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即银监会,今与保监会合并为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汽车金融是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需要贷款时,可以直接向汽车金融公司申请优惠的支付方式,可以按照自身的个性化需求,来选择不同的车型和不同的支付方法。对比银行,汽车金融是一种购车新选择。
与商业银行相比,汽车金融公司的竞争优势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技术优势。汽车金融公司熟悉汽车市场行情,拥有汽车方面的技术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能够较准确地对贷款客体做出专业化的价值评估和风险评估,在处理抵押品和向保险公司索赔等方面具有熟练的专业技巧。而且汽车金融公司以汽车信贷为主业,能够专心致志地做好汽车信贷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
(2)经营关系优势。汽车金融公司一般隶属于某一汽车集团,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本集团所生产的各种汽车品牌,因此汽车金融公司与其服务的品牌汽车生产商同属一个集团,便于协调和配合,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生产厂商和经销商经过长期的合作,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业务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3)服务优势。商业银行汽车信贷业务只能赚取利息收入,而汽车金融公司可以与生产厂商、经销商、汽车维修商达成某种协议,为汽车生产、销售、维护修理、旧机动车回购、以旧换新等各个业务环节提供资金服务,大大拉长了产业链,便于资源整合、业务创新、灵活操作。例如,在汽车销售不畅时,汽车金融服务公司通过发放低利率贷款促进本品牌汽车的销售,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利润或损失可以通过与生产厂商、经销商、维修商的利润分成来获得或弥补,因此,与银行相比,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较低的利率提供资金服务,具有价格竞争优势。
(4)管理技术优势。在多年的业务开展中,几大汽车金融公司已开发并成功应用了先进成熟的计算机业务管理系统,它们的汽车金融服务网络涵盖了汽车贷款业务的申请、受理、评审、发放、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具有高效科学的优势。
(5)适应客户和快速反应能力。在风险控制、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专业汽车金融公司都有一套标准化的业务操作系统,其机构的设置和业务流程的设计都是围绕如何方便经销商和购车客户的角度考虑的,能够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快速反应,赢得了规模经济优势。
(6)客户选择优势。在汽车的服务环节之中,汽车金融公司对客户有深入的了解,同时又处于第一选择者的地位,可先选择诚信度较高的优质客户,从而降低逆向选择的风险,也将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本章小结
1.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发行、承销、交易的主要载体,其中证券公司是专营的证券机构。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和证券投资咨询。
2.保险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再保险三大类。保险公司是经营保险业务的经济组织,主要业务包括保险的营销与销售、承保、理赔、客户服务以及资金运用。
3.经济活动中的信托,是指拥有资金、财产及其他标的物的所有人,为获得更好的收益或达到某种目的,委托受托人代为运用、管理、处理财产及代办有关经济事务的经济行为。金融租赁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在我国主要是专门处置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汽车金融公司是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
思考题
1.辨析题。
(1)保险公司主要是依靠投保人缴纳保费和发行人寿保险单等方式筹集资金。
(2)在信托关系中,信托投资公司既是受托人,又是受益人。
(3)在任何情况下,证券从业人员都要对客户的投资、资金、持有证券的情况严守秘密。
(4)证券经济业务可以分为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两种。(www.xing528.com)
2.简答题。
(1)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证券投资吗?
(2)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作用是什么?
综合训练
2月14日,央行公示了27张罚单(银罚字〔2020〕1~27号),华泰证券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央行合计罚款1 010万元。这也是目前央行对券商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开出的金额最大的罚单。
处罚信息显示,华泰证券的多位高管、部门负责人遭央行处罚。时任华泰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孟庆林被罚款4.5万元、时任华泰证券运营中心总经理戴斐斐被罚款4.5万元、时任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联席负责人陈栋被罚款3.5万元、时任华泰证券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赵茂富被罚款4.5万元。
事实上,券商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而遭到处罚的情况在去年就频频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东兴证券、海通证券、信达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大通证券、东海证券等十余家券商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而被处罚或受到行政监督管理。
券商被处罚原因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一是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二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三是未按规定履行报送可疑交易义务。
近年来,监管层对于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7年10月以来,央行陆续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
除了面对央行监管不断从严的压力外,一旦被开出罚单,券商还要面临分类评级分数影响的风险。在去年各地证监局向券商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中,在扣分项中着重强调,券商须“如实标注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情况,并提交具体情况的说明”。
根据监管确立的评分标准,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因反洗钱问题被做出处罚的,单次扣0.1分,并按次数累加扣分。就2019年分类评级通报情况来看,评价期内15家公司被处罚1次;4家证券公司被处罚2次;2家证券公司被处罚3次。
(资料来源:孙越.央行对券商开出反洗钱最大罚单 华泰证券遭罚1 010万元[N].上海证券报,2020-02-14.)
试分析:
1.券商与证券公司是一回事吗?
2.案例中的证券公司被处罚的原因是什么?
3.证券公司合规经营的必要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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