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的主旨;儿童的社会交往;想象中的对话及其意义;交流欲望的本质;真实的人和想象中的人没有区别;思考和交流也是相同性质的;对儿童的表达方式的研究和解释;对他人的观念的特征或感觉方式;他人造成的气氛;文学艺术创作者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个体容貌特征;社会群体;对他人的观念中的情感因素;对他人的观念是直接的社会存在;社会必须在想象中研究;肉体上死亡的人是可以真实地存在的;把个性看作是物质的观点和以对他人观念的研究为基础的论点的对比;个人之间的对立;进一步的阐述,重申本人关于个人和社会的观点。
在这一章里,我希望展示个体意识中社会观念和感情的起源及发展情况,还有我们可以发现的包含在这些观念和感情中的某些社会本质。
如果这一章似乎得出结论说,人类意识是社会性的而社会又是意识性的——简言之,社会和意识是同一整体的不同方面,那么这实在不过是第一章里提出的观点的发挥。
除了母亲之外,任何人都很难将新生婴儿看作是人。婴儿看上去更像奇怪的小动物。他确实有意思,连指甲在内的身体各部分都已精致地长成;但是,婴儿是神秘的,他唤醒了我们忽略了的对初生生命形态的新鲜意识,然而他不让人感到可亲可爱。必须过些日子,婴儿才表现出亲善的本性,并且发展到可引起同情,可以给予其对人的照顾、关怀的地步。这最初的迹象是微笑和咿呀学语。这是研究社会感情起源的极生动的现象。
在生命的第一个星期中,婴儿痉挛似的笑或脸部的抽动就出现了。起初这些表现似乎不表示什么特殊意思。我曾观察过一个一星期大的婴儿。在他脸上,一系列的表情,如微笑、皱眉等很快地交替出现,似乎这个婴儿正在排练全部本能的表情。一旦和某些确定的事物发生联系,他们这些初期的微笑就显示出满意的迹象。摩尔夫人说她的孩子在出生第六天“感到舒适时”微笑了,而“这在孩子感到疼痛时从未出现”。[1]皮瑞兹(Perez)发现一个出生十天的婴儿在喂奶后睡着时微笑[2],这些婴儿迅速地开始把自己和可感觉的事物相当确定地联系起来,如鲜亮的颜色、声音、运动和爱抚。同时,笑也逐渐从脸部抽动发展成更细腻、更富有人情味的表情。皮瑞兹博士看来是研究了大量的儿童,他说他观察的所有两个月大的婴儿都在愉快时微笑[3]。一个婴儿,比如说五个月的婴儿,无疑会继续保持笑的功能,而此时笑就是因运动、声音、触摸和不管什么面孔的出现而带来的喜悦的表现。我的两个孩子都把他们早期的交往范围扩展到非生命的物体上,比如红色的日本屏风、摆动着的灯泡、闪光的门把手、一个橘子,等等,有时他们会对着这些东西笑并咿咿呀呀很长时间。M到了三个月以后常常在深夜睁眼躺着,一边笑一边咿咿呀呀地说话。我们由此得到的总的印象是,儿童早期交流的现象并没有成年人想象的那么多的人际感情,而主要是因为种种形、声、触摸的刺激而产生兴奋的表情;或者,换一种说法,从一开始就存在的亲善之情,是模糊而宽泛的,这种情感并没有固定在恰当的对象上,而是流溢到孩子在他周围发现的一切愉快的事物之中,正如圣·弗兰西斯[4]在《赞美太阳》里所写的那样。他称呼日月、星辰、风云、火、地球和水为兄弟姐妹。确实,在人际感情与其他感情之间并不能划出明显的界限;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是隔离,而是逐渐地过渡,逐渐地变化。
我不认为早期的笑是模仿性的。我曾仔细观察过我的两个孩子,看他们的笑是否是对别人的笑的反应。在他们不满十个月的时候我得到的是否定的答案。婴儿不全是由于模仿而笑,他们是由于愉快才笑。在出生后头一年里,让他愉快的往往是对感官的非常明显的刺激。如果你想笑,你只有通过合意的努力才能使自己笑,假笑是无益的。许多人相信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个成年人出现在一个婴儿面前时,他们往往相对而笑。但是尽管他们是同时笑的,他们中的一个也不必成为另一个笑的原因。许多观察使我认为,对婴儿来说,成年人笑与不笑是没有太大关系的,婴儿还未学会欣赏这么细致的表情。
自此以后,儿童身上明显出现的在伙伴之间感到的快乐,可以部分地归因于社会情绪或社会情感,而部分地归因于需要刺激性的暗示,以使他们能满足种种精神和肉体活动的本能需要。后者的影响表现在他们喜欢活动中的人,喜欢愿意和他们一起玩的成年人——只要他们配合得体——尤其喜欢别的孩子,这个特点贯穿终生;一个人独处就好像没有火柴的爆竹:他自己不能放出火花而只能成为无聊的牺牲品,成为因没有竞争者而在他头脑中形成的一系列枯燥无味的思想的囚徒。一个好的伙伴带来解放和新鲜的活动,给予原始的快乐以更丰富的存在形式。孩子也是这样:其他小伙伴来了是多么高兴啊!他需要表现自己,而一个伙伴使他得以表现自己。他展览出他的玩具和他的一切技巧。远处一个孩子的呼叫给了他用呼叫响应的快乐。
但是这种需要不止于肌肉和感官的活动,还有感情的需要,交流活动可以释放充沛的人际情感。一个孩子一岁大的时候,从起初不能把感官快乐和社会感情区分开来发展为更加专注于人。从此以后,由感情交流而满足感情需要就成了他生活的主要目标。也许在此摘引两三条生活笔记不算是不恰当的。
M现在把她拿到的东西举起来,比如一片花瓣、一根小棍,她还用哼哼或尖叫声来吸引你的注意,当你注意她,作出反应或赞叹时,她就笑了。
R(四岁)一天到晚不停地说话,有伙伴听,他就对着真人讲;若没有伙伴听,他就对着想象中的人讲。今天早晨我坐在台阶上的时候,他似乎希望我分享他的全部思想和感觉。他描绘着他所干的一切,尽管我能看见。比如“我正在挖起这块小石头”等等。我应邀看着蝴蝶,抚摸三叶草茎上的绒毛,我还得对着蒲公英喊叫。这时他又回忆起以前发生的一些事,告诉我他和别人做的事和说的话。他一边想一边把他想的说出来。若我显得没有注意听,他很快就会发现,然后走近我,抓住我,弓着身子,仰视我的脸。
R(大约在同时期)若有人和他一起看图片,欣赏、嘻笑,他会极度地兴奋和愉快。他自己总是十分好奇,得到结果后会夸张喜悦的感情。当B来玩时,R就拿出他的图片盒,这里面有变换图片的带孔纸板。当他准备玩的时候,他确实是处于全身心的热切状态——显然是等待着惊奇的结果。
我观察了E和R(四岁半)在沙发上玩麦肯迪牌,猜哪一张牌会翻起。R处于高度兴奋状态,头和四肢不停晃动。他的情绪高昂,但不完全是纯粹的好奇或惊奇。
我据此认为孩子具有遗传的慷慨本性和对社会感情的需要,但它过分模糊和带有可塑性,因而很难赋予它像“爱”这样的字眼,它与许多未被区分出来的特殊的本能情感不尽相同。也许,交流欲是描述它的最好的词。
这种交流欲,像其他所有本能一样,与社会经验联系在一起,并随着时间的推移,组合成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意识整体。在这个整体里,其中的社会感情在某种程度上根据生活本身的复杂性而相应发展。这是一个有机发展的过程,其中包含着不断的变化和交织,正如我们在人类本性的其他方面所看见的那样。
在儿童和头脑简单的成年人身上,对人友爱的感情可以非常强烈而又非常天真,很少认识他人的情感状态。一个非常善于交往的孩子抑制不住结伴的快乐,似乎根本感受不到常常由交往带来的痛苦、否定和委屈。换句话说,这是一种除了他人身体的出现及对比偶尔表示关注之外,向他人要求极少的交往。而且即使是这些也常常可以用想象来弥补。这种对世界的理解似乎是完全或者相当独立的。它是真正的同情的起点。我的两个孩子都非常喜欢交往,但在对他人情感状态的敏感的意义上说,R的同情能力很差。
这种表现交流欲望的简单形式是天真的,是无自我意识的欢乐,是原始的和无道德感的。这种情感与恐惧、愤怒、欲望等情感交替出现时,在白痴和低能者的脸上表露无遗。去一个有着许多低能者的福利学校参观的人,会像我一样,对这一事实留下很深的印象,即他们无一例外地充满友爱的情感。有些人几乎认为这是人类获得幸福的唯一的需要。有这样一种不寻常和动人的现象,我想主要表现在女病人身上,友爱的情感如此强烈,常常歇斯底里般地激动,管理人员不得不板起面孔喝斥以压抑这些人的激动。正常人和低能者在这方面的主要区别在于正常人也多少有这种简单的友爱的情感,但同时他们的社会情感也根据复杂的生活关系和功能相应地发展,产生无数复杂的激情和普通情感。
