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人時代的人類,智識混沌,對於一切事物,不但無適當的名稱,并且無明瞭的印象,到了人類進步,智識漸漸發達,對於一切事物,覺得有種種的印象。時常起於意識之中,隨後就構成了種種事物的概念,作爲默誌事物的標誌。但是概念是抽象的,若是没有一種聲音或形式的符號來代表他,那就在自己一方面,就不便於記憶,對於他人方面,又無方法傳達。於是因需要的逼迫,乃創立種種名辭,宣之於口,筆之於書,所以名辭的所由起,原來就是概念的所由成。
但是以前的邏輯學家,尚有名意名物的爭論。主張名意的,他説名辭是代表意思的(意思就是概念)。例如對人説我手中有一個石子,這個石子的名稱,粗講起來,彷彿就是代表手中拿的那個石子,其實仍是代表意想中的一個石子。何以故呢?因爲石子原有許多的性質,或赤圓,或堅白,假如去了這些性質,便不能叫作石子,而這些性質的綜合,單靠意思的作用,所以名辭確是名意的。
主張名物的,他説名辭是代表事物的。例如對人説:太陽出了天就亮了,這個太陽的名辭,確是代表天上放光的日球,并不是單指意思中,衆陽之宗的一個虚空意象。何以故呢?因爲意思中太陽,不但叫人難以領悟,而且實際上,他没有使宇宙光明的能力,所以名辭確是名物的。
以上两派的主張,都有獨到之處,却都有可駁的地方。假名辭就是名意的,换句話説,就是没有那種事物的概念,講那個事物的名辭,那麼兒童學語識字的時候,當父母或教師的,先教事物的名稱呢?抑是先解事物的意義呢?至于拿實物和標本指示兒童,這是先教他知道事物的名稱,然後才能漸漸使他明瞭意義。所以名辭,就是名意的主張,實非篤論。假如説名辭就是名物的,换一句話説,就是没有那一件實在的事物,便不能單提意象中的名辭,那麼去年今日,明日黃花,都是不存在的事實,爲什麼還可以拿來應用呢?就是當前的事物,以時間的遞嬗,意識的流傳,所詣俯仰之間,皆爲陳迹。幸賴意象保存于心,不致於如風影之難以捕捉,而名辭乃有所附麗,所以名辭就是名物的主張,也是謬見。(www.xing528.com)
就我的意見看起來,名物名意之爭,全由於主觀觀察之不同,討論名辭的根本所由來,自然是無事物,不能妄立名字;考究名辭的創造所由起,倘是意中無物,口内便不會有名,若單就客觀的關係説起來,事物、概念、名辭三者,實爲同物而異名,在宇宙間爲事物,在心意中爲概念,在口耳中爲名辭,合之仍爲一物,彷彿聖一體,彷彿三角形之三邊,所以倘不研究名辭的根本和創造問題,謂之名物也可,名意也可,説他意物兼名也可,但是就概念的完成,研究名辭的起源,還是名意之説較爲妥當。
名辭本是人造的聲音或形式的一種符號,所以他的無性質可指。在象形文字中,或能就名辭指出些性質來,若干文字,一切名辭,都是由幾個字母拼成的,那些字母,原是的,顛倒過去過來,仍不過是聲音的變化而已。但象形文字本身的性質,也不甚確切,例如日字篆文字作一個圓圈,中間加上一個圓點,月字寫作一個鐮刀形,這彷彿就字的形式上,就足以表示出來他的性質。但是日月的性質,存在他的本體,本體的性質,又是由人的意思領略出來的,所以單就代表的符號,作爲具有性質的物件,是靠不住的,况且現在行的是楷書,形式完全没變,就説是一種表音的文字,也未嘗不可。總之,一切文字都是符號作用,無一定性質可指,猶之乎代數上用的種種符號,有時可以代此數,有時也可以代彼數,在用的人臨時酌定罷了。因爲這個緣故,名辭和事物間生出两種現象,一是名辭變而事物不變,一是事物變而名辭不變,前者如古代學校的名稱,庠序學校之類,後者如日用的事物,衣食居處之類,至於新舊貞操種種抽象名辭,雖是人人共用;却是所代表的意思,就千差萬别。例如馬克思的學説,本是歐洲數十年前的產物,近來有人傳播他,一般人,就説他是新。又如貞操的名辭,以前是單指女子的,近來男子也要有貞操,并且貞操的内容和以前也大不同了。可見名辭的自身,原是一個無自性的東西。
(見《法政學報》一九二〇年第二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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