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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探究敌意的源头与影响——基于人际关系和心理认知的分析

时间:2026-01-24 理论教育 小龙哥 版权反馈
【摘要】:反感的情绪源于对所厌恶的他人的意识状态的不情愿的反应。显然,关系密切与相互理解,并不能确保不产生敌意。越是富于理想和同情,就越是容易遭受轻蔑和失望的打击,越是难以理清大量的强烈印象而保持对整体的清晰的认识;且由此产生悲观主义和真实或假设的伤害者的强烈愤怒,并常常像卢梭那样,陷入妒忌与猜忌这些不明智的烦恼中不能自拔。

简单的或动物性的愤怒;社会性的愤怒;敌意的作用;不抵抗的信条;通过推理控制并转化敌意;敌意的愉快和痛楚;被接受的社会标准的重要性;恐惧。

我之所以用一章的篇幅来写敌意,不仅仅由于它是人类本性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希望把它当作本能情感在社会发展中的一种模式。这里所阐述的转变过程,可以类似地推广于恐惧、爱、悲伤等情感,而对这些情感我就不再详述了。

愤怒,和其他情感一样,是一种简单本能的动物性的趋向,与生俱来。之后,随着想象力的增长,相应地发展和分化。皮里兹在谈到约两个月大小的孩子时说:“他们开始推开自己不喜欢的物品,并出现了真正的大发雷霆、皱眉、红脸、全身颤抖的现象,有时还会流泪。”他们还在没有能够吸着乳头或奶瓶、洗澡或脱衣以及他们的玩具被拿走的时候发火。大约一岁的时候,他们如果发火的话,会打人、打动物或其他他们讨厌的物体,往触犯了他们的人身上扔东西,等等。

我还观察到与之类似的现象,那些看过小孩做事的人无疑也会见到。如果哪些作者认为,就特殊本能而言,新生儿的大脑是一片空白,仅具备接受和整理印象的机能的话,他们则很有必要去和婴儿接触,从而注意到婴儿的本能,尤其是愤怒的情感,和成人的发火或暴怒的表现简直完全一样。成年人的情感看起来和儿童的情感不一样,并不在于感情本身,而在于通过和更复杂的思想体系接触,感情的表现形式被修饰了。

这种单纯的、动物性的愤怒可被感官上厌恶的东西立刻激起。这种现象在成人的生活中并未完全消失。可能大多数人在踏上了滚桶,或头碰着矮门楣时,都会对那损人的东西产生片刻本能的愤怒。甚至持续时间更长久的敌意形式,也常带有这种直接和非理智的特性。多数人,尤其是那些生性敏感、易受影响的人,对地点、动物、人、话语——事实上对一切事物都有可能产生反感。这看上去是直接从下意识中涌现出来的情绪,没有经过任何思考。有人认为动物性地或本能地厌恶不同种族的人是人的天性。在同种族中,毫无疑问,人们对某人的厌恶也并不因为意识上的敌视,而仅仅是动物性的敌意造成的。即使敌视对象显然是一种思想或道德属性时,我们也常从外部感知它,即把它作为一种行为,而不是作为思想或情感来理解。因此,不论我们能否知晓某人表里不一的动机,我们都仍会认为这种品质可恨。它明显地给人一种圆滑、不牢靠的感觉,使人自然联想起一些爬行动物。同样地,踌躇、乞怜、过分的自我保护或自卑以及许多其他品格,也会使我们产生生理上的厌恶,而不是心理上的。

但一个社会的、富于想象力的人,他的主要兴趣在思想和情感的交流上。对他来说,愤怒的主要内涵和其他情感一样,也表现在思想和情感的交流上。他们的敌意不再是由简单的刺激引起的简单的冲动,而是与富于想象的人类思维相关联的敌对情绪。这种更高的智力形式可以被视为敌视同情,或是对同情的敌对评价。这就是说,我们由同情或对他人的想象进入他人的意识或者自认为了解他人的意识状态,但如果我们发现别人的思想和我们珍爱的观念不一致,或对我们的观点有害的话,我们会感到愤怒。

在索菲·布莱恩对反感情绪的简明而值得称道的研究中,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事实。虽然她所描述的反感情绪是特殊而细微的一种,但显而易见,这类分析亦可应用于任何形式的敌意。