当孩子独自待着的时候,他们通过想象和伙伴一起玩耍而继续享受交往的快乐。虽然观察过孩子的人一定都注意到了这一点,但只有仔细和持久的观察才能使人发现想象的方法究竟被采用到什么程度。这种想象不是偶尔为之的练习,而是思想的必要形式。思想是源于生活的一条河流,作为生活主要意义之所在的人际交流和社会感情是航行在这条河流上的船只,而其他感情只是这条河上的漂浮物。某些孩子似乎从差不多出生后第一个月起就生活在对他人的想象中;另一些孩子在早期婴儿阶段主要是专注于用积木、图片和其他物品进行孤独的实验,他们的头脑里无疑充满了这些物品的形象。但不论是哪一类孩子,在他们学会说话、了解到社会的丰富多彩以后,头脑就像开了窍,想象如泉喷涌,所有的思想就都变成了对话。他从来不是独处的。有时候,一个不闻其声的对话者以一个玩耍伙伴的形象出现,有时候这个对话者则是纯属虚构的。三岁的R独自玩耍时总是大声说话——因为他是长子,所以他常常独自玩耍。大多数时候,他除了“你”不用别的称呼,也许是在头脑里没有固定的人。听他说话就像是听一个人在打电话时说话一般,尽管他偶尔也充当说话双方的角色。又有些时候,他会用一些真名,如爱西尔特或者多拉西或者他自己创造出的一个奇怪的人名Piggy。他的每一个念头似乎都要说出来。如果他母亲喊他,他会说:“我现在得回家了。”有一次他在地板上滑倒,我们听见他说:“你摔跤了吗?没有。是我摔跤了。”
这里要注意的主要一点是,这些对话不是想象偶尔的和暂时的发挥,而是意识社会化的天真的表露,这是长久的,是今后一切思考活动的基础。想象中的对话从小孩子的有声的思考发展到更完满和更通于世故的思考,但是想象中的对话是绝不会停止的。成年人像儿童一样,通常没有意识到这些对话。我们年纪大了一些,大多数思考就不再说出声来。我们中的某些人,进行着大量的显然是孤独的沉思。但是更笼统地说,成年人和孩子是一样的,我们的意识都处于永久的对话中。这是我们很少注意的一件事情,因为我们对此非常熟悉,我们这样做是不自觉的,但只要我们尝试,我们就可以意识到。如果一个人在自由思考时突然停下来注意他的思想,比如当他正在干着一件简单机械的工作的时候,他会发现他的思考采取了模糊的对话形式。当一个人联想到社会环境而激动时尤其如此。当他感到受迫害或者被怀疑的时候,他很可能对一个假想的听者为自己辩护或者供认。有罪的人为了“抛掉心头的负担”而供认,即是说,思想激动不会停留于原地而必然牵发表达的冲动,产生要告诉某人的强烈愿望。爱冲动的人在激动时经常大声说话。我们看他们“对自己说话”——我们看见没有别人在场,因而这么说。人们也可以对他们能找到的随便什么人说。梦的大部分内容也是假想的对话,至少有一些人在临熟睡前的半醒状态下,意识里进行着对话。还有其他许多我们熟悉的事实符合这种解释——例如,某些人用书信或对话的形式较用其他形式更易于创作。正因为这个原因,这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在各个时代都很普遍。
歌德在谈到他怎样用一系列信件的形式创作“维持”时,以他一贯的明确流畅讨论了这个问题,让我们看到了他的思想是怎样习惯地运用对话形式。他用第三人称说自己:“他习惯于在与人交往中愉快地度过他的时间,他甚至想把独自思考也变为对话。他是这样做的:他有一个习惯,在独处时在意识中把熟人唤在眼前。他接待的客人和他一起散步,站在他面前和他讨论他所想的问题。客人根据情况需要回答提问,他也用自己的惯常手势来加强自己的肯定或否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手势。然后说话者继续说一些让客人满意的话,或者限制并且更加严密地论述那些客人不同意的意见。最后,他非常礼貌。放弃了自己的观点……这种对话和书信已经很相似了,但只有在后者,人们看见自己的声音得到了回答;而在前者,人们给自己创造出回答,它是新的,总在变化着的,得不到回报的。”“习惯于在交往中愉快地度过时间,甚至把沉思默想也变成对话”不是个别事例,而是普遍的事实,一切思考活动大致都采取这一形式。事实上,语言通过人际交往由一个种族发展起来,又以同样的方式分授给了个人,因而语言不能在意识中与人际交往脱离。高级思维运用语言,总是一种假想的对话。语言和对话者是互相依存的。
交流的冲动不是思想的结果而是它的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它们的关系如同树根和树枝,是共同发展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死亡,另一个部分也随着死亡。心理学家现在教授这样一个道理,每一个念头都有积极的冲动作为它的本质。相对于更复杂和具有社会化发展形式的思想,这种冲动表现为说话、写作等的需要;如果说话、写作等形式都不能实现,这种需要就产生了纯属想象的交流。
蒙田对人性能力的理解也许不亚于任何当代人,他曾经说过:“没有交流对我来说就没有快乐:我独自产生的生气勃勃的,却又不能告诉他人的思想无一不使我痛苦。”[5]无疑,他有许多思想别人不知道也无从欣赏,因而他采取了写作散文的方式。各时代各民族不被理解的人都存有日记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总的来说,在文学或艺术中的真正的创作冲动,在某一方面是这种简单的、孩子般的对出声思考或告诉别人自己想法的需要;把想法倾诉于一个想象中的伙伴,还可以使自己的思想更加精练和生动,从而也锻炼作为思想的本质的交流素质,没有这种交流素质,思想就不能生存,不能发展。许多作家承认他们写作时总是想着某些人,我也倾向于相信这多少是确实的,尽管作者本人未必意识到。爱默生曾在某个地方说过:“一个人只有一半是他自己,另一半则是表达。”这句话是正确的。一个人要成为一个人,必须要经过某种表达,若脱离表达,就不可能有更高的存在;表达不论以实际的或是想象的形式,在一切时候都存在。
所有人都是孤独的,比如梭罗。[6]这是思想和生活与交流不可分离的最好证明。我可以说,任何同情他的作品的读者,都不能把他沉湎于山林、田野视为缺乏交流欲望的表现。他这样做正是因为他的感官过分敏锐,他需要休息,用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来保护这些感官并采取间接的和细致的文学形式来表达这些感受。没有人像他那样为了交流如此忘情地劳动,去进行和接受充分的表达。我们在他著作中的每一行都能体会到这一点。他的日记也记录下了他的努力:“我愿给人们送去我的财富,我衷心向他们奉送我最珍贵的礼物。我愿像蚌那样为人们分泌珍珠,像蜂那样为人们产下蜂蜜。我要为大家筛选每一道阳光。我知道我不会保留任何财富。我除了为大家服务的能力外别无任何私有财产。这是唯一的个人财富。每个人都能这样天真地富有。我包藏起珍珠,将它养育长大。我愿将生命中我愿意再次度过的时光赠送给大家。”[7]梭罗的话里的确有许多社会学的真谛。
既然交流的需要是如此原始和基本的人性特点,我们就不能把它看作是与思考和生存的需要分离的或是它们的附加物。每一个人都在自然的活力驱使下努力向别人表露他愿意表露的那一部分生活。这是自我保护的手段,因为没有表达,思想就不能存在。想象中的对话——即进行没有可视可听的反应的刺激的交谈——可以在很长的时间里满足意识的需要。确实,对思想活跃但十分敏感的人来说,限制交流是有益处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思想比在批评和反对的持续干扰下更能清楚地表达,更能独立地发展。正因为如此,艺术家、文学家和一切爱思考的人都喜欢独自完成他们的作品,直到作品完全成熟。当然,迟早必须要有反应才行,否则思想本身就会消失。如果没有新的经验的哺育,想象最终会失去创造出对话者的能力。如果艺术家发现他的书或图画没有欣赏者,他就不太可能创作出新的作品。
