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给工伤职工以救治和补偿,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最初目的,在目前仍然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二)防工伤于未然,做好工伤预防与康复以往的工伤保险制度一般只侧重对工伤职工的救治与赔偿,对工伤的预防与职业的康复重视不够。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各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慢慢地形成了预防、治疗、康复三合一或者三结合的结构模式,对工伤的预防以及工伤职工的职业、生活、社会、心理等康复的关注程度在不断提高。
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以后,第一位的权利是主张要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首先,在这方面所发生的运输、住院、检查诊断、治疗等费用,都要得到足额的保障,使受伤职工的伤害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其次,等到职工的病情稳定以后,便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评残,确定伤残等级,以便安排相应的一次性或长期性的经济补偿。给工伤职工以救治和补偿,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最初目的,在目前仍然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
(二)防工伤于未然,做好工伤预防与康复
以往的工伤保险制度一般只侧重对工伤职工的救治与赔偿,对工伤的预防与职业的康复重视不够。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各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慢慢地形成了预防、治疗、康复三合一或者三结合的结构模式,对工伤的预防以及工伤职工的职业、生活、社会、心理等康复的关注程度在不断提高。在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上,通过行业差别费率,特别是实行单位的费率浮动,可以促使单位搞好工伤事故的预防,以降低生产成本。对工伤职工的救济,也不光停留在医疗上,而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职业能力康复上,使社会资源获得最大的效益。(www.xing528.com)
(三)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对工伤的预防水平越来越高,但工伤事故的发生仍在所难免。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由于很多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以后往往元气大伤,根本无法赔偿每一个工伤职工,更谈不上进一步的发展,为了分散各雇主的风险,有必要由各个雇主提前凑钱形成一个互助式的基金,以增强每一个雇主的抗工伤风险的能力。现代的工伤保险制度,仍然具有分散雇主责任的功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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