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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概念详解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保险是在商业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两者都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研究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建立多维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概念详解

所谓社会保险,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一项社会政策,国家通过立法对工资劳动者遭受生育、年老、疾病、死亡、伤残、失业等风险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它是通过提供经常发生或长期支付物质帮助的方式体现的,是由法律规定的将某些社会风险转移至政府或某一社会组织的一种风险管理措施。社会保险是以社会保险费为物质基础的。社会保险费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时政府也介入其中。保险费是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它是为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设计征收的,并且符合用人单位的利益。在国家通过立法进行干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国家和地方财政在社会保险事业中各自扮演自己的角色。一般来说,他们在保险计划的制定和管理上都有自己的职责和发言权,共同承担各种社会风险。具体而言有以下五项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达到法定年龄或退休,由社会保障机构或指定的其他单位规定给付养老年金的保险。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为了分担疾病危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对于因疾病危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中断收入,失去生活来源,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在经济活动中因工负伤致残,或因从事有损害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对职工因工死亡后无生活来源的家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在生育事件发生期间对生育责任承担者给予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的社会保障制度。(www.xing528.com)

社会保险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普遍性、强制性、互助互济性、补偿性、储蓄性、权利与义务的关联性和预防性等。

世界各国在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初期,针对的主要是具有雇佣关系的劳动者,覆盖面比较窄。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有些国家发展福利型社会保险,覆盖对象由被雇佣的劳动者转向全民。无论是选择型的社会保险,还是普惠型的社会保险,保障的水平都是满足基本生活的需要。在普惠制的社会保险中,被雇佣的劳动者的保障水平往往高于非雇佣的居民。这就说明,社会保险的覆盖率较低或保障水平较低,这为商业保险的发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这说明商业保险括这样几层含义:一是商业行为。二是合同行为,保险双方当事人建立的保险关系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进行。三是权利义务行为,保险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投保人有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则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损失补偿或保险金给付的义务。一方的义务也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一方义务的不履行就意味着对相应权利的不享受。四是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给付以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为条件。

社会保险是在商业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两者都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风险的种类增多,范围增大,相应地要求建立风险管理的多维保障体系。研究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建立多维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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