在想象交流的生动性上,人们的差异很大。思维习惯越是简单、具体、富有戏剧性,他们的思维就越是容易在有声有形的对话者参加的实际对话中进行。在这方面妇女惯常比男人做得更生动,没有文化的人比受过抽象思维训练的人更生动,我们称之为情感型的人比那些冷静型的人更生动。再者,假想的对话者是个富于变化的人,容易以我们最近接触的印象最深的人的面目出现。我注意到,若我拿起与我交谈过的性格鲜明的有趣人物的著作,我就容易在字里行间听见他的声音。其他如意见、道德观以及体貌特征都能在想象中再现。总而言之,作为思想和生活的一半的假想的对话者是从实际环境中选取的。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真实的和想象的人之间没有区别;在社会意义上,被想象了的实际上就成为真实的了。我很快会指出这一点。对进行想象的意识来说,一个想象中的人要比一个真实的人更真实;可感觉的外表并不一定是头等重要的事情。一个人在我们眼里的真实性只能按照我们想象其内心生活的程度来衡量。我们同样也有内心生活,我们暂时以此来揣度他。可感觉的外表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它刺激我们去想象。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真实的人都是想象的。如果我们有时在幻觉这个意义上使用想象这个词,那是说想象不符合事实,但我们很容易看出可感的外表并不会消除幻觉。我在汽艇上遇见一个陌生人,他堵住我,要告诉我他的私生活。我对他的私生活一点也不感兴趣,他也差不多知道这一点;他仅仅把我当作一尊雕像来获取合乎心意的同情的幻觉。若我不在,他同样会对想象中的听者倾诉的。同样的原因,交际中的风度主要是想象的友好关系的产物,是一种人们乐于视以为真的假同情,尽管我们略加思考就知道这不是真的。我们出于与意识不可分离的本能的享乐的倾向,总是不自觉地去设想我们的伙伴对我们的友爱,对此做出至少是看上去态度友好的赞同,被人认为是良好教养的表现。总是拿出真诚的态度会粗暴地摧毁这种愉快而大体上无害的幻觉。
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天真地创造和表现想象中的伙伴关系,是正常人的基本并且几乎是普遍的特点。实际上,思想和人际交往可以被视为仅仅是同一物的两个方面:当促使我们行动的暗示是通过脸部表情和其他体征因素被意识接受的时候,我们就称它为人际交流;而当引起我们行为的暗示通过记忆并且经过思想更完善地加工的时候,我们则称之为思考。但这两者都涉及意识和人。因为人的形象与我们几乎所有的高级思维的起点都密切相联,因此与记忆不可分离。我们的意识不是隐居者的草棚,而是待客和交际的客厅。我们没有真正离开他人的高层次的生活;正是通过想象别人,我们的人格才得以形成;丧失想象别人的能力就成了白痴;意识缺乏这种能力的程度就是它衰退的程度。没有这种意识中的交往,就没有智慧、力量和正义,就根本没有高级的存在。意识的生命基本上是交流的生命。
现在让我们来仔细考虑一下人们的思想在头脑中形成的方式,并尽我们的努力来发现它们真实的本质和意义。
孩子为学会理解人的表情而进行的观察,在很早就开始了。我发现M在她第十二天的时候就曾注视她母亲的表情,她凝视了一段时间以后,似乎是被母亲的眼睛所吸引,非常专注地盯着看。第一个月后,对脸的研究变得非常频繁,而且持续时间很长。毫无疑问,任何注意过婴儿的人都会多次地看到下面观察到的现象:
十八个星期的M,躺在母亲的膝上盯着她的脸,紧锁着眉头,一副专注和探究的神情。很明显,眼睛和嘴唇的运动、牙齿的闪光和显示表情的脸部皱纹是她认真研究的对象。哄她的声音也让她愉快。
她现在(四个月二十一天)似乎把注意力全部放在眼睛上。她会用最专注的眼神看着别人的眼睛,长达一分钟或更久。
眼睛似乎受到最多的注意。正如皮瑞兹所说:“眼睛是所有注意对象中最有趣、最富有吸引力的;瞳仁在眼白的衬托下闪闪发光。那温柔的神色,水灵灵的透明体迷住了孩子……”[8]嘴也很受注意,特别是当它正在运动的时候。我曾经注意到,一个孩子起初盯着别人的眼睛,而当那个人开始说话时又转向他的嘴盯着看:牙齿的闪光增添了趣味。声音也是仔细注意的对象。孩子倾听声音的专注,他迅速学会区别不同声音和同一声音的不同声调的能力,以及语音模仿先于其他各种模仿的现象,都表明了这一点。不可能不打动观察者的是,婴儿对这些外部特征的观察并不是随意的,而是费力的研究。他们经常皱着眉,带着极为专注的神情。此时意识中某种重要、热切和自愿的东西被调动起来了。这个“某种东西”看来很可能是对那些表情的储存、安排和理解。这些表情成为对人的想象的起点。
眼睛和嘴周围的皱纹也许是脸部最有表现力的部分,虽然不会像眼睛、嘴唇和牙齿那么受注意,但它们总是处于视野之内,最终因为它们具有表情活动中心的意义而被注意和研究。M在第十个月底时显示出她完全能理解微笑并会因微笑而愉快。在这个月的第二十六天,发现她第一次明确地对微笑作出反应。即使在这个时候,微笑也不是模仿性的——在自觉地重复他人的动作这个意义上说,它仅仅是愉快的不自觉的流露。脸部表情是到后来才被模仿的,原因很明显,小孩子能听见他自己的声音,看见他自己的手,然而他不能注意到他自己脸部的表情,因此也就不能控制它,用它进行自觉的模仿。只有当他在镜子中研究了自己的面貌以后才能进行表情的模仿。孩子最早在两岁的时候才开始模仿脸部表情,我们可以看见他们常常在镜子前面练习做各种怪相。
对微笑或其他任何脸部表情的理解,显然与对其他事物的理解一样,需要很多练习才能获得。婴儿从第一个月起就对脸部表情进行研究,这使他最终把微笑的皱纹与愉快的经验——抚爱、哄逗、给予玩具或奶瓶等联系起来。这样,微笑就被确认为愉快的先兆,也就被报以微笑。而笑容的消失却与冷淡联系起来。在第五个月的月底,M有一次似乎注意到了别人脸上从微笑到皱起眉头的变化,自己也停止了微笑。然而,第十个月的一些观察表明,即使在那个时候她是否会仅仅因为别人笑而自己也笑,依然是个疑问;我已经说过,第一次明显的例子是在这个月的月底发现的。
我认为这些从对儿童的直接观察得出的例证并没有证实人们对脸部表情有确实的本能的感受力。不管存在什么样的遗传因素,我猜想都是十分模糊的,并且没有经验的加入不可能产生什么作用。我对自己的孩子和其他几个孩子板起面孔、装出凶相,给他们看拍摄脸部的相片,也对他们试以微笑——以便诱导对表情本能的理解,但是头一年里,这些举动都没有实在的效果。十五个月大的M,有一次同我一起玩耍时,被我装出的凶恶的表情吓呆了。也就在这一段时间里,她对皱眉变得敏感了。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一个孩子懂得把笑脸当作慈爱的举止来期待以后,他就会对别人脸上笑容消失感到困惑不安和吃惊,他更通过经验懂得了皱眉头和板脸意味着不喜欢和不赞成。我想象孩子们不能理解任何对他们来说是初次见到的表情。一种不熟悉的表情,比如凶恶的表情会引起模糊的吃惊,只是因为这种表情是陌生的;对于习惯于得到慈爱的孩子,这种表情或其他任何脸部扭曲的表情被理解为一种新的游戏,因而引起欢笑。我肯定这些观察会消除认为存在理解表情的“确定的”本能的观点。
关于确定的遗传问题我还要指出,我的孩子从未表现出对动物的本能恐惧,而有些人相信对动物的恐惧是根植于人类心理的。我的长子R直到三岁仍然很喜欢动物。他去动物园看见狮子、老虎时很平静,也很有兴趣。但后来显然是因为受了小狗的欺负,变得极为胆怯。据我所知,M从未害怕过任何动物。
至于声音,我们对之无疑有模糊的本能性敏感。我们至少能感受到什么是尖厉刺耳的声音,什么是表示悲哀的声音。一个月以下的婴儿听到这些声音会出现痛苦的表情。即使是出生第一周的婴儿,尖叫或响亮的喇叭声也能让他们拉下嘴角哭。
达尔文记录他的一个孩子的同情心:“在他六个月十一天的时候就很好地表现出来了。他看见他的保姆假装要哭,于是满面忧戚,嘴角下垂。”[9]
