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1612年至1746年,工厂建立阶段,英格兰与欧洲其他国家一样,主要在印度半岛进行贸易活动。
第二阶段,1746年至1759年,与法兰西王国争夺位于印度东南部卡纳蒂克地区的最高统治权。
托马斯·巴宾顿·麦考利(1800—1859)
在托马斯·巴宾顿·麦考利描述罗伯特·克莱夫战绩的文章中,法兰西王国征服印度的勃勃野心显露无疑。维克托·迪吕伊描述的法兰西史也体现了当代法兰西人对这段历史的反思。贝特朗-弗朗索瓦·马埃·德·布尔多奈和约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莱并肩作战,为法兰西王国赢得了印度半岛的统治权。贝特朗-弗朗索瓦·马埃·德·布尔多奈在南印度洋所向披靡,毛里求斯岛一度欣欣向荣,波旁王朝也曾显赫一时。约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莱在印度大力发展商贸,开疆拓土,勾勒出将英格兰驱逐出印度半岛的宏伟蓝图,但由于他与贝特朗-弗朗索瓦·马埃·德·布尔多奈政见不一,最后两败俱伤。贝特朗-弗朗索瓦·马埃·德·布尔多奈被召回国,锒铛入狱。约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莱领导的军队因供给不足、军心涣散[2],输给了罗伯特·克莱夫的军队,他本人也惨死巴黎。英勇的爱尔兰人托马斯·亚瑟为法兰西王国效力。在与印度王公交战时,他的士兵因补给缺乏、军饷拖欠而拒绝从马德拉斯突围,于是,他率七百多人坚守在本地治里,与两万两千名英军对峙九个月,终因寡不敌众惨败。英军攻克本地治里后,将那里夷为平地。法兰西王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遭到重创,已经无力回天。路易·勃朗曾质疑法兰西王国在印度的惨败,他想知道是法兰西人不战自败,还是贝特朗-弗朗索瓦·马埃·德·布尔多奈和约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莱之间的内讧葬送了法属殖民地。在思考专制君主应该如何选才任贤的同时,也应该关注一下法兰西的悲惨殖民史。两位伟人为法兰西王国殚精竭虑,希望法兰西的殖民事业可以生生不息,但最后却蒙羞惨死。一百年后,无论法兰西王室成员还是平民,都未曾对当年的印度征服者约瑟夫·弗朗索瓦·迪普莱心怀感激。
路易·勃朗(1811—1882)
第三阶段,1751年至1767年,罗伯特·克莱夫时代,英国在卡纳蒂克建立公司并征服了孟加拉。
第四阶段,1772年至1785年,沃伦·黑斯廷斯时代,印度首任总督通过建立子公司增强了英属殖民地的实力。
第五阶段,1786年至1798年,查尔斯·康沃利斯勋爵改革时期,英国对印度内务采取不干涉政策。
第六阶段,1798年至1828年,亨利·韦尔兹利勋爵和沃伦·黑斯廷斯时代,英国恢复了印度的子公司,扩大了势力范围。
第七阶段,1828年至1848年,威廉·本廷克勋爵时代,英国推行社会经济改革。
第八阶段,1848年至1857年,达尔豪西侯爵詹姆斯·布龙-拉姆齐时代,英国进行扩张兼并与产业革新。(www.xing528.com)
第九阶段,殖民地叛乱时期。统治印度的实体机构东印度公司发端于远航贸易公司,享有英格兰王室宪章赋予的各种贸易特权。1642年,东印度公司可以采用民法和军事手段管制雇工;1664年,该公司向非基督教国家发起战争,并自建军队与法院,军队长官由英格兰国王任命;1784年,威廉·皮特提出《印度法案》,并建立了管理委员会,在政务及领土方面协助英王掌控东印度公司。管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内阁成员担任,1857年,东印度公司被取缔。1858年,英国全权授命国务大臣负责管理印度殖民地,管理委员会被废除。
第十阶段,1858年至1886年之后,英国明确划分了印度半岛的西北疆界,并吞并了东部的缅甸联邦。
第十一阶段,1886年,英国将重心转移到了产业发展与社会发展方面。
罗伯特·克莱夫(1725—1774)
沃伦·黑斯廷斯(1732—1818)
查尔斯·康沃利斯(1738—1805)
威廉·本廷克(1768—1854)
约翰·罗伯特·西利教授根据《东印度公司规章》的修订日期,清晰地将英国殖民史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773年,设立总督和最高法院;1793年,建立孟加拉殖民地,宣布印度不得英国化或基督化;1813年,印度逐渐开放,贸易垄断式微;1833年,托马斯·巴宾顿·麦考利在印度殖民地政府任职,制定了劳工法,贸易垄断土崩瓦解;1853年,推行公务员法案;1857年,暴乱终结了动荡不安的时代。
人类思想是推动世界发展的重要力量。英国单枪匹马,以寡敌众,最终“征服”了印度,堪比亨利·马丁[3]经历的十八个月的磨难。英国打败法兰西和美国,拓建了殖民地,成为全球制造业的贸易强国。马哈茂德统治的伽色尼王国毗邻印度,埃米尔·帖木儿的野心也仅限于统辖其庞大的部落。但欧洲文明不论在地理位置还是人口数量上都更具优势。回顾历史,英国在印度的权威统治史无前例。
埃米尔·帖木儿(1336—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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