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众;不从众;作为生活中相互补充的两种表现;抗争;社会公共事业中的抗争;公共事业中竞争取得成功的条件;崇拜。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把竞争区分为从众、抗争和英雄崇拜三类。
可以把从众定义为:为了保持某个群体确立的准则而作出的努力。它是一种对普遍行为方式的自觉模仿。它与抗争以及其他进取性竞争形式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被动的,并旨在保持相对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只涉及对行为方式的表面仿效;另一方面,它又以有目的的而非机械的特点,与在强迫下进行的模仿行为相区别。这样对我们大多数人说来,讲英语就不算从众,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别无选择,但是,在发音或言谈口吻等方面,我们则可以选择,从而与我们希望与之交往的那些人相一致。
从众的一般动机,是由或强或弱的对不从众感到难堪和不便的感觉构成的。绝大多数人认为,穿戴着与时尚装束相异的衣饰去夜总会会给自己带来难堪。难堪的来源似乎是一种对污辱性的好奇心的朦胧感觉,他感到别人好奇地认为他要发疯了。他被认为属于另一类人的这种令人不快的自我意识,刺伤了他的社会自我。这个例子很有典型意义,它表明,社会群体对其每个成员并非强烈和明确的个人目的具有制约作用。社会对我们的约束并非有明确的意图,仅仅是通过冲动、公众一致以及似乎是对特异性莫名其妙的歧视来约束我们。乔治·艾略特在谈到某些人逐渐放弃对更远大的目标的追求时说:“世界上简直没有任何事情比这些人的逐渐变化更微妙的了!他们不知不觉地开始了这个变化过程。你我只要向他们提供一些信号,比如当我们表示出一致的愚蠢态度或作出荒谬的结论时,就会对他们产生影响。也许某个妇女一瞥就会引起这个变化。”“孤独是令人恐惧和压抑的。”如果我们割断与他人那种通过自然的同情和相互理解建立的联系,那么,不从众就会给我们制造gêne。[1]由此看来,同一个与我们相比装束过分寒碜或过分华贵的人相处,或与一个举止奇特的人相处,无论我们的人生观怎样漠视这类差别,我们都会感到不自在。相反,在一些很容易被人忘却的小事中,人与人之间的共同之处,却为人们提供了彼此予以同情的真实的亲切气氛。所以,我们都愿意同与我们关系密切的人保持着相同性。
抑制不从众似乎是人生而俱有的冲动。而对不从众的宽容则总需要道德上的调节。我们都珍爱自己习惯的思想体系,任何以明显的蛮横态度对它加以亵渎的现象,都会使我们懊恼,甚至会引起我们的愤恨。所以,我们首要的倾向就是抑制特异性。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我们才学着去容忍它的存在,而这要么是因为事实表明它是合理的;要么就因为我们对它难以反抗。提倡革新的人往往与其他人一样,压制其他革新者。他们在表达新思想的言辞中,常常带有责难的意思,而社会秩序越是稳定,责难便越是强烈。在社会秩序混乱和变动的时期,人们由于无法回避互相冲突的观念,在耳濡目染之中,磨炼得相对宽容了——譬如,宗教宽容就是教义争执不断重演的结果。从各方面看,我们当今所处的社会就是这样的一个社会。
亨利·梅因爵士[2]谈到罗马执政官在作判决时受到的约束时说:“早期培养所形成的先入之见,以及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会欣赏的束缚严厉的职业观念,把执政官限制在最狭窄的范围内。”[3]同样,各种职业,商业或手工业,各个教会、社交圈、兄弟会或派系,大约都有各自明确的准则。它们虽倾向于强制它的全体成员遵从这个准则,但是,这些准则实质上不是特意制定出来的,而且也没有强迫实施的特殊手段。准则仿佛是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自动产生的,并且由于组成群体的动机而加强了作用。