“A被叫来体验B的感觉,如果新的感觉明显地或隐约地和A的整个知觉体系——或体现他的意志的那一部分感觉——和谐一致,随之而来的快乐的自我的扩张就是同情。如果不是这样——如果这种新鲜感觉脱离了A的意志体系——倾向于颠倒该体系——随之而来的是对敌意部分的否定,将其转嫁到这种感觉的成因B上,将B的状态作为威胁自我、冒犯自我的对立面而排斥。”她解释反感“是带有厌恶的感情的”。反感的情绪源于对所厌恶的他人的意识状态的不情愿的反应。我们发现自己实际上和别人一样自私、虚荣、残忍专横、狡猾做作、不诚实、小气……“相互厌恶的人们之间有些亲和力。”[1]梭罗的话表达了相同的意思:“因为你对电流有感应能力,你才会受到电击。”“受到伤害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是伤害者的同谋。”[2]

因此,敌意的原因是想象或同情。对那些完全与我们不同的人,不会产生这种感觉,因为我们对那些人没兴趣、无法想象。和一切社会感情一样,敌视需要相似和差异的统一。

显然,关系密切与相互理解,并不能确保不产生敌意。密切的接触能否增进我们对另一个人的感情,取决于他的思维与感情和我们思维与感情间的真实关系。这种真实关系可因密切接触而暴露无遗。我们和许多人在一定距离外可相处得很好,但如果被迫和他们住在一起的话,就会觉得相互极其厌恶。或许我们多数人体验过这样或那样的厌恶和烦恼,其原因仅在于我们被迫与那些相处得很好的熟人密切接触。在他们身上,我们找不出什么特别的毛病,只不过他们与我们和谐得不是地方。亨利·詹姆斯在淡到龚古尔兄弟[3]对圣·伯甫[4]的厌恶时说,这种感情就像“过多地被照顾和浇灌的作物”。虽然正义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无理智的反感,但最好不要因过分的不必要的行动消耗精神力量。正义感需要想象力和推理能力的艰苦、均衡的练习,没人能无时无刻地坚持正义;那些将正义感投入最重要的事业上的人,在日常交流生活中,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地沉溺于偏见和冲动。

无论教养、文化或趣味都没有消除敌意的必然倾向,它们可能使同情更丰富、更细腻,但同时也可能使产生反感的机会倍增,如同敏锐的嗅觉对香臭同样地敏感。完善的思考可以帮助具有敏感的同情的人免受敌视情绪的损害。对天才们的研究十分明确地表明,过分敏感使智慧超群的人难以健康、正常地生存下去。比如说,读卢梭的《忏悔录》可以看出一个具有优秀品格、富于社会理想的天才,是怎样因其必然具备的高度的敏感和丰富的想象而忍受痛苦和挫折。越是富于理想和同情,就越是容易遭受轻蔑和失望的打击,越是难以理清大量的强烈印象而保持对整体的清晰的认识;且由此产生悲观主义和真实或假设的伤害者的强烈愤怒,并常常像卢梭那样,陷入妒忌与猜忌这些不明智的烦恼中不能自拔。

想象的敌意的最普遍形式以社会的自我感觉为基础,共同的特征就是愤恨。我们对其他人产生敌意是因为我们所珍爱的自我中的一部分受到损害而唤醒了愤怒的情感。我们根据情绪的不同将其称为气恼、憎恶、阴郁、隔离感、哀伤、愤怒、妒忌、义愤等等。这些情绪的产生都是因为我们感觉到别人的意识里存在有损于我们的想法,因此想到他对我们自己就是一种打击。比如,假设有个人有理由相信他发现我撒谎,至于他究竟有没有理由,关系并不大;只要我还有自尊的话,如果相信他有这种诋毁我的想法,我就必然在想起他的时候因他的这种想法而怨恨他。或者,假设一个人撞上我惊慌地从战场上逃跑,我怎么能不对他产生愤恨呢?这类情况或许不常见,但是我们都认识这样一些人,我们认为他们贬斥我们的性格、朋友、孩子、工作、我们珍视的信条或为人准则,我们因此不喜欢他们。

对怜悯的愤恨是敌意、同情的有力证明。如果一个人有自尊的话,他会觉得别人对他的怜悯或救济是对他人格的侮辱。自尊意味着一个人自我评价达到社会标准,而社会标准认为,除非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一个人并不需要怜悯或施舍。所以,别人认为他需要怜悯伤害了他——不管他究竟需不需要——就好比去怜悯一个妇女的长相丑陋和趣味不高雅,建议她戴上面纱或雇一个人帮她挑选衣服,对一个妇女肯定是一种侮辱。好奇者可能会有兴趣问这样的问题:一个流浪汉除了因欺骗了帮助他的人而自鸣得意外,还能有自尊?正是基于同样的想法,我们很容易明白为什么连罪犯都瞧不起乞丐。

