機關,却是人數有限,思慮難週,所以特與人民建議購書的權利。凡人民所願讀的書,公共圖書館未曾有的,可以由人民請求圖書館購買。又其他關於館内事務,有應改良的地方,人民也可建議到議事機關請求改良。這種建議權,可以適合社會隨時的需要,又可以補議事機關監察所不及。

(丁)請願權:這種權利更爲重要。人民對於公共圖書館倘若無請願權,所有使用權,督察權,建議權,都無從發生,無處行使。同是人民,對於教育應有均等的機會,圖書館又是平民教育唯一機關,所以人民對於地方政府有請願設立圖書館的權利,窮鄉僻壤,人烟絶少,萬難設立公共圖書館的地方,也可以請求政府或附近公共圖書館,設立性質相同的巡迴圖書館或游行書車。(www.xing528.com)

(二)人民對於公共圖書館的義務

這種義務,可分兩大類:一積極的,二消極的。積極方面,就是納税義務。消極方面,就是守法義務,尚公義務。

(甲)納税義務:公共圖書館既爲公家所有,一切維持費用,當然出於租税。這種租税,可分三類:(子)圖書館税,就是直接爲圖書館所收的租税;(丑)特別税,就是指定某種特別物品,如狗馬玩好等類税收,歸入公共圖書館;(寅)普通税,就是從普通地方税裏邊抽出一部分作爲維持或建設公共圖書館的費用。以上各租税,經過法定手續(議會通過或市民投票),人民就有負擔的義務。

(乙)守法義務:公共圖書館可以任人使用,隨時使用。自從開架制度施行以來,人民更可接近書架,自擇圖書。可算極自由的能事。所以有把公共圖書館叫做自由圖書館的。但是自由裏邊,仍有相當的限制。若漫無限制,反不能達真正自由的目的。公共圖書館爲維持多數人自由起見,常有種種法規,人民應當遵守。圖書館裏邊,不得喧嘩,不得偷竊,違者警吏可以干涉。借出圖書,也有規則,愆期罰金,損失賠償。都是限制少數人法外行動,使多數人得享自由。

(丙)尚公義務:公共圖書館是公家的財産,非個人所得私有,一花一木,盡當愛護,對於圖書尤當如此。我既不願用毁損的圖書,我若毁損圖書,他人就不能再用。凡事要存公德心,對於公共圖書館,更當有這種義務。

以上所述各種權利義務,今再列表如左,以清眉目。

説明人民對於公共圖書館的權利義務既畢,特順便畧述我中國人民對於公共圖書的情形。

就義務方面説,外國人民從幼就有訓練,守法尚公幾成第二天性。中國人民未必能如此,實爲實施公共圖書館的大障礙。但是公共圖書館,又可以養成人民守法尚公的能力,二者有互相爲用的關係,不但不可因噎廢食,不設立公共圖書館,爲促進人民守法尚公起見,更有急於設立公共圖書館的必要。這是消極的義務。講到積極的義務,中國雖然無圖書館税,但各地方所謂教育經費的,莫不從普通税收而來,實可分多潤寡,辦理公共圖書館。又各地方特別税,名目繁多,挹彼注茲,不虞缺乏。

就權利方面説,四項權利裏邊,僅有使用權,并且使用權,多限於圖書的閲覽。不能借出圖書,又少使用建築。詢問的使用,因爲設備不完,館員缺乏素養,也未行使。因人民不慣參政,不知行使監察權,一任少數人自由處理。因爲人民缺乏素養,不能行使建議權,非緘口不言,即隨便議論。至於請願權,更未前聞,通都大邑,多無公共圖書館的設立。間有一二形似公共圖書館的,利益又僅及於少數人民,多數人民坐失其固有的利益,不知起來請求,大可歎息。

(見《晨報副刊》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第一、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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