因此,每一个关于变更规范的观念都必须为自己开辟道路。无论是谁,只要他一旦打算做出超乎人们所期望的事情,社会就会马上高呼:“不要偏离轨道!”“不要偏离轨道!”于是乎,排挤、白眼、哄劝、讥讽纷至沓来,直到他又重新按常规去行动为止——或者直到他通过对准则作适当的修改,建立一个新的从众基础,从而确定了自身的位置为止。不存在全然不从众的人,同时也不存在对他人的不从众完全宽容的人。洛厄尔先生曾为了捍卫不从众,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写下了一些激烈的言辞。但他本人则是个循规蹈矩的人,甚至在社会交往方面还是一个遵从习惯的赞同者。无论是做一个不从众的人,还是对不从众表示赞赏,都需要付出相当的精力,然而没有一个人乐于为坚持敞开心灵而承担痛苦,尽管存在着对变革和开放持相对赞成态度的社会群体、国家和社会发展时期,但从众总是常规,而不从众较为例外。
从众是一种协作:它的功能之一就是节省精力。作为约束个体的准则,一般是从人们的思想和经验中提炼出来的精华以及有价值的东西。无论这些准则存在着怎样的不完善之处,但从整体上看,它们构成了生活必不可少的基础。很难想象,哪一个人能置之不理。如果我模仿别人的衣服、举止及对家务的安排,那么我将会省出许多精力去干别的事。每个人最好根据他的禀赋确定他的方向,而在别人擅长的领域模仿他们。尽管从众实际上是天才的一种羁绊,可它无疑对提高人性的素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通过精心选择和系统化的以往社会的经验获得了它。而且符合准则就是对发展的概括:社会发展的水平时高时低。从众有时会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但大多数情况是促进社会的发展。为了激励我们的个性发展,对从众采取责骂的方法,或许不算错,但以这样的方式提出的论据缺乏准确性。为了鼓励青年和有抱负的人去为自己的理想奋斗,不妨让他们去读一读爱默生对自我依赖的赞扬;不过当歌德谈到“没有任何事情会比我们在他人中受到孤立,没有比与众不同,更能引起麻烦了,更使我们濒于疯狂了,没有比以大众的方式与人们相处,更能使我们保持常识了”[4],我们就不免同情歌德了。
不从众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指一些人由于难以抑制的冲动或“相反的暗示”导致了对立的情绪,从而对已被确认的准则采取回避态度,这种不从众并不一定需要参照其他的准则;第二个方面是指人们有一种要从现存的、陈旧的准则,转向那些相对遥远的而且是新颖的准则的要求。不从众的这两个方面的因素还常常同时出现。一个人采取不同于他周围人的生活方式来生活,某种程度上是在于他内在的冲动,某种程度上还在于,他把自己的想象系于另一些人的观念上,认为那些人的生活方式才更合他的心意。
但是,不从众的本质就是相反的暗示或对立的意识在对他人的态度上的反映。充满自然活力的人,从拒绝周围环境和他人对他的要求以及自我感情的增强中,获得强烈的快感。他在这种自我肯定的形式中感到愉快:做自己的事是惬意的;即使有人反对他这么做,他仍然会感到这些是他自己的事。敢于面对指责,这本身就带有激励作用,宛如一个人在呼啸的狂风中登山,能够由此认识到自己存在的特殊价值。自我感情一旦倦怠了,就会采取守势,使我们回避特异性,而当它重新处在旺盛的状况时,便又导致我们寻求特异性。就像我们会根据自身活力的循环状态,在某一时期敢于抵御寒冷,而在另一时期却要拥在炉火旁一样。
我们从身体健康的孩子们那里可以很容易地观察到,每个儿童都有他视为己有的独特的做事方法。他喜爱维护自己的方式,而反对那些与自己不同的做事方式。不从众还构成了整个民族之间和个体之间的最深刻、最重要区别的某些基础。依靠理性和意志的控制,人们追求变化的热情,会转化为自强、自律及对目标的不懈追求;正是这些品质使个人和民族产生了巨大的力量。这个力量是创办企业、开拓事业、忍受各种艰辛的力量源泉,也是无所畏惧地维护个人权利的动力。盎格鲁-撒克逊人漫长的历史浸透着这个民族固有的好斗性。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个不从众的特性,造就了这批世界的胜利开拓者。撒克逊人想得到一块完全属于他们自己的地盘,而讨厌那些没有受到他们控制的其他民族打扰他们。于是他们便不断地扩张。住在边界上的所有人都更有自信心。他们环视四周,看着属于他们自己开垦的土地、他们的小木屋和郁郁葱葱的庄稼、他们的妻儿和牲畜,他们会说:“我造就了一切,它们是属于我的。”眼前的一切都会勾起他们的荣耀感,是他们凭自己的双手获得的。