“愤慨”一词表示较高级的想象敌意。它指的是一种对践踏权利的人的敌视感情,而不仅仅是像恼怒或妒忌那样的冲动。这种情感中包含着一种更高层次的理性;愤慨的情感中带有改变侵犯个人权益的状况的要求。我们常认为,简单形式的愤怒是没有合理性基础的,无法证明其有道理,而愤慨则常带有广泛的或社会的基础。当发现晋级、提升取决于上司的宠爱而不是个人的功绩时,我们感到愤慨;当发现富人能得到铁路通行证时,我们愤慨,如此等等。

因此有可能粗略地将敌意按其涉及的智能的组织活动(mental organization)的水平分成三类。即:

1.原始的即自发的或动物性的形式。

2.社会的、同情的、想象的或个人的一种比较直接的即不涉及正义准则的形式。

3.合理的或伦理的,和上面一类相似,但是涉及正义准则和良心的形式。

敌意的作用,无疑是激起争斗的能量,把感情的动力化作保存自我或扩张自我的行动。这一点在激发的或动物性的敌意形式中显而易见。一只好斗的狗的情绪骚动,使力量激发并集中于争斗的几秒钟之中,其成败生死攸关。孩子的单纯的狂怒和成人的冲动显然也是同佯的原理。在出击的瞬间,力量骤增,意识中除了残酷的天性之外,别无他念。显然,这种不受控的敌意的类型,存在于简单的社会形态和战时状态中,它是削弱和扰乱一个需要个人思想理性化的有组织的社会形态的一个因素。

从盲目的愤怒到极其细微和变化多端的对他人的想象的愤怒,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变化过程。就情绪本身即我们自己在发火时的感觉来说,除了其强烈程度外看起来没有什么差别。差别大多在于引起这种情绪的观念。愤怒好似一种既可用于粗食又可用于佳肴的强烈而特别的调料:既可作为单独的调料,味道强烈且独特,亦可和其他调料混合成难以辨别的混合调料。

尽管动物性的愤怒可解释为自我保护的行为是不言而喻的,然而,社会性的愤怒恐怕就无法得到这种辩护。但我认为,虽然愤怒这种情绪易于过分和难以控制,并随种族进步而逐步减少,且多数人认为是错误的,但是它在生活中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

人类群体运动迟缓,需要一些愤怒的情绪作为对它的刺激;愤怒在生活的较高层次和较低层次同时起作用。围绕一个人的若只是安慰和阿谀奉承,十分之九的人干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事情而只会陷入某种形式的享乐主义或浅尝辄止。没有比愤怒更好的兴奋剂了,即歌德说的“使人兴奋的烦恼”,无对立的生活就是卡普亚式的生活[5]。不论一个人适合于什么样的角色,只有通过对障碍物的有力冲击才能取得进步。而冲击的力量则必须有某种激情的支持。对多数人来说,激情中若没有一点愤怒成分的话,是达不到所需要的强度的;我相信,常识和细致观察将证实这样的观点,即有成就的人都带有内涵丰富的敌意情绪,当需要时,他们自由地从中汲取力量。人们如果有深入观察的习惯,并且在这一点上不仅对自己而且也对别人进行观察,就会立刻承认这一点,从而相信,在有道德的人的动机中不存在通常认为是错误的愤怒情绪。

我心目中有这么一种人,以其顽强、大胆、成功地追求权利而著称。他干了其他人敢想而不敢干的事——尤其是那些导致人际之间的敌意的事情。当别人探讨政治腐败,但无心弥补时,是他,在自己的选区中公然蔑视腐败的官僚,在法庭或政治刊物上暴露自己的观点——所有这些都是以自己的苦难和损失为代价的。他得不到荣誉或其他任何补偿。如果要分析那些与他智力相当、机会均等的人和他的差别,我们似乎应该说,他更有血气,他具备仇恨的天然能力。当然,他不是盲目而有害地发泄仇恨,而是指向那些有害公益的事情,从而以符合道义的成功的方式满足了愤怒的天性。显然,如果更多的人以他的方式发挥愤怒的天性,将会有益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目前社会的倾向压抑了那种对邪恶行为的正当的愤怒。而这种愤慨在理智的指导下,是进步的主要推动力。