有些人相信儿童对别人的个人品质的直感比成年人更迅速,而且更加信任。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那种认为有同类相亲本能,而且这种本能不仅不需要经验且会被经验所损害的观点就有了有力的证据。我个人认为,对两岁以下的儿童的细致观察得出结论说明,对他人的印象是在经验中发展的。然而也有可能三岁或更大一点的儿童对某些心理的判断,如诚挚和良好的意愿,要比成年人更准确、更迅速。只要这是事实,就可以这样解释:孩子们看见的面庞大多带着爱和真诚的表情。在今后的生活中,即使是最幸运的人也不再看得见这些表情了。我们可以相信这些形象在儿童的意识里树立起了什么是真诚和慈祥的表情的观念,而用这个观念去判断别人是否缺少真诚和慈祥很有效果。他看出虚假的微笑的破绽;因为这副嘴脸不符合他意识中的形象,某些线条缺少了,某些线条夸张了。他不懂什么是冷酷和不诚实,但是冷酷和不诚实的表情使他困惑和警觉。成年人丧失了这种关于爱和真诚的简单而又明确的观念以及根据这个观念进行准确判断的能力。大量混杂的经验俗化了他的感觉。他牺牲了孩子特有的自发的反应,换来了对更丰富、更复杂的事物的内部认识,他评判和研究着许多儿童根本不知晓的事物,认为大体上我们在儿童时代比现在更了解人的观点是不够严肃的。
我提出这些零星的观察,只为了它的小小的用处,并不是为了否定达尔文和其他伟大的观察家相信的特殊本能的存在。我的观点并不是说理解脸部表情的遗传性潜在能力是不存在的——无疑有某种本能作为起点——但我认为它是逐渐发展的,并且不明显地依靠在经验中获得的知识。
显然,脸部表情是构成对他人印象的材料,是同情的感性基础。它们之所以有吸引力,首先在于感官的丰富和生动,正如闪光的、运动的和发出声响的物品富有吸引力一样,对它们的感知是本能和观察交织在一起进行工作而逐渐形成的。这种感知只是联系着感觉经验的观念体系的发展。比如对愤怒表情的感知,包括预见愤怒的语言和行为的能力,以及由之产生的怨恨和害怕的情绪等等,简言之,这种感知是我们对这种表情的整体的意识反应。感知可能部分地来自意识的同情能力,即根据自己的意识状态推断别人的意识状态的能力,但还不只限于此。这些使表情特征——如怨恨或恐惧等表情特征——丰富起来的观念无疑都有本能为基础;我们生而具备这些情感的粗糙的原材料正是在交流行为中,在某种社会性的交往中得以发展,并且得到进一步的限定和组织。通过与他人的交往我们扩展了我们的内心经验。换句话说——问题的实质也在于此:人的观念的产生和发展源于感觉材料,或者说感觉材料基础上的思想和感情,源于由无数交流活动组成的社会。
当我们想到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到底想些什么呢?我们思想的核心会不会是上面提到过的某种形象,即表情特征的形象?它可能是嘴和眼睛周围的线条或者是对其他仪态、姿势或手势的记忆;它也可能是某个声音的反响。我也许没有能力回忆起我的最亲密的朋友,我的母亲或者我的孩子的清晰的面部轮廓,但我能看见浮现在面前的一个微笑,一个稍纵即逝的神色,起坐的姿势,难以察觉的一道目光。我也能追忆起过去体验过的感情。记忆主要由此构成。身体外部特征最真实的东西不是身高、肩宽,不是鼻子和额头的形状,也不是身体的其他任何相对固定的部位的形状,而是那些变化着的、有表现力的表情和姿态:我们能注意并回忆起它们,是因为它们传达了我们最想知道的东西。
对个人品质的判断看来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同样的方式进行的。我想,我们是通过想象一个人在不同场景中的表现来估计一个人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几乎是无数的行动中的人的形象,对脸庞、嗓音等的印象及其他一些因素帮助我们塑造出场景。当我们要判断一张陌生的面孔时,我们就会不自觉地问,这脸放在什么地方合适呢?如果我们能想象他做某些事情不会不协调,我们就得出他是怎样一个人的结论。如果我能想象一个人屈服的情形,我就不会尊重他;如果我能想象他撒谎,我就不会信任他;如果我能看见一个人接受、理解他人,也能抵制他人,能按自己的计划安排他人,我就说他有管理能力;如果他能耐心地研究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就认为他是一个学者;如此等等。我们眼前的特征使我们回想起其他相似的特征并触动一系列观念,最后形成我们对初结识的人的看法。[10]
判断的能力是直觉的,它诉诸想象而不是推理论证。但是,它也依赖经验。我不相信我听到过的这种理论,即我们不自觉地模仿他人的表情,要判断别人只要注意自己的表情与他表情相仿时的感觉即可,对别人的性格有不寻常的判断力的人往往在外表上是平静的,并不模仿别人的表情。大多数人都会鉴别狗的好坏,我们可以从狗的叫声中来判断它会不会咬人,但我们并不用学狗叫来判断它是否凶恶,我们所做的是观察、记忆和想象;照我看,我们判断人也大致可用这个方法。
我们通常说的“个性”,往往是它扩大了的意义,是一种气氛,而这种气氛来自惯常的感觉状态。我们每个人都下意识地通过脸部表情和语言交流传达着这种气氛。如果一个人快乐、坦率、富有同情心,他在别人心里也能唤起相似的感情因而给人留下愉快和美好的印象;而阴沉、保守、对别人感情冷漠的人则会得到相反的评价。我们不能很成功地装出或掩盖这些感情状态;要成为某一种类型的人,只能真正地培养那种类型的人的必要的习惯。我们不用费力或者无意识地就表现出了我们真正的个性,而绝少表现出不是我们个性的东西。
这些个性的可见可闻的特征,这些通过我们孩提时代专注持久的观察而理解的线条和声音的意义,也是艺术和文学传播的基础。
这在模仿人的脸和躯体的艺术中很明显。画家和雕刻家对脸部表情进行最细致的研究,他们用如此细微的光和阴影来表现不同的情感,别人根本看不出制造这些细微的光和阴影的工作,但是在表现个性上却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致几乎所有表现脸部的著名绘画和雕塑复制下来取代原作都会失败。也许一千人中不会有一个人在比较“蒙娜丽莎”或“贝特丽丝”[11]的大致面貌与它们差不多的平庸的复制品时能指出复制品究竟在哪一点上出了差错,然而原作品与复制品之间的区别就好像活人与蜡像的区别。某些画家主要因为他们塑造和表现了某些非常少见的表情而闻名。用圣·保罗和托马斯、肯皮斯的话来说,安吉利科画中的人物,眼睛里表现了超俗的爱。但这显然也是人性和社会性的情感,他的人物几乎总是成双成对的,比如在他的“乐园”中,每一个圣者都痴迷地望着别人的脸。其他画家如波提切利[12]、皮鲁基诺[13]在这方面也有些类似的地方——表现了一种更超然的情感;他们画中的人物用超然的痴迷的目光或是带着沉思的神色看着画外某个地方。
雕塑艺术更多地诉诸姿势引起的联想,表情变成比较次要的东西,但是杰作和复制件的区别仍然存在,主要差别在眼睛和嘴的线条上。机器复制不出变化如此细微的线条,虽然用它可以复制出粗一些的轮廓。
在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见无数的对脸部表情的描绘,尤其是对眼神的描绘——这是表现性格的古老且受人偏爱的手段。[14]在寻求思想的感觉核心的诗歌里,眼睛往往大致代表性格,如莎士比亚所说:
在众心眼里失去光彩,前途黯淡我独自哀叹我的落寞。[15]
或者弥尔顿:
你的眼睛摄人心魂。[16]
但是诗歌通常避免对表情进行细致的描绘,这是语言办不到的。它借助像“冒火的眼睛”、“水灵灵的眼睛”和“诗人的眼睛”[17]这样一些语句给人造成尽管不精确但是生动的印象。