谁不知道像哥伦布那样独自沿着向西的方向驶到一个神秘的世界,或像南森[5]那样率先闯入北极是一件高尚的事情呢?爱默生说:“坚持你自己的行为,一旦你做了离奇和越轨的事情,打破了一本正经的单调,就应该因之而自我庆幸。”我们赞赏诗句: victria causa diis placuit,sed victa catoni。[6]我们也喜欢这样的见解,一个人背靠大自然,单独站出来反对神明。
他们昂然挺立着,
英勇地迎接被激怒了的敌人砸来的石块。
但我们不应把他们视为自我献身的牺牲品,他们中有很多人恰恰为自己的孤独、勇敢和顽强而感到欢欣,以致认为自己处于那种状态不仅不是自我牺牲,反而是自我实现。冲突是思想活跃的必然产物,而且如果社会规则不建立在冲突的基础上,那么它就必将因为不符合人类本性而消亡。“不妥协者谓之人”。
我认为,一切干事业的人都是凭借着探寻北极般的冒险精神去从事各种事业的,譬如从事新奇而又没有报酬的慈善事业。我们把激励这些具有特殊性的人的动机设想为“善”,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毫无意义。我想,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恐怕也不愿意被这样理解。革新的事业和慈善工作以双重性诉诸他们的心灵。其中当然有实现某种价值的愿望,表达某种看来已被社会误解了的珍贵情感的愿望,以及救济受难者的愿望,丰富人类知识的愿望,等等。但是,在这些愿望的背后存在着对自我表现、创造和奇迹出现的朦胧需要。只有满足了这些愿望,他才能使生活有意义。具有较强想象力的人可以不通过战争或扩张这些多少有些过时的方式,而利用各种萌芽的和不稳定的社会积极因素,来发现富于新奇的和冒险特点的事业。所以,在社会济贫福利的改革团体中以及慈善事业的机构中,我有时或许会遇上能率领十字军侵略征服巴勒斯坦这类的人。我并不是随意乱说,我自己就认识几位照我看来属于这种类型的人。
不从众的第二个方面是间接的从众。其对社会影响的抵制仅仅是部分和表面的,表现为这方面不从众的人,看上去似乎与众人不协调,但实际上他与另外的节奏是合拍的。正如梭罗所说,他聆听着另一个鼓手的节拍。如果一个男孩子拒绝从事他的双亲和朋友所认为的最适合于他的职业,而坚持去干某种对他来说属于异想天开和离奇的事,诸如艺术和科学研究,那么他最充满青春活力的生活,一定不在他的周围环境,而是他通过书本或人际交流与精神大师结伴的理想生活。就社会影响的实际作用而论,外界环境远非像我们通常想象的那样是明确而清晰的。我们真正的外界环境是由那些大量地出现在我们思想中的形象所构成的。而一个活跃的、不断开拓的心灵,他头脑中的形象可能与大量涌现在一般人意识中的那些形象非常不同。我们一般凭借共鸣来确定我们所要忠实的群体和遵从的准则。我们的选择总是在那些我们容易理解的个人影响中进行。我们只不过是不受与我们谙熟的同伴的任何支配而已。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仅仅具有表面上的不从众。
所有自我肯定的不从众,都必须服从理想中的原则,反抗自身不会有积极的效果,而且还意味着没有超出个人的局限性。所以,不从众与从众之间不存在任何明确的界限;所谓不从众是指在选择和组合容易造成影响的事物的方式上,多少有些特色和不同寻常。这一点与发明创造对于模仿的关系完全一样,正如鲍德温教授[7]指出的,人的思想和行为不存在绝对的分离。没有任何一种模仿纯属机械的而不含有丝毫的创造性——一个人不可能在重复某个行为时,丝毫不掺入一点自己特有的东西——就发明创造都是由观察和经验启发出来的因素构成而言,也没有任何一种发明创造不是一种模仿。总之,人的大脑所做的工作只是依据它自己的模式和倾向,对得到暗示的内容进行再组织和再创造;我们在判断一个头脑是在模仿还是在发明,它具有独创性,或只是平庸时,就是根据它能否富有成效地运用一般素材,从而震动我们的心灵。