托马斯·赫胥黎[6]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就是个使敌视心理带来成果的人。他并不去寻找争执,但当真理的敌人提出挑战时,他觉得不应拒绝回击。他公开宣称——或许有点热衷于与常规教育相悖——他爱自己的朋友,恨自己的敌人[7]。他的憎恨是高尚的,读他的《生平与著作》的人绝不会怀疑他是个伟人,也是个好人,他的好斗有助于他的完善。我的确不相信人们没有敌视情绪能在科学和文学事业上有所成就。尽管敌视的情感消耗大量的精力,给思想遮上乌云。即使是达尔文或爱默生,虽然看上去除与别人和平共处之外别无他求,也只有在和权威相对立的情况下,才能最完满、最生动地发挥自己的思想。所有的理性活动中都存在着一些和政治派别相类似的东西;政治主张,不管是否固定,可以分为相对立的两组。每一组意见的持有者在对方的挑战下,明确、证实和修补自己的观点,争取在有关宪法确定之前,使自己的观点得到承认。我们需要的并不是让冲突消亡,而是使之适应科学并绝对服从于真理的标准。

正当的愤慨不仅是对追求正义的鼓励,而且也对引起人们愤慨的人的思想产生影响,提醒他意识到自己所触犯的情感的重要。在生活的较高层次,想象别人心里的愤慨情绪所起的作用,和较低层次的躯体的对抗作用是一样的。[8]对于一个有同情心和想象力的人,别人的敌视就是对自我意识的攻击而不只是身上挨了一下。这可以迫使他去思考对方的观点,决定是接受它,还是更强烈地声明另一种观点,以将其驳倒。敌视心理就这样有力地和我们的道德观结合在一起了。

我们应当,让这种纯洁的恨,

置于我们的爱和每个人

的良知之下。

我认为一个人若没有愤慨的能力,他的性格和目标都不会得到尊重。我们觉得,如果他确实对某个事物真心喜爱的话,他一定会对损害那个事物的东西产生敌视情绪;如果他不表现出这种情绪,不论在遭到损害的当下或之后,他和他所代表的价值都会让人瞧不起。例如,除非他的学生知道违反纪律会受到某种惩罚,否则老师就没法维持纪律。

所以,除非我们的行为激起别人某种形式的愤慨,我们很少会认为做错了事;无论怎样自私地侵犯别人的利益,只要实践中不遇到反抗,我们就会当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以我自己的经验和意识而论,我不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不抵抗主义对侵略者有安抚的作用。我并不希望在打别人耳光时,他会把另一半脸转给我,因为多数情况下,那样对我不会起好作用。我会立刻停下手,不再顾及不抵抗的受难者,就像我们在餐桌上吃羊肉时并不考虑羊一样。另一方面,过激的、谴责的敌对也对我们无益,那会使我们沉浸于无头绪的愤怒情绪之中。但是,人们维护自己的权利,维护他同情人们的权利是件好事,使得任何践踏这种权利的企图都能导致产生正义的、坚定的愤慨。以实践经验为基础的意识,在违背道德准则时,会激起那些持我们所尊重的意见的人的愤慨。这就是维系这些准则的主要力量。

但不抵抗的教条和所有好心人的观点一样,其中包含着真理,不管它显得多么荒谬。该教条的真正内涵,如《新约》和当今许多个人及团体宣扬的那样,内容大致如此:我们应当抛弃防御的粗糙的武器,而代之以更精巧的武器;用道德愤慨的威力代替拳头或诉诸法庭。不能否认,对一个意识功能正常的人的邪恶行为,最有力的斗争是打击他自我意识中的较高层次,而不是较低层次。如果一个人有粗暴或不诚实的行为,我们可以打倒他或叫警察,与其作低层次斗争,也可以着眼于他的高层次意识,使他明白我们认为似他这般自尊而名声好的人不应自甘堕落。如果行为不妥,导致不幸的发生,那么,那些从前对他有好感的人们自然会对他产生愤慨或不满。换句话说,我们尽可能彬彬有礼地对其社会自我发出警告。这种办法常较前一种更有效。启发他的道义感而不是斥责、贬低他,这是不依赖非常手段的有技巧的人的手段。

