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保教结合是由学龄前儿童身心和谐发展的本质所决定的,也是幼儿教育的基本规律。保教结合是我国幼儿园教育的优良传统。例如,战争年代,延安第一保育院就把健康第一、保教合一视为最基本的教养原则,对于我们今天协调好保育与教育的关系,仍具有较强的启发意义。
•健康第一;
•真爱儿童;
•尊重儿童;
•学着做事;
•分辨是非;
•反对威迫;
•积极鼓励;
•诱导启发;(www.xing528.com)
•贯彻一致;
•保教合一。
保教结合对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实现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在实践环节上,要做到“保”中有“教”,“教”中有“保”,二者并举,有机结合,渗透于幼儿一日活动和全部教育过程中,从而构成幼儿园工作的整体。
(一)幼儿身心发展是一个整体
幼儿教育是以3~6岁的幼儿作为教育的对象,其中心任务是促进幼儿素质的全面提高。幼儿的发展不是某一方面素质的提高,而是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这就决定了幼儿教育是协调多种教育资源,发挥多方面教育影响的系统工程。同时,幼儿的生活具有促进幼儿多方面发展的价值,但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儿童在生活中学习,在生活中成长,在生活中发展,这同样要求整体地看待幼儿的发展。把幼儿的发展视为一个整体,是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的。
(二)保教内容相互包含,保中有教,教中有保
保教结合是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原则,它决定了幼儿园保育工作中包含着教育性因素。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幼儿园保育往往侧重于保护幼儿机体健康和身体发育,缺乏教育性,保育的对象即幼儿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在人们的观念和日常生活发生质变的今天,保育被赋予积极的含义,如强调保护和增进幼儿的健康,注重激发幼儿的积极自主性,培养活动兴趣,增强幼儿生活能力和自我保护、安全意识,等等。保中有教,可以较好地适合幼儿在生活中学习的特点,使教育更接近幼儿实际,更结合其生活经验,因而更富有成效。
另外,幼儿园教育中有着保育的内容,特别是将教育因素渗透到健康领域,对幼儿心理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幼儿园工作规程》着重指出: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教师在教养过程中通过创设宽松的教育氛围,在教师与幼儿之间形成良好的人际心理环境,这是深层次的保育,也是为教中有保所做的新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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