在阅读一些研究关于生活的某个特殊方面的论文时,譬如,M.塔德[8]的才华横溢的著作《模仿的规律》,最好不要忘记生活中还有着许多这样的特殊方面。如果对任何之中的任何一个,通过有效的方式加以阐述,便都可以使这个方面一时显得比其他的方面更重要。我认为社会活动的其他方面,诸如交往、竞争、革新、合作、理想化活动等等,作为社会活动与模仿有着同等的重要性。人们可以就它们中的任何一方面,编写成一本与M.塔德的风格相类似的书。事实上真正的社会活动过程是一个以上述各种活动为侧面的多面体,只要我们认识到这些生活的方面只是一些生活的侧面,并能借助它们来理解生活自身这个多侧面的整体。它们对我们来说就是有益的;但是如果把它们看成是僵化的教条,那么它们就显得令人厌恶了。
生存竞争是这些生活的侧面中的一个,有人认为它是世界的主要方面,其主要原因在于,对它那些丰富而有趣的揭示,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它的上面,而且,由于在对这个重要方面的研究上。已有了许多开拓者,因而也就必将有很多后继人。
正确的观点能够使我们透彻地认识到,从众和不从众是人类积极性的正辅两个方面。当人们心情平静时,他们在社会和谐和同情的交融中过得很愉快,这使不从众显得很不便。但是,当人们精力充沛,要发泄本能时,就要借助于自我决断情感来平息这种要求。“创造的渴望”、对行动的原始需要的萌发,会使人们焦躁不安。正如吉本[9]谈到的北欧人,他们“忍受不了阴冷气候的折磨和狭小地域的限制,在盛宴之后,便开始了行动。他们吹响号角,登上船舰,对要么可以加以掠夺,要么可以安居的每一个海岸进行探险”[10]。在社会交往中,这种积极精神在与他人意志的抗衡中找到自己的表达方式。这就是说,对立和自我更新的精神的滋长是不从众产生的主要而直接的催化剂。然而,这种人并不能孤立地进行创造,而是被迫在他人的头脑中搜寻暗示和思想内容。所以,不从众的独立性只是相对于比较直接和明显的外界环境而言,永远不会在社会秩序中构成真正的抗争。
自然的不从众是处于较为活跃状态下的人类意识的特点。精力充沛的人必定是在某些重要方面的不从众者。青年人总以不从众而自豪,随着年龄的增长便会逐渐回到一般的观念上来。“当人们最缺乏精力,或最奢侈时,他们是保守的。饭后、休息之前,或当他们生病及衰老之时,他们都显得很保守;而在清晨,在他们的智慧或意识活跃之时,当他们聆听音乐,或朗读诗歌时,他们便会很激进。”[11]
在个人的生活中对于从众和不从众的问题所抱的理性态度,似乎应当是:在你认为重要的事情中维护你自己的个性,在你认为不重要的事情中表示从众。而要想在一切事情上都有自己的行动的个人方式的人,恐怕是不明智的。试图这样做,就等于关闭了同情的渠道,而我们就是靠同情才能分享到环绕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应当节省我们的精力,以便去做那些在坚定的信念鼓舞下,坚持自己道路的事情。
像任何一种有生命的有机体一样,社会在总体上要不断发展,它需要稳定与变化、统一与差别的恰当结合,从众便是稳定和统一的方面,同时不从众便是差别和变化的方面,后者虽不能提出什么崭新的东西,但是它确实有助于实现不断变化、更新的人类的生活。
我所说的抗争是指一种凭着获胜的愿望而竭力抗衡的奋斗,推动它的动机常常是对其他人所想所为的感觉,特别是对他人对我们所抱的看法的感觉。在这一点上,抗争和从众相近。它不同于从众的地方主要在于,抗争更具有进取心。从众旨在不落后于大众的行列,抗争则要赶到行列的前面;前者被不从众带来的不便和痛苦的感觉所推动,后者则由迫切需要众人予以赞佩的热切愿望所推动。对社会自我来说,获胜常常意味着他由于力量、财富、技能、修养、道德或其他方面的出众,而成功地在别人的意识中留下了某种他所期望的印象。
另一方面,抗争属于比较简单的、原始的和直接的竞争,它没有更高层次的思想精确性,也不包含任何升华了的理想。一匹生机勃勃的马,一旦听到另外的马蹄声从后面传来,就会竖起双耳,加快步伐,尽最大努力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人类的竞争看上去就有很多这样的本能因素。我们逐渐意识到的周围的生存与竞争活动,似乎直接作用于我们的神经,同样会激起我们对生活和奋斗的冲动。每个有抗争热望的人,大凡听到或谈到一种充满生机的活动,就会感到某种要加入的冲动。犹如他混在一群情绪激动的人中,无论他是否意识到,他都会情不自禁地分担那些人激动的情绪。志向常常是这样产生的:当一个人与大家在一起时,他的自我感便模模糊糊地在他的脑海中呈现出来,他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同伴中的至关重要的人。他可能看到自己并不能在大家正在从事的事情上优于他们,于是他就躲在自己的想象中,琢磨自己做什么样的事才会令人钦佩,并决心这样做。他就是这样秘密地建立起雄心来。