这似乎就是不抵抗主义的意思,不过名称不够恰当。它是一种抵抗,指向据认为是敌人的薄弱点。这是攻其不备的办法。它的进攻性最终证明是合理有效的。如果我们不设法进入对方的意识,不用我们的观点改变他的观点,这种手段就失效了,伤害已经造成,伤害者通过他的恶行确立了自信,那你还不如把他打倒。诉诸我们能唤起的最高层次的动机是正确的。我们认为错误的不抵抗,只不过是怯懦而已。或许没有任何一位精神导师真正教诲我们这样的原则。不抵抗之名是指对较高级的自我进行攻击,从而给人一种模糊的印象,好像除了以某种明显的物质形式出现,就不存在抵抗。大多数教师对待不同学生会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虽然耶稣教诲说,当别人打你这边脸的时候,把另一边脸转给他;有人要你的外衣,你就把内衣也给他。但很显然,他并不给那些亵渎神庙的人加倍赎罪的机会,而是把他们当作不可理喻的人。他“走进神庙,开始把那些在神庙中进行买卖的人扔出去,并推翻高利贷者的钱桌,扔掉倒卖金币的人的凳子”。似乎他这时还用了鞭笞。关于不抵抗的问题,除了用模糊的概念探讨究竟哪一种抵抗更有效以外,我没有发现它有什么别的含义。

阐明人类理想的最佳情感极容易陷入空洞。我想,没人相信安捷里科画的《最后的审判》里充满鲜花的天堂乐土中的天使们的生活,能够使普通人得到长久的满足。如果我们时时觉得那显得很美,令人向往,或许是因为我们所处的世界太缺少和平与友爱了。很多人都知道,在炎热中感到饥渴的时候,一点点荫凉和几杯冷水似乎就可以满足我们的一切需求。然而当有了荫凉和冷水之后,我们就开始想别的了。所以永久的和平与友爱的理想也是这么回事。即使是那些最珍视这些理想的敏感的心灵,也不会长久地满足于这些理想。总之,一成不变的、没有区别的友爱是令人生厌的。(https://www.xing528.com)

人类的理想必须和人类的天性一起发展,而我们无法预见其中任何一个的前景;但目前看来,诚实而富有理智的理想主义应该是以某些权利概念为参照的、对所有感情的管理和控制,而不是用一些情感取消另一些情感。我怀疑,如果一件事物没有受到反面的攻击,我们怎么可能对之有健康的、建设性的爱。我们怎么能有效地关心某些事物,而不对损害它的人或事物产生仇恨呢?

敌意的较高级的作用显然就是铲除邪恶;为了使这个作用生效,就必须树立正义的理想。一个人若有正常、活跃的社会想象力,便会感到需要正义的理想,将义愤指向他判断为非正义的或错误的事物。他的义愤强烈程度决定于他意识的活力。想象力向我们提供了各种各样矛盾的观点,作为组织功能的理性则试图以某个统一的原则、公平的标准来控制、安排它们,这个公平的标准来自心灵对统一观点的本能需要。所有个别的冲动以及其中的敌视情绪都来到意识的关口,接受这些标准的判断、检验。如果它符合正确或公正的标准,愤恨就将在意志的推动下增强,我们便认为它是正确的,也许自己也因此增加信心。但是如果愤怒不是建立在意义丰富和统一的原则基础上,并且不能容于我们更广阔的思想,意志就会耗费能量遗忘或压制它。因此,我们忽略偶然的伤害,控制或避免简单的反感情绪,但是义愤却能使我们产生行动。愤慨是持久而有力的,因为它带着清醒的理智;而冲动的无理性的愤恨却缺少思想的滋润,不会有持久的力量。

设想一个人去请求某个具有权威的人的帮助,受到了无礼的拒绝。第一个感觉就是对此有一股无名之火。紧接着就会想得更深,想象那个人的心理,猜测他的感情,等等;愤怒变成了一种痛苦的个人仇恨情绪,从开始的刺痛变成后来的怨恨。但如果他是个很有理智的人,习惯于用正确的准则检验事物,他就会很快镇静下来,发展他的想象,努力站在他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观察他的行为中有无正当的理由。也许请他办事的人很多,对于迅速处理公务冷漠,对人态度粗暴是必然的,等等。如果这个解释不够充分,而他的粗暴仅仅是目无一切的表现,对他的愤恨就会持续下去。一旦想起他,愤恨之感便油然而生,所以一有机会,我们就可以伤害他,并向自己及他人证明我们的行动是对他道德上的非难。

或者设想一个人不得不在邮局排队,和许多人一起等着取信件,他要忍受不耐烦和不舒适的感觉;但对这些他会泰然处之,因为他看到这是目前的客观情况,所有的人都不能避免。但是如果在这耐心的等待中,另一个后来者挤到自己的前面,他肯定会愤怒。其实,别人插队只耽误了几秒钟,但这里存在着正义的问题,会激起愤怒,随之而来的就是制裁的想法。

