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特别是在拥有8亿人口的农村地区,养老主要还是家庭的责任。由于我国多年来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我国城镇的绝大多数家庭结构为“四二一”或“四二二”结构。这意味着大多数城镇家庭的两个劳动人口将至少赡养四个老人和抚养一个儿童,其家庭压力可想而知。人口老龄化的快速进程已经给经济、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重财政负担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财政负担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政承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最后保付责任,在基本养老基金入不敷出时,财政将予以补贴;二是由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不计个人所得税。虽然减免税部分不表现为财政支出的增加,却是事实上的财政收入减少,故仍属于财政负担范畴。
按照现行政策,我国公务员退休工资完全由财政负担,而大多数事业单位沿用了以前财政包揽的做法,养老金发放没有社会化。因此,随着离退休人员的不断增加,此项支出规模也不断扩大。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加重财政负担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2009年以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在我国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按照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由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这就要求财政资金的投入,增加财政支出。
4.老年人口医疗加重财政负担
老年人口在医疗保健开支方面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据卫生部门预测,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发病率为中年人的2倍,是青少年的2—5倍。近年来,我国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改变了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费医疗制度,减轻了财政相关方面的支出,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仍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但是,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60岁及以上老人缴费有更多的优惠政策,相比劳动年龄人口可获得更高比例的财政补贴。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无疑会越来越增加该项费用的支出。
5.与老年人口相关的公益福利设施建设加重财政负担(www.xing528.com)
改革开放后,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我国的老年社会福利设施有了很大发展。但从目前情况看,即使不考虑老年福利水平的不断提高,仅就迅速增长的老年人口而言,现有的福利设施也远不能满足需要。更何况,随着老年人口供养方式的转变,通过政府和市场渠道进行分配的比例将逐渐扩大,要求政府增加对社会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因此,今后用于这方面的开支将会进一步增加[4]。
(二)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劳动人口的赡养负担加重,国际上习惯上用老年人的抚养比来衡量一定基数的劳动人口要抚养的老年人口数,通常是用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与18—60岁的劳动人口的比重来表示。1999年,我国的老年人抚养比大约为10.3%,2009年,我国的老年人抚养比大约为11.6%,由此可见,这十年我国老年人抚养比呈总体上升的趋势。老年人抚养比的增大,在不改变企业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情形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收支越来越难以平衡,而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又具有刚性,势必加大所在统筹地区的财政负担。但财政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承担的支付弥补额度是有限的,一旦额度过大,政府必然作出决定——调整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财政兜底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税收,无论是财政增加兜底责任,还是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都会增加企业的负担。我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过渡,既要为在岗职工积累个人账户资金,又要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已经出现了空账。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的增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规模会越来越大。
基本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一样,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基本医疗保险收支平衡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不仅会加重财政负担,还会提高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三)加重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调整的情形下,政府的财政负担会越来越重。在不提高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很可能提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的缴费比例,导致参保者的经济负担增加。不仅如此,老年人的医疗费用问题也对青壮年劳动力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城镇职工虽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自负部分,还有非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之外的药物费用支付问题。城镇居民虽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其报销比例较城镇职工低,医药费支付的封顶线也较低,家中老人的医疗个人自负部分对家中劳动力也构成较大负担。对农村居民来说,虽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保障水平还不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老人的治疗费用自负比例很高,对家中劳动力来说,必然是一项很大的负担。
(四)加重了劳动年龄人口的家庭照料负担
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与人们生活保健意识的增强,老人的平均寿命逐渐延长。老年人数量增多,很多老人患有一种以上的慢性病,而且失能老人逐渐增多。失能老人因各种慢性疾病、躯体损伤等引起功能受损、心理失衡,进而导致日常活动受限,出现情绪低落、焦躁不安、孤僻、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者会并发老年精神障碍、老年痴呆症等。失能老人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必须依赖他人照料。
我国有几千万家庭被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所困扰。高发病率与低收入的特征使得老年人的医疗问题突出,老年人口(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增多对照料服务的需求增加。然而,以子女供养为主的家庭养老制度面临危机。一方面,由于妇女广泛就业,随着独生子女的逐渐增多与人口流动范围的逐步扩大,年轻人与老人分开居住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据有关部门调查,不少大、中城市中独居老人数量约占家庭总数的一半,有的地方高达70%以上,有的农村90%的人外出打工,家里留下老人和孩子,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受到挑战。另一方面,文化领域中的变化导致青年人中赡养父母的道德观念日渐淡薄,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变得难以奏效。老人因得不到子女赡养而引发的案件逐年上升,老人被遗弃的现象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潜在因素。在广大农村地区,养老问题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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