抗争的动机是一种正在进行着的较量的强烈感觉,和要加入进去的冲动。这个动机不是创造性的,而只是模仿性的,它并不含有比目标本身更多的深刻内容。因为我们只是在它力图达到众人都追求的目标的意义上,才相应地确定它的价值。在追求个人目标的抗争观念中,存在着从众的成分。尽管它包含着抗衡的因素,但它无意于创新,只是在实际存在的社会生活中汲取它自己的色彩和性质,它只是接受和追求公认的成功标准。它具备的所有特点,皆取决于那个现象的目标的理想的内容,譬如,最恶劣的或最令人痛苦的东西,也许通过抗争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至于公共福利与进步服务的理想,如何发挥人的善良的天性的问题,查尔斯·布思[12]曾很详细地研究了伦敦的贫民区。他说:“在穷人中,人们带着一种扭曲的自豪感不断地酗酒。”在另一个阶层中,妇女们在同样的情感支配下,承受肉体上令人难以置信的痛苦。
威廉·詹姆斯教授[13]认为,世界上十分之九的工作是在抗争的推动下完成的。因为在普通的积极而有才华的人中,最为普遍和强有力的动机是抗争。而恰是这类人保证着全世界的工作不停地运转。极端理智的积极性,或崇高而坚定的理想主义是罕见的。大量有才干的人尽管都是有抱负的,却不具备明确地把自己引向特殊目标的内在品质。他们大都只是从自己所处的时代、国家、他早年周围环境以及在培养中摸索自己的道路,这些因素使他们很容易地选择一种看起来有机会获得成功的职业,投身到有助于成功的追求中去,如果选择的职业是法律,他们就会在接受自认是现实通行的道德规范和其他准则的情况下,力求在办案中取胜,以求获得财富和名望。其他职业:商业、政界、牧师、各种手工业等等,情形也都如此,只是在细节上有所不同。
这样,抗争本身并不存在什么道德上的区别。它是有害的还是有益的,这要依据其行为所涉及的目标和准则来判定。不过,从广泛的意义上说,抗争为大多数人提供了有益的必不可少的激励作用。它是利用了雄心这个巨大的能量,促进实现全社会普遍赞同的目标的进步力量。我们判定它为恶的,只是针对其中的消极因素而言。消极因素并不是雄心本身,而是它导致产生了的冷漠无情、低级趣味和缺乏一切雄心所必备的积极的、社会的人性。
为了提高社会机构的工作效率,必须对抗争加以限制和组织。这主要意味着,人们必须在特殊的群体中结合起来,每个群体应追求技术效率和社会贡献,把这种追求获得的成功作为抗争的目标。不妨想想我们的大学是怎样取得体育成就的吧。首先,在体育上获得成功,普遍成为人们追求的一个目标,经过筛选,许多竞选者按照自己的志愿被分派到各种具体项目的小组中去训练,有足球、棒球、跑步、跳高等等。每个项目都有由已达到的传统水平、常规训练以及专家们的评价所确定和系统化了的抗争。人们用偶尔进行公开赛的形式来引起想象和显示成绩。通过这些把社会自我吸引到对特殊目标进行的系统而充满活力的努力中来。陆、海军也采用同样的方法来培养射击等项目的佼佼者。在职业群体中不是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形吗?诸如在律师、牙科医生、细菌学家、天文学家、历史学家、画家、作家,甚至诗人那里,不都是同样存在着为获得成功而必须经过或多或少的系统的努力过程吗?每个领域中都存在一批精选出的参赛者,他们注视着他人的工作,渴望自己获胜,设想着同事们对他的评价,并通过专家的评论以及与先进模式的比较来检验自己取得的成就。
普遍的事实证明,发挥人类能力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利用专门化和社会化的控制来组织抗争而达到合作。
由上述可见,一个理想化的社会系统应该是这样的一种系统:获胜的愿望推动着每种职业中的个人之间的竞争,推动着行业阶层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竞争,而这种愿望又服从于共同的社会理想和信念。
我根本不相信任何不给予个人和群体施展雄心留下余地的动机系统。自我感情和社会感情必须协调起来共同前进。
