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对比与差异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对比与差异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直接目是追求利润,它们的间接目的是为人们化解经济社会风险。商业保险则不同,人们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而商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强调对等性,在世界各国都一样。商业保险在商业契约的基础上,只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交纳了保险费,就能获得享有这种保险赔偿的权利。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对比与差异

(一)主办保险的主体不同

社会保险的缴费主体是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甚至包括集体,一般由政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收缴、保管、投资运营和待遇给付的责任。而商业保险的缴费主体一般是个人,有时也包括用人单位,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基金的筹集、保管、投资运营和待遇支付。

(二)主办保险的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一般都是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这些机构经办社会保险业务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保障广大参保者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健康。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直接目是追求利润,它们的间接目的是为人们化解经济社会风险。

(三)保险的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在缴费、基金的保管、投资运营和待遇给付等方面都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控告用人单位,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商业保险则不同,人们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www.xing528.com)

(四)待遇支付的权利和缴费的义务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相关性,并不要求权利与义务关系完全对等。社会保险作为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国家有权对征集到的社会保险基金确立分配方案,根据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适当地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高收入群体帮助低收入群体的内在机制。至于对低收入群体倾斜的程度有多大,取决于当时的经济社会状况,甚至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宪法精神或社会文化传统。而商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强调对等性,在世界各国都一样。商业保险在商业契约的基础上,只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交纳了保险费,就能获得享有这种保险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五)参保者参加保险的目的不同

人们参加社会保险,主要为防止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期间丧失收入来源而陷入贫困,为了保障自己在人生的风险时期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而人们参加商业保险,主要是为了生活得更好,有“锦上添花”的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