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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的性质:调节宏观经济和管理全国金融的特殊金融机构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外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和主张。从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央银行在性质上应该属于调节宏观经济、管理全国金融的特殊金融机构。各国建立和控制中央银行的目的是让中央银行履行一部分政府职能,一是使中央银行代替政府进行金融行政管理,二是使中央银行成为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工具。然后,中央银行的领导人由国家任命,对国家负责;而一般政府机关的领导人由国家最高行政领导人任命并对其负责。

中央银行的性质:调节宏观经济和管理全国金融的特殊金融机构

关于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外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和主张。从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央银行在性质上应该属于调节宏观经济、管理全国金融的特殊金融机构

(一)中央银行是一个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金融机构

首先,从中央银行产生发展的历史来看,它是在银行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从众多的普通银行中分离出来的更高一级的银行。其次,从一个国家的金融组织体制看,它是一国金融体制的核心,是领导机构。再次,从当代中央银行的业务上看,它的经营对象仍然是货币与货币资金,经营领域也都在货币信用领域。这一点可以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得到反映:其资产方仍然是放款和投资,负债方主要是存款,这与普通的商业银行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二)中央银行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

与普通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比,中央银行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具有一定的机关性质:中央银行负有国家金融行政管理的职责。具体表现在:中央银行是适应政府的需要而产生的。早期的银行券分散发行带来了货币流通紊乱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出于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政府逐渐将发现权集中到个别大银行手中,从而为中央银行奠定了基础;当代的中央银行大都实行了国有化。无论是由私营股份制银行改组而来的中央银行(如法兰西银行),还是由国家直接建立的国有化中央银行(如日本银行),包括有的中央银行虽然不是由政府投资建立的,但是仍然要受到国家严格控制(如德意志银行)等,都实行国有化政策;各国中央银行的领导人大都由国家立法机关(如国会)任命。我国的中央银行行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命。各国建立和控制中央银行的目的是让中央银行履行一部分政府职能,一是使中央银行代替政府进行金融行政管理,二是使中央银行成为政府干预、调节经济的工具。(www.xing528.com)

中央银行的经营原则与其他金融机构完全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中央银行的金融活动主要集中在宏观金融领域,它可以借助货币政策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有目的的调节、干预和管理;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从事微观金融活动,充当信用中介人。二是中央银行不以营利为经营目的;而普通金融机构则是以金融企业存在的,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是其唯一的经营目的。三是中央银行不经营普通金融机构的具体业务,一般不与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业务竞争,它的业务对象限于政府机关、其他金融机构;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对象则为普通的企业和个人等。四是中央银行吸收的存款一般不支付利息或者仅支付较低的利息,中央银行吸收的存款主要是财政性存款和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由于具有服务和管理的双重性质,所以一般吸收存款不付息,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也不收费。

(三)中央银行又有区别于一般政府机关的特征

首先,中央银行主要从事金融活动,提供金融服务,并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会取得大量的经营收益,这与一般政府机关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是明显不同的。其次,中央银行主要是采用经济手段,利用经济杠杆和政策工具等进行金融管理,而一般政府机关主要是采用行政手段。然后,中央银行的领导人由国家任命,对国家负责;而一般政府机关的领导人由国家最高行政领导人任命并对其负责。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的中央银行对政府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当然,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并且在不同的国家会有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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