但是,要使与利己的竞争不同的贡献性的竞争成为人类的主要动机是切实可行的吗?如果可行的话,又如果我们能够确立为题,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就会自然得到解决。(www.xing528.com)
看来,如果我们能够提供适当的条件,就完全能够使这种高层次的竞争普遍化。大学生、士兵和各种专职人员,在没有金钱报酬的情况下,能把自身的全部精力投入到某种追求中去,靠的就是忠于群体的理想和得到赞赏的希望。那么很清楚,在其他情况下缺乏这种崇高的精神,不应归咎于人性,而是缺乏形成这种高层次竞争的条件。
然而,什么是适当的条件呢?一般说它们是指由贡献性理想支配的个人可以把自己融在其中的一种群体的精神和传统观念。这种群体的精神和传统观念把自我吸引到更加广泛的生活范围里。让个人遵从它,而且反过来,他的志向又丰富了那种支配他的理想。这个精神和传统观念就是激励大学体育冠军、忠诚的战士、科学家、社会主义者以及工会运动分子的条件。
如果在工商业中建立起同样的精神和理想的准则,无疑这个准则也同样会对工厂的工人起作用。然而,事实上,工商业界中缺乏这种精神,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以下几条:
第一,在商业界和资本主义工业中的传统的动机和观念不是贡献而是个人营利,这种传统观念是一种理想化了的自私自利,并且直接与贡献性的竞争相对立。因此,这些行业只有加强培养贡献性的观念,使营利的观念处于次要的地位,才能改变缺乏社会理想和较高的工作效率的状态。显然,我们一直期待着工商界包括管理者和操作工人的贡献性群体得到发展,就像我们目前在某些行业中看到的那样,这种群体具有力量、责任心和荣誉感。
第二,许多商业和工业活动不固定的特点给它们延续群体和承袭传统带来了困难,而且这对组成比较完善的组织也是一个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障碍。
第三,现在的经济组织实际上是专制性的或者是寡头政治式的。所以,多数工人认识不到经济组织同时也属于他们自己,并且也无法达到这样的认识,即他们自己与组织是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应为组织争得荣誉、做出贡献。
一些现实的批判者称上述情形下的工人为“工资的奴隶”。如果说,奴隶的实质是被迫去做完全不属于自己的工作,那么,我们的工业中的大部分劳动确实属于这类性质。工人在强迫观念的支配下从事劳动,没有真正参与到组织中去。因此,所有这类形式的劳动在精神实质上都具有奴隶性。但是有人曾对我们说:“如果工人不喜欢这类劳动,他可以走。”没错,这样说来,工人的情况是,他们维护自我、证明个人自主和人格的唯一方式就是怠工或罢工。这样,自我不仅不参与工作任务,而且与工作是敌对的。罢工,是工人反对他们所厌恶的统治并可以引以为荣的自主机会。然而,这是最错误地施展人性。
第四,漠视人性。特别是在工商业中,盛行着漠视社会自我的狭隘经济手段。在这样的经济体制中,人们奉行不考虑其他因素、一味追求金钱利润的宗旨。它造成了长期的糟糕局面。
很明显,我们有必要修正我们的动机系统,特别是那些与物质成果相联系的动机系统。目的在于对较为高尚的人性给予更多的鼓励,并建立起以贡献为准则和理想的民主的职业群体。
这里提到的崇拜是指,既非从竞争亦非从敌对的情绪,而是以真挚不渝的热情,去仿效某种可钦佩的品格的一种努力。当然,尽管崇拜与对抗之间并不存在鲜明的界限,但在崇拜涉及高层次精神活动这个意义上,崇拜比抗争更高尚。抗争是粗糙的简单冲动,大多数人,甚至高级动物都具备这一动机;而一个崇拜者则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是富于想象的人。唤起他的热情和努力精神的对象,之所以能起到那样的作用,是因为那个对象与他的志向、与他的思考有某种联系。这就是说,崇拜在各个方面比竞争有更高的系统性,是更具有选择性和重要价值的个人特殊品质和特殊倾向。