通过理智和想象来转化敌意的另一个表现就是:涉及敌视的对象时,敌意带有更大的选择思考。从某种意义上讲,高一层的敌视比低一层的敌视更少地涉及某个个人。就是说敌视不是盲目地对这整个人群,而是在某种程度上根据人们的某种表现、某种倾向来区别出应该敌视的对象。我们不是因为想到某个人的脸或其他特征就会愤怒。我们的愤怒是针对他所表现的不诚实或者狂妄的恶劣品质,或是别的我们不喜欢的东西,并且不妨碍我们可能从他表现出的别的特征中发现其喜爱之处。一般说来,想象会使我们在每个人身上都发现可爱的东西,若我们对一个人只有憎恶,那一定是因为我们对他的理解带有偏见。无缘无故的愤怒,像别的无缘无故发作的感情一样,总是会导致这种偏见或无理的想法,因为气愤不让人全面思考,致使我们顺应愤怒的情绪。但是经受过磨炼的感情会带来更公正的想法,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说我们应该爱我们的敌人而憎恨我们朋友的缺点。公正的父母或老师能够不丧失恩爱地责备孩子或学生的不轨行为。同一原则适用于罪犯和一切应予以敌视的事物。社会对不合格的成员的态度应该是严厉而又富于同情的,就像一位父亲对待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现代生活倾向于培养想象力,去理解各种各样的人,而怀疑出于冲动作出的草率结论——例如所有进行暴力和盗窃活动的人都是可怕的行恶者——但仅仅是行恶者。这使我们相信人类天性的相似之处。对恶行的义愤绝不能消除,但在使用各种证明作为最有效的方法继续处罚行恶者的同时,我们还会越来越清楚地看到行恶者和我们自己是很相似的,他们只是把我们也有的动机付诸实践。

有人断言或设想,从本质上说,人类的敌视情绪是可恶而又令人痛心的,而且不管我们喜欢与否,它将固执地存在,因为生存条件继续保持不变。我很难相信这个观点是正确的。我愿意这样说,在普遍的经验中,愤怒对社会和个人的种种危害并不在于它作为敌视情绪的特性,而是在于:像色欲一样,由于本能力量过分旺盛以致很难控制并限制这种力量发挥的正常范围;如果不实行正确的管制,本能力量肯定会给个人生活带来混乱和痛苦。

一个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人,大发脾气绝不会痛苦,而会是一种放松。如果控制得当,我甚至可以说这是件快乐的事情。一个狂怒的人并不想脱离这种情绪,他完全不听试图安慰他的话,只想尽情发泄。他的冲动正想使他寻找一个发泄机会。只有在发够了脾气以后,他才愿意平息下来。观察冲动的孩子及丧失理智的成人可以看到这一点。

一种持久的愤怒也会使某些人得到满足,但我认为这在今天已经很少见,而且还在继续减少。读过哈兹里特[9]的有力、真诚但也许表达了不健康情感的文章《仇恨的快乐》,我们会明白这种事情是可能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旦愤怒开始减弱,人们就像在其他不正常的情感过后一样,感到懊悔和颓丧,人们在此时会感到与正常、和谐的意识状态脱离。他相信自己有罪,感到理想动摇的痛苦。看来痛苦并非是愤怒这种情感的特性,而是因为这种情感过分强烈。

任何简单而又暴烈的情感的后果都可能令人痛苦和悔恨,因为它破坏了理智与意识努力争取到的和谐。人类越向前发展,就越能感到这种后果的痛苦,精神生活变得更加复杂。文明社会要求我们不断地消耗大量的力量,致使我们没有多余的感情恰当地发作愤怒。随着有计划和有理智地运用情感的要求的与日俱增,自我控制的习惯和原则应运而生;打破这些常规,就造成了疲惫和懊悔。任何粗糙的情感都会被看作是“可耻的精神浪费”。暴怒通常和冷漠的生活习惯分不开,它可以用来消耗积累起来的能量,就像我们的撒克逊祖先的狂饮习惯一样在今天已不再有市场了。

我认为,迫切地需要把敌视情绪作为自己的动力的那种人是那些精力过剩、性情懒散的人,如歌德和俾斯麦,他们都说愤怒是他们的主要情感。在许多边远和寂静的地方依然盛行着古老的复仇传统,如在北卡罗来纳的山区。也许所有没有受到文明压力的群体都是这样。但对一生都充分地参与生活的大多数现代人来说,强烈的个人仇恨是痛苦和有害的,许多优秀的人因这种情感而被毁掉。

