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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产生和发展:历史、趋势与影响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我国银行业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专业银行为主体、多家商业银行共存的银行体系。

商业银行的产生和发展:历史、趋势与影响

(一)近代西方商业银行的起源和演变

英语“Bank”的意义源于拉丁文中的“Banco”一词,“Banco”的意思是“长板凳”。在中世纪中期的欧洲,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港口城市由于水运交通便利,各国商贩云集,成为欧洲最繁荣的商业贸易中心。各国商贾带来了五花八门的金属货币,不同的货币由于品质、成色、大小不同,兑换起来有些麻烦,于是就出现了专门为商人鉴别、估量、保管、兑换货币的人。按照当时的惯例,这些人都在港口或集市上坐着长板凳,等候需要兑换货币的人。渐渐地,这些人就有了一个统一的称呼——“坐长板凳的人”。“坐长板凳的人”由于经常办理保管和汇兑业务,手里就有一部分没有取走的现金,他们把这部分暂时不用兑付的现金借给急需用钱的人,以赚取利息老百姓(现称为客户)有了闲钱就可以存到“坐长板凳的人”那里去,需要时取出来。这些人就像一个个存钱的箱子,所以后来人们把他们称为“Bank”,这就是“Bank”一词的由来。

在我国,过去主要使用银子作为流通货币,商铺又常常被称为“行”,所以“Bank”翻译成中文就被称为“银行”。

历史上,较早出现的银行是1171年成立的威尼斯银行和1407年成立的热那亚银行,当时的威尼斯和热那亚是地中海沿岸与欧亚地区贸易交往的中心。当时的银行是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形成的,并以高利贷为主要特征来经营。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高利贷性质的银行已不能适应社会大生产对货币资本的需要,客观上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规模巨大的、资本雄厚的、能满足和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银行来为经济发展服务。于是,从治理结构角度看,大量旧式的高利贷银行兼并、重组,并以股份公司形式组建新的商业银行。1694年,在国家支持下,由英国商人集资合股成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它的成立标志着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求的新信用制度的确定。此后,各国相继仿效,这对加速资本的积累和生产的集中起到了巨大作用,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美国、日本等经济大国,在其资本主义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银行业作为经济的“助推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美英等国也随之成为“金融帝国”。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www.xing528.com)

据记载,我国银行业有悠久的历史,其萌芽早于欧洲,但2 000余年封建社会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桎梏,使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货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信用放款也很普遍,不少人靠放债致富。北宋时期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到了明代末期,又相继出现了近代的银行机构——钱庄和票号。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银行也随之涌入。早在1845年,英国在广州设立了丽如银行,后改称东方银行。1897年,中国第一家民族资本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成立。1906年,清政府设立了官商合办的户部银行,该银行可以铸造货币、发行货币、代理国库,具有国家银行性质,后来改称大清银行,1912年改称中国银行。国民党政府为了控制金融业,于1928年成立了中央银行,之后又控制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设立了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信托局和中央合作金库,逐渐形成了以“四行、二局、一库”为核心的旧中国官僚买办金融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直至1979年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银行体系总的来说是高度集中的银行体系,全国基本上只有一家中国人民银行,它既掌管货币发行权和管理金融活动,又办理所有银行业务。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逐步开始打破“大一统”的银行体系,恢复和组建了中国农业银行(1972年2月恢复)、中国银行(1979年3月分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79年分设,1983年明确为金融经济实体,1996年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1984年成立)四家国有专业银行,在其各自分工的领域内从事银行业务活动。

此后,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专业银行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原有严格的专业分工界限被打破,业务交叉经营的现象日益明显,业务趋于多样化、综合化,专业银行的职能在削弱,商业银行的功能在逐步强化。1986年4月,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其后,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成立,成为中国银行业的新生力量。由此,我国银行业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专业银行为主体、多家商业银行共存的银行体系。

1994年,原国有四大专业银行改组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将原有的政策性业务转交给新设立的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来经营。由此,我国建立了更为完善的银行体系,即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其中,商业银行体系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信用社、外资银行等。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我国共有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6家、村镇银行1 622家、农村商业银行1 42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782家、城市商业银行13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5家、外资法人银行41家、农村合作银行30家。我国银行业改革迈出重大步伐,银行业改革持续快速发展,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日趋完善,成功完成重组上市,并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举足轻重的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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