崇拜在一切积极向上的生活中,特别是在性格可塑性的青年时期,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性格形成时期,我们通过对所佩服的楷模的观察来培养自己的品质。我们怀着充溢着热情的同情心,细细地揣摩那些楷模表现在我们面前的个性特征——他们的音容、特殊的姿态等等。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塑造、激励和调整我们自己个性中趋向于楷模的倾向,并把它们变成自身具备的品质。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同情是成长的表现,我们称之为英雄崇拜的同情尤其如此。所有描写青年时期的自传都表明,早期的品质发展要经历一个崇拜和冲动的热情阶段。尽管这些崇拜和热情必定会逐渐消失,但它却丰富了个性。这种思想情感开始于天真烂漫的童年,丰富于活力盎然的小学生时代,至充满激情的青春时期达到巅峰。然后,在成年人的生活中,它们开始迅速减退,但是只要人们还活着,它们就不会完全丧失殆尽。我想,如果我们回忆自己的经历,就都会发现,我们自己思想上的进取时期,恰恰是我们在心中寻找、塑造崇拜对象的阶段;而且常常是同时虔诚地崇拜几个对象,每个被崇拜对象都代表了他的一种特殊发展需要。男学生的积极活跃的倾向会使他崇拜同伴中最勇敢或最强壮的人。如果是一位想象力更丰富的学生,他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位著名英雄或探险家身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他有吸引力的是有才干的政治家或文学家,甚至科学研究也常始于崇拜。达尔文谈到亨博尔特[14]的日记时说:“这个工作激起了我要为庄严的自然科学大厦做出哪怕是微小的一份贡献的热情。”[15]我们很容易忘记自己早年生活的这种多变而充满热情的理想主义,但是“青年的思想是梦幻”,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以这种形式,我们的性格迅速地发展。J.A.西蒙兹在谈到乔威特[16]对他早年的影响时说:“我朦胧地,然而都是异常生动地感到我的心灵由于与他的接触充实起来,就好像我的心灵从来都未曾充实过一样。”歌德就此现象曾说过:“与优秀者接触,就像受到了一种鼓励和影响。”
如果说青少年阶段是崇拜的阶段,那么崇拜必然会比其他事物更能给人以青春感。赞佩、自我发展以及充满新意、活力与希望,这一切会使人们在人生各个时期感受到朝气。“当我们接触引起我们崇敬心情的事物时,我们就变得年轻了”,这就是崇拜的含义。没有崇拜对象,就没有志向,人就会浑浑噩噩地生活,就会重新陷入僵化、粗俗的狭隘的自我中去。
当英雄崇拜变得更富于幻想色彩、脱离感官、上升为对理想人物的献身精神时,我们称之为宗教感情。过去有人曾多次指出从心理学角度看,当人们怀着感情去接近血肉之躯的领袖和优秀者时,诸如,林肯、拿破仑、李[17]、加里波第[18],其与宗教上对理想人物的崇拜完全是一回事。此时崇拜便成为一种宗教。而宗教就其依靠大脑构想出理想人物来说,又是一种崇拜,二者都是人类的思想、情感、固有的社会性或交流性的体现。我在前一章已经强调过这一点。人的感情所趋向的人格都是理想化的,这些人格之间不存在本质的差异。实际上所有的人都是想象中的人,那些为我们佩服和崇敬的人尤其如此。这就是说,不管一个人的躯体是否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我们关于他的观念,不是基于我们对这个特定的人的熟知,而是对人类生活的全部经验的多种因素的综合的、想象的理解。关于一个人的观念越是能唤起我们的钦佩和崇敬,我们关于他的观念就越富于想象或是理想化。当然,我们从看不见一个人,我们看见的是能够刺激我们的想象从而构成脑海里的鲜明的个性的一些外观特征。从社会学或心理学的角度看,宗教的理想人物与其他理想人物之间没有根本的区别;他们也是建立在思想基础上的个人观念,产生听凭大脑处理的思想材料。他们被用于满足精神交流的需要,这种精神交流为人们的崇拜、服从、信任以及自我发展的热情提供施展领域。就他们作用于人们的思想和情感,因而对生活发生影响而言,他们就是第三章讨论的直接社会存在,因而是真实的。像关于其他人的观念一样,关于宗教理想人物的观念也不依附于可见的躯体,这是个非常重要的事实,但这个事实没有心理学或社会学的意义,而只有生理学意义。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只是从生理学的角度看,上帝的观念才是神秘的;从心理和社会的角度看,上帝是与其他的关于人的观念同类性质的观念。这是一个完全可以证明的事实,而且也不难理解。