我敢说具有时代特点的人不允许自己卷入简单的仇恨情绪的漩涡中,而是培养宽容精神以接受各种人,他们总是清醒而又坚定地反对任何与他真实的自我冲突,和他最亲密的专有的事物和反映他本性的思想冲突的倾向和目的。他总是很和善,尽可能享受他喜爱的情感,不仅因为这些情感愉快、可人,而且使他在接触事物中更加从容。避免无意义的冲动浪费的精力,能使人更清楚地思考问题,并在他发现有必要反对别人时,能避免机械的表现。现代的人带上莎士比亚的英雄的风格就不会有戏剧性了。他必须尽可能用恰当的风度来表现自己,如果他不得不进行威胁时,他只要动一下嘴唇,礼貌地用一个词便能达到目的。如果必须用粗暴或更加野蛮的手段对付愚蠢的人,他很可能把这个粗鲁的活交给副手。铁路工人的工头必须是个大嗓门、壮汉子,显而易见就是压倒众人的人,但铁路的总裁却普遍地沉着而又和蔼可亲。

通过既定的被社会接受的正确的标准控制敌视情绪,对思维是极大的帮助。一个人为自己及他人的暴怒而烦恼,便会留神人们关于正义和公开的某些准则,并据此将自己和他人的受伤害的感情转化为温和的有节制的对抗。在某些限度内的对抗逐渐被认为是事物的合理秩序的一部分。这样看来,道德标准和法律在约束过激的冲突方面起着相同的作用,避免不稳定和无法状态造成的破坏。所有正直的公民都希望法律稳固而有权威。同样,正常的人都希望有确定的公众承认的道德标准以控制混乱情绪损害精神健康。对一个受敌意情绪干扰的人来说,让他认识到这种情绪是错误而无理智的,就可以使他能按正常途径,用理智来约束自己,平息敌意情绪。其次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敌视情绪得到理智的完全赞同,让他沉浸在其中而没有心理负担。不确定的状态是最糟糕的。

体育比赛很好地体现了用对准则的忠诚来控制敌意情绪。经过正确的说明,运动员们就会按照对公正原则的理解去行事,不会因冲撞受伤而愤怒不已。在战争中也是一样:士兵对试图把他们打死的敌军不一定感到愤慨,这可以被看作是比赛中的准则。据报道,塞伏拉(Cervera)[10]上将的参谋长对桑普森[11]上将说:“这里面完全没有个人之间的仇恨。”但是如果发现对方打出白旗诈降,或使用装有炸药的弹头,就会引起强烈的仇恨。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各种形式的不同目标之间的斗争也是如此,排除了公正和不公正的问题,像这样的竞争不一定有增多敌意的趋势。竞争和不同目的之间的摩擦冲突与行动是紧密相关的,人们也是这样感觉的。在一个有活力、变化快速的社会里,敌意不会比在发展缓慢的社会里更多。我们经济关系上的冲突,并不是竞争导致的,而是因为缺乏健全的法律、条规和常规,以确立正确和公正的原则。然而,这种缺乏是经济关系迅速发展所不可避免的。法律和道德标准的发展没有跟上步伐,于是就出现了极大的不平衡,使某些人和阶级有理由向另一些人和阶级提出公正而合理的要求。这种不平衡造成愤怒的想象。

很明显,我没有把恩爱、愤怒或者任何特殊的感情本身看作是好的或是坏的,亲社会的或反社会的,进步的或倒退的。我认为本质上好的、亲社会的、进步的事物就是在理解的帮助下,把所有的情感组织和约束起来,与我们发展整体生活的理想和谐。我们还没有搞清楚这种整体生活的发展,是不能彻底地消除敌视情感的。活跃的好人、正义的人、改革者、先知,还有把高利贷者从神庙中赶走的那个人[12],多半是易怒的人;现在还无法断定这种情况会不会持续下去。人类思想和行为的差异似乎是一种基本现象,而且没有表现出改变的趋势。这种差异包括思想和目的的冲突。在那些认真地持有他们的意见的人之间必定产生敌视。从狭义上说,这种情感不应该使人们那么任性、暴躁和痛苦,或变成个人之间的仇恨,而应该有节制、有理、有选择、有温和的坚定性,认为这种情感应该消失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我们谈到愤怒时所阐述的道理应大致适用于一切显著的本能情感类型。如果我们以恐惧为例,试图回忆我们从童年起就体验过的恐惧情感便可以很清楚地发现,恐惧情感本身可能变化很少,但激发起恐惧情感的意识、环境、暗示则根据我们的意识状态及社会环境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化,但这种感情没有趋于完全消失,只是变得不太强烈和不易受激发了。从激发这种情感的外部环境来说,是越来越社会化了;从主观来说,对于优秀的人,是越来越受理性的控制了。

