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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Insurance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立法部门根据自愿原则建立了失业保险基金,并由国家给予补贴。此后,意大利、荷兰、芬兰、奥地利、德国等一些欧洲国家也相继建立了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失业保险逐步扩展到欧美各国。在大量失业的情况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成为各国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中,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Insurance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失业保险起源于工业化国家,现行西方国家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创建的。

从失业保险制度的历史背景看,早在19世纪以前,在欧洲某些特殊类型的手工业工人中,就出现过某种原始形式的失业救济。例如,在波西米亚的玻璃制品艺人中和瑞士巴塞尔花边制品工人中,就有过这种尝试。当时,失业救济金全是通过地方盛行的行业工会向失业的会员提供的。不久,这种行会的慈善行为引起了工业化国家较大的雇主的兴趣。他们感到提供失业救济有助于稳定劳动力队伍和使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符合雇主利益。于是,一种建立在行会基础上经营的失业救济计划开始形成。雇主向联合基金会缴纳一笔保险费用,用以救济临时解雇的或部分失业的工人。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着手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向自愿入会的劳动者开放。1893年在瑞士柏恩建立的基金会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当这些基金会潜移默化地将它的范围扩大到行业工会以外的会员时,由于基金会的自愿参与性质,基金会吸收的会员主要是那些传统上就业不稳定的劳动者。其他没有建立基金会的政府,则通过行会经营的失业保险基金会提供救济而间接地进入这一领域。在一些国家,这一制度的发展具有全国规模,并得到中央政府的资助。

早期自愿性失业救济计划的经验,对于现代化失业救济制度的建立有着启发性的作用。它的成就虽有局限性,却表明失业的解决非个别机构所能胜任,除非在更为广泛的受保人范围内将风险和救济费用摊开。因此,行会的失业救济计划在成功地达到它的顶峰的同时,也经常遇到财政困难,因为它仅仅依靠有限范围内征收的保险费来维持。在某一特殊行业受到经济衰退打击时,它是无力支付失业救济金的;失业救济计划也不可能将那些没有组织的、非熟练的劳动者包罗进去,而这些劳动者却是最容易受到失业威胁的对象。由市政经营的失业救济计划,范围只限于一定的地区,在遇到一般挫折时,就可能将全部有用的资金化为乌有。因此,建立全国性的制度就成为必然的逻辑。(www.xing528.com)

第一个全国性的失业保险立法是20世纪前十年在挪威、丹麦建立起来的。立法部门根据自愿原则建立了失业保险基金,并由国家给予补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以后,其他欧洲国家也先后采纳了类似的立法。

第一个建立在强制性基础上的失业保险立法是英国1911年颁布的《国民保险法》。此后,意大利、荷兰、芬兰、奥地利、德国等一些欧洲国家也相继建立了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失业保险逐步扩展到欧美各国。在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之后,凯恩斯主义成为主流经济学,政府由“守夜人”的角色转变为开始大规模干预经济生活。在大量失业的情况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成为各国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中,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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