我们在每一件艺术品中还看到既非对面目和声音的模仿,也不是对面目和声音的语言描绘,而是来自作者的个性本身的东西。这种东西通过我们理解为“作者的意识状态的迹象”微妙地传达出来。当一个人读莫特利[18]的历史著作时,他得到的不仅是对奥兰治王子[19]或者帕尔马的亚历山大[20],而且还有对莫特利本人的印象;任何一件艺术品都有这种情况或是可能有这种情况,不管它多么“客观”。我们说“风格即人”的“风格”指的是现在表现在艺术家身上的与我们用以判断别人的可见可感的体貌特征相一致的东西。[21]约翰·巴勒斯[22]说:“任何天才之作,都有它的容貌特征——悲哀的、欢乐的、抑郁的、渴望的、坚定的、沉思的等各种容貌特征。”正如我们喜欢某些外表形式和脸部表情,是因为它们能够把我们带进某种情绪。我们喜欢某些作家在著作中显现的容貌而毫不关心书中的观念内容,还是一种最微妙、最长久和最不可缺少的魅力。每个书迷都有他喜欢翻来覆去读其作品的作家,使他激动的是人而不是信息,这些人比他见到的其他任何人都更有意思。他不断地回到他爱的伙伴身边,用他们滋养自己的思想。书中有他需要的东西,那个东西唤醒并指引着他的思想,引导他去愿意去的地方。它诉诸人的形象,难以概括;它显现在字里行间,然而并不传达确切的信息。它大致是通过作家的风格传达的一种态度、一种感情。某些人从歌德的一些晦涩的、很难给人热情的作品,如《法兰西战役》中找到快乐,获得收益;我们除了说他们感受到了歌德冷静、豁达外向的个性外,没有更好的解释。
因此任何进行文学创作的人,哪怕只是有一点初步的业余爱好,都至少会通过他的努力,更加了解伟大作家的个性。他会逐渐感受到一个词或一个句子根据一个目的或是一种感情就这样恰到好处地被选择和组织起来,他会觉得他很熟悉那些个性和目的与他相似的作家。
我们在文学作品中比在其他任何艺术形式中更多地感受到这一点。而我们在与作家本人关系密切的题材中又要比其他文学形式中更多地感受到这一点。原因是,写作,特别是写自己熟悉的事情,如书信和自传,我们都曾经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尝试做过,因而也更容易理解;而其他艺术手法则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范围。看查尔斯·兰姆的书信,读蒙田散文或者萨克雷以第一人称描述他的人物,能使我们较为容易地享受快乐,因为他们只是做了我们做过的事情,只不过做得更好。而米开朗琪罗、瓦格纳,或者莎士比亚——除了在他的十四行诗里——他们的个性对于我们是遥远而模糊的。但是一个画家、一个作曲家或者一个雕塑家却很容易在同行业的其他艺术家的作品中感受到作者的个性和风格。因为他的经验使他感受到了情感和手法的细微之处。画家福里斯(Frith)先生在他的自传里说:“一幅画会暴露作者真正的个性;作者的笔能细致地表现出他不自觉地发展着的独特性,欣赏者可以准确地判断出他的个性和意识。”[23]
事实上,任何在作品中表现个性的认真的工作者都能使有相似志向的人理解他所要表达的东西。我们在格兰特将军的自传中得知,一位有能力的将军是怎样从敌军的运动中体会到敌军将领的个性,想象着他在各种紧急情况下会做些什么,因而采取相应的对付他们的办法。
作家或其他艺术家给人留下的印象中可能有对他的模糊的视觉上的形象,也可能没有。某些人思考时强烈地需要视觉形象的联系,他们若没有下意识地对一个人外貌的想象,他们就不能对该人的个性有什么看法;而另一些人却能在毫无视觉画面的情况下对感觉和意图形成强烈的印象。但是,我们对他人的观念中毫无疑问地带有面貌、声音等的感觉印象。我们意识中最早的关于他人的概念是依赖这些形象建立起来的;这些形象永远成了我们大多数人把握他人的工具,它们自然地在记忆和想象中,如在观察中一样,占有相应的位置。如果我们彻底了解了这个问题的实质,我们可能会发现,我们对一个作家的印象总是包含着关于他的可感的外表的某些观念,总是与体貌特征分不开,尽管我们意识不到。读过麦考利[24]的著作的人能想象出一个温柔纤细的声音吗?我想绝不会的:他写下的章节总是与洪亮而机械的声音联系在一起;说话温柔、嗓音纤细的人写出的东西会是另外一个样子。而读史蒂文森的著作,我要说,绝不可能觉得他说话容易激动、音调不稳定。这样一些印象大都较模糊并且有可能是错误的。但是对于有同情能力的读者,这些印象确实存在并形成了一种真实的,尽管不易捉摸的外貌特征。
关于某个个人以及一个社会群体的观念也以这些外表幻象为感觉基础。一个人对他的家庭、俱乐部和大学的感情是由模糊的形象刺激意识而产生的,并且大多涉及人的形象。对大学里亲密气氛的回忆是由对旧时的房间、朋友的脸庞的印象构成的。对祖国的观念是一个丰富和变化着的观念。这个观念联系着许多可感的事物特征——国旗、国歌和爱国诗歌的节奏——这些都不直接涉及人的形象。但它是我们共有和喜爱的个人形象的观念,这些观念与其他一些观念不同并且有抵触。我们把美国看作是自由、纯朴、热诚、平等的土地,不同于我们对其他一些国家的理解——我们对那些国家的看法是通过想象组成那个国家的人民形成的。对无数的小学生来说,爱国主义是从同情我们的祖先对可恨、傲慢的英国人的反抗开始的。早期的教育使我们在国际事务中总是站在反对英国的立场上。那个国家有一个永久的君主的印象无疑是我们爱国主义观念中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我们能体会到把国家个人形象化的冲动和其他能唤醒我们心里的强烈感情的事物的存在,表明了我们的想象非常形象化,以致任何深厚的感情都不可避免地联系着人的形象。概括地说,因为群体感情是由确定的形象唤起的,因而不过是个人感情的变化而已。但是,有时煽动仅仅是因为人数众多而成功的。因此公众意见有时被认为是狂风般的非人的力量,尽管照通常看法,它应该是许多人的意见,我们或多或少能想象他们的声音。
我在前面已经考虑到了对人的观念来自对人的可视可听的外部特征的感觉——人的特征或者交流的载体,但是人的感觉方面必定有平行的发展。一个婴儿的感觉状态可以被认为与他对事物形象的观念一样粗糙;赋予后者形式、种类与和谐的过程对前者也有相同的赋予。正是交流行为、人的形象对意识的刺激,给了模糊不清的遗传的感觉倾向以组织的动机,而这种动机产生了理解事物特征的更强的能力。他们不能设想,如慷慨、尊严感、羞耻心、好胜心、荣誉感是意识的原始秉性。像一切更完善、更丰富的意识形式一样,这些感觉都是联系着交流发展起来的。没有交流,这些感觉就不会存在。这些感觉的更完美的形式,是原始情感主干的分支,或是原始情感的变化;种种复杂的感情只是原始冲动的表现。对人的感情联系着人的形象,而对形象的理解若不和对人的感情联系起来则毫无意义;情感若没有物体外部特征的帮助是不能被体会到的。如果我见到一张面孔并觉得这是一个诚实的人,这就是说,我在过去的交流中获得了关于诚实品质的观念,而面前的脸上有相同的可感的因素,因而唤起了这种在社会中获得的感想。再者,认识了这位诚实的人,我的关于诚实的人品的观念得到了丰富和纠正,这对将来有用。不论是感情还是它的视觉联系,都与它们原来的状态有所不同。
因此,没有一种对人的感情不受其他东西的影响,但所有感情都有不同的起源,有社会历史。对这些因素看得越清楚越好。我认为忽视这些因素,觉得对人的观念是意识中可以分离的片断,会导致整个思考体系的错误。莎士比亚已经表达了我的意思,他在第三十一首十四行诗中关于爱情或互爱的友谊说道:
多少颗赤心,我以为已经死灭,
不想它们都珍藏在你的胸口,
你胸中因而就充满爱和爱的一切,
充满我以为埋葬了的多少朋友。
……(www.xing528.com)
你是坟,葬了的爱就活在这坟里,
里面挂着我多少挚友的纪念章,
每人都把我对他的一份爱给了你;
多少人应得的爱就全在你身上,
我在你身上见到了他们的面影,
你(他们全体)得了我整个的爱情。
