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任用和配备是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安排合理不仅能强化每个人的职责意识,还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幼儿园的每一项任务都应由专人来承担,每项工作都由专人来负责,每个班级要配教师和保育员(生活教师)负责班级的教育和保育工作。现在越来越多的幼儿园在班里不配备专职的保育员,而是由教师轮流做保育工作,这样可以更好地实施保教结合,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热爱劳动的意识。这种配班方法越来越受到幼儿园的欢迎和肯定,在规模大小不同的幼儿园都适用。保教工作是幼儿园的主要工作,应保证把幼儿园最精锐的力量安排在保教第一线,每班一般设班长一人,由骨干教师担任。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各年龄班或各学科设教研组,开展教研工作,教研组长一般由骨干教师兼任。保健室要配医生、护士和保健员,小型幼儿园也可以由懂得医学的老师或园领导兼任。总务组设会计负责财务工作,设保管员负责幼儿园财产设备等,炊事员组则设采购员负责采买食堂的材料,其余是负责做饭。勤杂组人员负责卫生、水电、门卫等杂务工作,寄宿制幼儿园要配夜班的保育员、洗衣员及保安等工作人员。人员配备要按《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保准》,结合自己幼儿园的实际来确定。
幼儿园人员的安排要本着保证重点、全面安排的原则。保教工作是幼儿园的主要工作,保教第一线要保证人员齐备,而非一线工作应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力求精简,一些职位和岗位可兼任,合理统筹,从实际出发,不可强求一刀切。可通过兼任岗位,精简机构,减少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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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班额
园长:三个班以下学前教育机构设一人,四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设二人,十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设三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教师:城市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2~3名专职教师,教师与幼儿比为:1∶10~1∶15;农村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1.5~2名教师,教师与幼儿比为1∶15~1∶20。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保育员: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三岁以上班平均每班配备1人,三岁以下班平均每班配备2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适当增加。
炊事员:每日三餐一点的学前教育机构按1∶45的比例配备,少于三餐一点的学前教育机构人数酌减。
保健人员: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一般配备1人,超过200名幼儿的增加1人。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一般配备2人,超过200名幼儿的增加1人。
财会人员:三个班以上的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员视学前教育机构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人。
其他人员可酌情安排。
严格控制班额,家庭托幼机构、亲子园每班不得超过10人;幼儿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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