儿童的恐惧主要是直接可感的经验造成的——黑暗、孤独、尖的声音等等。敏感的人经常一生都保留这些非理智的恐惧。众所周知,恐惧对歇斯底里、精神不正常及其他精神不健康的状态起着神秘的作用。但是身心健康的成年人多半熟悉了这些简单的现象,对之无动于衷,并把富于感情的感觉转变成对复杂事物的兴趣。这些兴趣大多是富于同情的,属于社会的自我,而非肉体的自我——比如我们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我们关怀的那些人的幸福,等等。但像这一类的恐惧感——害怕孤独,害怕在人类行动和同情中失去位置,害怕我们周围的人的个性和成功——经常带有孩提时的恐惧的成分。一个人在社会秩序中失去了位置和安全,就会感到孩子处于黑暗之中的那种恐惧;与孩子的恐惧感一样,是本能的和盲目的。这前后两种恐惧的主要差异似乎在于后一种被更复杂的观念激起,社会想象力的习惯在起作用。

社会性恐惧,也许是一种病态心理。在卢梭的《忏悔录》中,对此有生动的描述,他写到这种感觉致使他诬赖一个女用人,而干这件事情的正是他自己。“她出现的时候,我便感到极度的痛苦,但众人比我的内疚更有力量。我不怕受惩罚,却惧怕羞耻,胜过于惧怕死亡、犯罪,胜过于世界上的一切。我宁愿埋葬、隐藏于地球的中心;战无不胜的羞怯心理使其他的情感淡然;羞耻引起了我的一切无礼行为,就像假如我成为罪犯,被人发现的恐惧会把我变得无所畏惧。我并没有惧怕,只害怕被人发现,在公共场合露面,怕人当面宣布我是个小偷、说谎者、诽谤者……”[13]

至此,正如同我们愤怒情感中区分出愤慨一样,我们也可以区分出社会恐惧的一个更高级的形式,它不仅仅是个人情感,而是关系到好的、正确的这些社会化的观念。例如,一个士兵,对呼啸的炮弹的恐惧是一种低级的或动物性的情感,而不愿蒙受耻辱逃跑则是社会恐惧。但仍然不是最高级的情感,因为他厌恶的是耻辱——这相对来说是简单和非理性的的观念,而不是非正义的事物。人们常常在这种恐惧的压迫下做出他们明知是错误的事情,就像我们上面摘引的《忏悔录》中卢梭坦白的行为。但是,假如士兵的最高理想是国家和军队的胜利,那么,能够战胜一切低级的恐惧——通常称为自私的恐惧——的恐惧感则是道德的、符合伦理的。

[1]《意识新论》(Mind,New series),第四卷,第365页。

[2]《在康科德和密丽玛河上的一周》(AWeek on Concord and Marrimak Rivers),第303、328页。

[3]龚古尔兄弟(Edmond Huot De Goncourt,1822—1896; Julcs De Goncourt,1830—1870),法国作家。他们于一八九六年创立了一个文学协会,一九○三年得到官方认可,由十人组成评委会,每年给最优秀的叙事作品的作者颁发五千法郎的龚古尔奖。获得此奖至今被法国作家视为殊荣。——译者注

[4]圣·伯甫(Sainte Beuve,1804—1869),法国著名文学批评家。——译者注

[5]卡普亚(Capua),意大利古城,以富裕闻名。据说那里生活的舒适曾使入侵者丧失战斗力。——译者注

[6]托马斯·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英国著名的达尔文主义者、思想家。——译者注

[7]见《生平与著作》,第二卷,第192页。

[8]参见西蒙·N.帕顿教授(Professor Simon N.Patten)《社会力量理论》(Theory of Social Forces)第135页。

[9]威廉·哈兹里特(William Hazlitt,1778—1830),英国散文作家、文学批评家。性格怪异、脾气暴躁。——译者注

[10]美西战争时西班牙将领。——译者注

[11]桑普森(William Thomas Sampson,1840—1902),美西战争时美国海军上将。——译者注

[12]指耶稣。——译者注

[13]梦中的恐惧大多起因于社会想象。因此史蒂文森在信中谈道:“我通常的梦境是社会上的苦难、误解以及精神受到的折磨。”——《史蒂文森通信集》,第一卷,第79页。我们许多人都梦见过自己在公共场合赤身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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