我认为这首十四行诗里有着关于人的感情的正确理论。这种天才的观点与现代心理学是符合的,对于理解社会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脸部表情、声调等关于人和社会的观念的感觉内容,对理解这些观念——内心想象和情感的主要构成物,起着打开门的把手的作用。一个朋友的个性,留存在我的意识中,成为我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的一部分。这一部分个性实际联系着他的特征的一系列思想。想到这位朋友,就是活跃这一系列思想中的一部分——旧的感情加上熟悉的特征,但也有可能加入了新的概念。我们熟悉的真实的他其实就是由他赋予生命的我的那一部分思想,就是他的出现或对他的回忆能唤起的那一部分感情。这种意识活动紧紧地联系着感觉想象,即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人的形象,因为后者是我们进入别人的意识并由此丰富自己的意识的桥梁。我们已经有了储存,但我们总是需要帮助才能拿到这些储存,才能利用这些储存并丰富这些储存;而这种帮助通常是可见可闻的东西,以前和储存有联系,现在则成为打开储存库的钥匙。我们看见朋友的面庞就像是看见一本喜爱的书,就像是看见自己祖国的旗帜,或者听见一首旧时的歌;它启动了一系列的思想,揭开了感到亲密的经验的帷幕。他并不是以旁边椅子上的躯体出现,而是以我们意识中围绕着他的特征的思想出现,不管后者是他的有形的身体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如果一个人在信里比在言谈中显示了更多的自我——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人,我看他的信就比看见他并听他说话更多地了解他。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喜爱的作家在书里比他与我们实际相处时更与我们接近;因为作为一个作家,他钻研和完善了这种体现个性的特别方法,这种特殊的方法对别人往往是不利的。我愿意出于好奇心花些时间去和我崇敬其作品的作者交往,但我绝不期待去与之发展进一步的亲密关系,以获得特别的收获。
感情和想象的世界,乃至所有更完美、更热诚的思想的世界,主要是人的世界——即是说,它是与人的形象交织在一起的世界。如果你试着去想想一个人,你会发现你的意识里其实主要是围绕着他的形象的感情;而反过来,如果你试图回忆一种感情,你必然会发现若没有引起这种感情的人的形象出现,你不可能回忆起什么感情。思考爱、感激、怜悯、悲哀、光荣、勇气、正义等等,必须要想到那些能与这些感情相联系的人[25]。想到华盛顿就有可能想到正义,想到林肯就会想到仁慈,想到菲利普·西德尼[26]就会感到光荣。原因我们已经提到过了,就是我们的感情和想象大多数是在交流生活中产生的,最初必然联系着人的形象,否则除了在我们的语言形式里以外,不可能有独立的存在。谦虚和宽宏大量这两个词的意义所代表的东西绝不可能在社会交往以外找到,而且实际上就是记忆中这样的一些交往的情形。我们必须和其他人一起生活,看见别人的形象,阅读他们写下的文字,或者在想象中回忆他们的特征,我们才能有高层次的社会交流生活。失去对别人的掌握,比如,长期的隔绝或者因疾病或衰老造成的想象力衰退——会使我们堕入只有感觉和原始本能的生活。
直接对社会关系进行研究,我们发现人的观念其实就是真正的人。这就是说,只有在观念中,一个人对他人来说才存在并直接对他人的意识起作用。我和你的联系很明显地就是我对你的观念与我意识中的其他部分的联系。如果你完全在我的意识之外,对我不产生影响,那么我们的关系就没有社会存在。真正的社会存在是人的观念,这是再明白不过的了。
因此,社会在它最现实的方面,是人的观念之间的联系。社会的存在需要人们在一起,但人们只是在人的观念中在一起。还能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还有别的什么地方可供人们真正进行接触,或者人们除了在这个地方形成的印象或观念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形式进行接触呢?社会作为名叫“我”、托马斯、亨利、苏珊、布里奇的某些观念的接触和相互影响存在于我的意识中。它也作为类似的一群观念存在于你的意识中,存在于任何人的意识中。每个人都直接感受着社会的个体方面:只要他感受到社会的整体,如一个民族或是一个时代,他一定是用个体的观念或情趣去感受的,他将个人的观念或感情贡献于他的同胞或同时代人感兴趣的观念和感情之中。要理解这一点,我认为只需抛弃经不起推敲的概念并看看我们在经验中碰到的事实即可。
然而,也许我们大多数人会难以同意说社会的人是附着于外形特征或其他有特点的感觉因素上的一组感觉;这些特征和有特点的感觉因素使人们联系在一起并由此产生所有的观念。我认为他们感到勉强的原因是我们在考虑这个问题时习惯于认为人是一种物质而非一种心理事件。他们不把社会学和伦理学建立在作为我们意识和道德生活的一部分的真正的人上面,而是草率地把人看作是模糊的物质实体、一块肉,而根本不把他当作想象中的事物。然而,认为社会和道德现实生活在我们的想象中并且影响着我们的动机,确实只不过是普通的常识。至于说到物质,想象力与之发生联系的只是它的更完美、更可塑和更有智能上的意义的那些方面,而且主要是把它们作为使感情具体化的核心或中心来联系的。我们常常不这么想,而是把物质看作是决定性的因素,而把意识和道德仅仅看作是物质的模糊的产品。
因此,人和社会必须在想象中研究。从表面上看,最佳的观察事物的方法的确是最直接的观察;我不能理解人们怎么能认为我们可以不把人作为想象的观念而直接认识他。这些观念也许是我们的经验中最生动的东西,是与其他任何东西一样可以观察得到的,尽管这种观察没有系统性和精确性。对物质方面的观察,不管多么重要,也是从属于社会目的的,是次要的。用称或量的方法根本无法使我们了解人的个性。最重要的物质因素是那些我们已经讨论过的难以捉摸的表情特征,对这些表情特征的观察和理解,科学只能间接地帮助。比如,知道了精确的体重、尺寸,包括大脑的解剖结构,能帮助我们了解拿破仑的什么个性呢?我认为这还不足以让我们知道他和一个低能者有什么区别。我们关于他的真正的知识来自关于他的谈话和风度的记录,他签署的法令和军事上的部署,他周围的人对他的印象和他们所传播给我们的信息,还有他的肖像等。我绝不是要贬低用物质衡量来研究人和社会的方法,如那些心理实验室里的方法,但是我认为这些方法是间接的和从属性的,把它们与经过训练的想象联系在一起才是非常有用的。
我因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们彼此之间的想象是社会的固定的事实,从而社会学的主要任务就应当是观察和解释它们。我的意思不是说必须通过想象来研究社会——这对于一切高层次的研究来说都是这样的,即不可仅运用想象去进行研究——而是说研究的对象在其初期阶段是人们心中的想象意象。我们必须对想象进行想象。我们会发现对任何社会现象的把握都需要我们深刻理解人们是怎样认识他人的。比如我们要了解施舍,就必须知道施与者与被施与者彼此的认识;要了解杀人,我们必须知道侵犯者对受害者以及对执法者的观念;企业主和手工业者阶级的关系首先是彼此的态度问题,对他们双方我们都应该带着同情去理解,等等。换句话说,我们要深入了解人的动机,而动机来自人的观念。这个观点并没有什么特别新颖的地方。历史学家们就经常说,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要理解和解释人们之间的关系,但是显然现在已经到了该用更深刻的思想来理解和解释事物的时候了。我们极力主张反对把没有联系和琐碎的“个性”引入历史、历史学和其他社会研究学科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了解人。
怎样看待没有肉体存在的人,如死者、小说或戏剧中的角色、神的观念等等,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些是真实的人吗?他们是社会的成员吗?我要说,只要我们想象他们,他们就是。难道我们能够否认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社会存在吗?他们是如此生动地活在许多人的心里,如此强烈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在这种实际的意义上,他比我们大多数未失去肉体存在的人更生动,也许比他们未失去肉体存在时也更有活力,因为他们现在的影响比过去更广泛了。因而纽克姆上校[27],或者萝莫拉[28],或者哈姆雷特对有想象力的读者来说是以最真实的方式存在的,即直接以他们的个性的形式存在。各民族在历史中形成超自然的生命的观念,就是因为这个道理。如果我们只与有肉体存在的人打交道并坚持拒绝与没有体重、没有身影的人发生关系,那我们的社会和我们自己会成为什么样子呢?