这对任何一个正视现实的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我认为,关于人格的概念,作为对于经验的富于想象的解释,下起幼稚的儿童对周围环境所抱有的简单而直观的看法,上至成年人特有的高尚而丰富的神的观念,全都是同一系列的概念,在这个系列中,人和神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所有的观念都是人的观念,而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说,所有的观念就是神的观念。
如果有人坚持认为,除了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之外,一切都是虚无,那么他们就应该先去研究人格和社会;因为这些事物是根本看不见、触摸不到的。躯体虽然为形成人的观念提供了重要的帮助,但它不是本质性的。我从没有见过莎士比亚,也没有任何有关他的容貌的鲜明印象。他对于我的真实性来自他留下的文字、对他富于想象的理解,或研究他的书籍。同样,信奉宗教的心灵会凭借对整个生活自发的理解,既自然又简单地得出神的观念。上述两个观念虽然都是真实的,却都无法凭感官确立。
[1]Gêne(法语):苦恼。——译者注
[2]亨利·梅因(Henry James Summer Maine,1822—1888),英国法律史学家。——译者注
[3]梅因:《古代法》,第62页。
[4]《威廉·迈斯特的学徒时代》(Wilhelm Meister's Apprenticeship),第五章,第十六节。卡莱尔(Carlyle)译本。
[5]南森(Fridti Nasen,1861—1930),挪威北极探验家、海洋学家、政府活动家。——译者注
[6]拉丁文,取自罗马诗人吕坎(Lucan)的叙事诗Pharsalia,大意为,即使天神支持与我们对立的胜利者,也要忠实于自己的虽然是失败的事业。——译者注
[7]鲍德温(James Mark Boldwing,1861—1934),美国心理学教授、哲学家。提出了心理学进化论原理,——译者注
[8]M.塔德(M.Tarde,1843—1904),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犯罪学家。《模仿的规律》是他的代表作,在书中他强调“模仿”的作用,认为创新就是模仿,只是模仿的程度和种类不同。——译者注
[9]吉本(Ednard Gibbom,1737—1794),英国近代杰出的历史学家,写有影响深远的史学名著《罗马帝国衰亡史》。——译者注
[10]《罗马帝国衰亡史》,第82页,米尔曼—史密斯出版。
[11]见爱默生的《新英格兰改革者的演讲》。
[12]查尔斯·布思(Charles Booth,1840—1916),美国社会调查家和统计学家,著有《伦敦人民的生活和劳动》多卷本。——译者注
[13]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著名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美国哲学实用主义运动的先驱。——译者注
[14]亨博尔特(Baron von Humbolt,1769—1845),德国科学家、旅行家,为早期地球科学的研究做出很大贡献。——译者注
[15]见达尔文的儿子所著《达尔文的生平著作》,第一卷,第47页。
[16]乔威特(Benjamin Jowett,1817—1893),英国学者。他所译的柏拉图著作是有影响的译本。——译者注
[17]罗伯特·爱德华·李(Robeter Edward Lee,1807—1870),美国内战时南方主要将领。他被认为是完美的“南方绅士”。——译者注
[18]加里波第(Ciuseppe Garibaldi,1807—1882),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革命民主派领袖、军事家,为祖国的解放和统一贡献了毕生精力。——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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