另一方面,一个有肉体存在的人若不被想象,即没有社会性的真实。若贵族只把农奴当作动物,对他没有对人的想法和感情,那么后者在以人的个性作用于他人的意识这个意义上对前者是不真实的。如果一个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家藏匿起来,任何人都不知道他的存在,那么很明显,他对他周围的人来说就没有社会存在。
我这样说不是对人的独立的存在表示怀疑或是将人的独立的存在与人的观念混淆。人是一回事,而关于他的观念是另一回事,但后者才是真实的社会存在,人们就靠它彼此存在着,并对彼此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任何没有紧紧把握住人的观念的对社会的研究都是空洞无用的——只是教义而根本算不上知识。
我认为,根本不面对社会的事实,而仅把人当作物质存在的派生物这样一种模糊的物质论,是对伦理学、政治学和一切关于社会和个人生活的看法错误的主要根源。看来这已经证明了第一章里提到的对社会和个人的四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一个人被设想为基本上是一种分离的物质,而这种物质里栖居着思想和感情,这些思想和感情经过对比研究也被认为是分离的,那么要形成社会就必须引入社会中心论、利他主义等等新的概念。但是如果你起步时带着这种观点即社会的人主要是意识中的存在,并在意识中才能观察他,你会发现,他脱离意识整体后就没有存在,而意识整体包括一切对人的观念,是社会的一个独特的方面。正如我们所见,这些观念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认识的所有的人的经验的产物,是我们关于全人类的总的观念的一个特殊的方面。
人们彼此不可分离,他们不像物质身体那样是互相排斥的,属于此人的一部分就不能属于另一个人。他们相互渗透,不同时代或者相同时代里不同的人都可以共有相同的特点。对许多人来说,这种说法是荒唐的,然而这个说法可以得到证实,并非是很深奥的观点。[29]形成对任何人的观念中最大部分和最生动部分的感情,并不一定只针对一个人。即是说,众多的人的观念有一个交叉点,任何一个人的观念都可能穿过这个交叉点。不仅菲利普·西德尼,其他还有许多人可以唤起我们的光荣的情感,同样,有许多人都可以唤起我们仁慈、宽容等情感。或许这些情感在两个人心中从来不是完全相同的,但是这两个人心中的感情的相同处,差不多足以对我们的心理产生大致相同的影响。这一点从实际的意义来考虑是最重要的。每一张慈善的面孔都唤起友好的感情,每一个遭受灾难的孩子都引起同情,每一个勇敢的人都引起尊敬。人人都应该有的感情比如说正义感,在我认识的每一个人的观念中都占有一席地位。这些感情是社会经验累积的产物,而不是单独属于任何个人的特点。一种情感,若我们只从它本身考虑,它就是模糊的、不确定的个人的情感,它可以一成不变地在生活中出现并与许多个人特征中的任何一个联系起来;它可以归诸此人,也可以归诸彼人,也可以同时归诸两人或更多的人,这取决于人们思想内部的联系,而这种情感就是在这种联系中被触动的。
关于一个人的自我和他人的关系,我将在下一章里更详细地讨论,但是我在此要说,在我们的心中,一个完全与他人相区别并且能经得起验证的自我观念,是根本不存在的。如果这个“自我”包括整个心灵,那么,它当然也包括我们所想的所有人和我们思想中的整个社会。如果像我所趋向的那样,把自我局限于我们思想中与被称为自我感情的独特情感相联系的那一部分,那么它也仍然包括那些我们觉得与我们最相一致的人。自我和他人并非作为相互排斥的社会现象存在,而含有它们相互排斥的意思的术语,如相互对立的“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若不是错误的,也易于陷入意义模糊。
我当然要区别自私自利——这是个有很长历史的英语词汇——和自我主义。我认为后者是近年来由道德家介绍来的表示利他主义或伦理学的理论和事实的反面意义。我不反对把这些词作为理论上的术语,但是反对用其命名我的行为。我尤其不能同意赫伯特·斯宾塞在他的《心理学原则》及其他著作中对这些词汇的使用。斯宾塞使用的术语在我看来,仅仅具备生理学的意义,而用来描绘意识的、社会的或道德现象则行不通。问题在于,他的思想体系中,生命的生理意义被扩大了,成为研究的主要对象。我虽然大胆地指出了斯宾塞的错误,但我还要补充说,我在他那里像在其他作者那里一样学到了许多知识。他的体系起先即使显得并不完善,但人们还是容易不顾他的缺陷忠实于这个体系。但当他的体系完善起来后,就变成了一座监狱,人们被关在里面就应想法破墙而出。我对斯宾塞的社会学有一篇评论,发表在一九二○年十一月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在第六章里我试图表明自我主义和自私的本质。
在我看来,把动机划分为利他的或利己的,不管有没有第三类,如自我—利他的那一类,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不能想象对这个问题的详细研究会得出不同的结果。不存在任何特别地与其他动机区别的利他主义的动机:我们一切高级的在社会中发展的情感,都涉及不定的个人形象,都可以联系着自我感觉或一切唤起这些情感的人的特征。未通过交流和想象升华为感情的感觉并不比动物的感觉有更多的自我意义:它们与社会的人,不论是第一人称还是第二人称,都没有关系,而只能属于低层思维,不能混淆感官和社会的自我。我在后面将说明我们若不想到他人,就不可能想到“我”,“我”的观念是在交流和联系中发展起来的。
使用“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的措辞方式歪曲了事实,最严重的是它假定涉及人的动机有两类,一类是“我的动机”,一类是“你的动机”,这十分类似于可分离的物质的人的观点;而事实上,人的感情的发展过程中融合了许多人的形象,因此动机不能属于某一个个人,而是属于交往双方的共同领域。因此,感激这种情感并不是属于我的而反对你的感情,也不是属于你的反对我的感情,而是产生于我们之间的联系。一切感情都产生于我们的联系。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的特殊的术语大约是为了更准确地命名事实而被引进道德讨论的。但是我没有发现这些术语代表的事实。我越思考这个问题,就越觉得这些术语仅仅是演绎思考的结果。如果你在物质的观念以外没有关于个性或自我确定的概念,你就很容易认为与身体没有很明确联系的思维的高级层次以某种方式延伸到第一人称或自我上来了。这样我们就没有心理学、社会学和伦理学而只有生理学。
怜悯是经常被称为利他主义的心理动机中比较典型的一种。如果你仔细地考虑这个问题,你就会觉得加上这么一个形容词让人难以理解。怜悯并非是被其他人的形象和特征唤起的与自我对立的情感。如果我认为自己的身体处于可怜的状态,我可能会像怜悯相同状况下的他人一样怜悯我自己。[30]无论如何,自我怜悯太普遍了,不能忽视。甚至当怜悯纯粹由于别人的特征被唤起时,它也不一定是非自我的。“父亲疼爱他的孩子”,但是任何研究的分析都可以表明,他把孩子融进了想象的自我。最后要说的是,怜悯常常是一种自我沉溺,比如当怜悯以牺牲真正的同情为代价的时候。史蒂文森所说的“伤人的怜悯”是我们应拒斥的一种感情。简言之,怜悯像其他各种感情一样,在它自身是没有确定的个性的,不管是第一或是第二人称的个性,也没有确定的道德特点。个人的情况和道德上的好坏必须根据产生怜悯的具体情况而论。怜悯心常常打动我们,使我们觉得它是“利他主义的”的明显原因是怜悯常常导致帮助别人的行为,比如帮助穷人和病人。但是“利他主义”经常不仅被用来表示慈善,而且被用来表示这种感情或这一类的感情与其他被称为自我主义的感情的基本区别。一切社会性的情感,在它们都涉及他人的意义上说,都是“利他主义”的;没有不是“利他主义”的感情,因为这几乎排除掉了自我的感情。要在这些情感中划出分界线的想法来自一个意义模糊的假设,即个人的观念相应于分离的物质身体,也是分离的。
我并不是否认和贬低敌对感情的意义,它是存在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但它不像普遍认为的那样是建立在物质分离的基础上的。在一定的时候,人的特征代表着不同和敌对的倾向,布道团可能会鼓励我为他们的事业做出贡献,如果他技巧高超,唤起我心中的某种情感从而打动我,按照他希望的那样去做;但如果我考虑了我的妻子和孩子以及我已经计划使用于夏季旅游的积蓄,那么一种敌对的动机就出现了。在所有类似事例中,敌对的事实本身以及它引起的对冲突动机的注意,过分强调了这些事实及冲突的动机,因而忽略了普遍的因素。想象中的人也因此成了分离的和互相排斥的。
然而在这些事例中,要使事情协调或是使之符合道德,却恰恰要唤起或求助于表面上处于冲突状态的个性中的普遍因素,即正义感或是非感,我可以对自己说:“我可以出一美元,出于对家庭的考虑不能出得再多。”并可以想象所有人都会同意我的意见。
在自我和别人之间,敌对情绪也是真实存在的,但是这种敌对并非来自物质身体的独立。相反,它依赖一个人的自我和打扰他的人之间的共同性的程度,因此自我和社会上其他个人之间的敌意经常被称作是敌意的同情。与敌对有关的感情如怨恨,既不是单独地附属于我,也不是单独地附属于另一个人的特征之上,而是附属于包括两者的观念。我将在以后的章节里给予这个问题更详细的讨论。这里要注意的主要一点是,敌对并不是机械的分离,而是对具有许多共同点的观念中不协调因素的强调。
可以把与另一个人的意识的关系以及与许多不同的人的意识的关系大致描绘为这样的图景。我们把意识设想为一堵挂满电灯泡的大墙。每一只灯泡代表一个可能的念头或动机。亮灯就表示这个念头在意识中出现。代表我们认识的每一个个人的意识,不是墙上的一块特别的区域而是灯泡之间隐藏的一种联系的系统——当他的特征触动意识时,某一些灯泡就联在一起亮了。如果根据我的朋友A的特征触动按钮,墙上的灯就形成一个特殊的图像;这个按钮松开后根据朋友B的特征按下按钮,墙上就出现另一个图像。两个图像中可能包括了许多相同的灯泡,然而作为整体,每个图像都是独立的;不管有多少人的特征,在墙上都会有独立的图像并和其他图像有重叠的部分。我们还要注意,我们通常联系着一个特殊的社会场合而想到一个人。他在一定场合下的表现最生动地反映在意识中。想到某人通常是想象他会有什么样的想法,他处在我们的位置上时会怎么说、怎么做,等等。因此,与他的特征联系着的灯光组成的图像中只有某个部分、某个合适的和反映出特点的部分是真正被照亮的。
关于这种描绘的个性,我们还要强调,墙的中心区域的电灯是一种特殊的颜色——就比如是红色吧,渐渐地向四周变淡,一直到边上的白色。这块红色代表着自我感觉。其他人根据他们与我们喜爱的行为的一致性的程度被红色照亮。比如在母亲的意识里,她的孩子会出现在最中心,颜色最红的区域。这样,一种感情可以同时关系自己和其他几个人。一个人和他全家都因他失业而闷闷不乐,他的怨恨就会成为他对全家每一个成员的观念中的一部分,以及他的自我观念或是对他想要责备的其他人的观念中的一部分。
我相信,这样感知他人的方法很明显但绝无怪异、不真实或者不现实之处。这个方法也就是把他们作为想象中的事实去观察。相反,把人们看作是有影子的身体而不把他们当作意识中的事实来真正地观察的传统的、普通的方法,才是怪异的、不真实的和在实践中有害的。我们爱或恨、亲密或疏远的人是想象中的人,是这些想象中的人帮助或是伤害了我们,决定了我们的意志或职业。是什么使一个人对我们来说是真实的呢?是物质联系还是想象中的联系?试举一个例子,我突然转弯时撞上了迎面走来的人:我吓了一跳,受了点轻伤,照例互相道歉后,就忘了此事。除了我的肉体上轻微而暂时的伤痛之外,这件事对我没有什么影响。相反,我如果阅读弗劳德[31]的《恺撒》,会发现自己受了这位技巧高超的作家的影响,想象着一位早已身入黄土的英雄。他活在我的思想中:我眼前也许还能出现他的身影并随此唤起了勇敢和宽宏大量等感情,这些感情迸放出生活的热情,释放出我的能量,使我决心在某些方面像恺撒一样,按照我所设想的他的观点去判断是非,决定其他一切重要的事情。很有可能他让我上床后不能入睡——每一个男孩都在床上想过书中的人物。我以后的整个生活都会大大地受这一经验的影响,然而这是一种只在想象中发生的联系。即使对身体器官来说,这种联系也一定比与人相撞受到大得多的影响。脸部被撞了一下,若是不小心的并且不影响想象的,对神经、心脏和消化功能伤害很小,但是一句伤害性的话或者眼光却会造成失眠、消化不良或心脏悸动。我们需要考虑的主要是人的观念,那些想象中的人,那些真正有力量和有内涵的人,这样,人再也不是传统的社会哲学所描绘的非常刻板和物质化的人了。
根据这种观点,社会仅仅是人的思想中集体的一面。每个人的想象都被看作是许许多多的人的影响相互作用形成的一个有生命的不断发展着的整体,是社会的一个个别的部分;意识和想象作为一个整体,即在最广泛的角度被视为贯穿所有时代的一种发展和组织的人类思想,就是最广泛意义上的社会的本质所在。
有人会反对说,这样社会就没有有限的定义而像是包括所有的经验了。应该这样说,所有的意识合为一种发展,我们无法明确地区分个人的思想和其他思想。也许没有一种意识中的观念完全独立于它得以生存的那个东西;它不是通过交流产生,就是通过遗传产生。所有的意识都联系着普遍的生活,因而在某种意义上是社会性的。上面讨论的关于人的观念只是那些与他人的关系最直接、最明显的观念。这个观点反对对社会作限制的定义,反对那些不得不考虑房屋、工厂、家畜、耕地等究竟是不是社会组织一部分的持物质论观点的人。而实际当然是这样:生活以这样的方式结合为一个整体,以致任何给它划定界限的尝试都将会是徒劳的。
社会是生活的一个方面而它本身并不成其为一个什么东西,它是人际交往的生活。而人际交往可以从它的基本方面考虑,如群体、风俗或人际关系的发展。我想社会学就是研究这些问题的科学。
[1]K.C.摩尔(K.C.Moore):《儿童智力发展》(The Mental Development of a Child),第37页。
[2]《感觉和意志》(The Senses and theWill),第295页。
[3]《生命的头三年》(First Three years of Childhood),第13页。
[4]圣·弗兰西斯(St.Francis of Assisi,1182—1226),意大利阿西西人。中世纪著名传教士。因热爱自然,热心帮助穷苦、落难的人而享有盛名。——译者注
[5]《论虚荣》(On Vanity)。
[6]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n,1817—1862),美国作家,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创作形式以日记和散文为主。——译者注
[7]《马萨诸塞的早春》(Eealy Spring in Massachusetts),第232页。
[8]《生命的头三年》,第77页。
[9]见其《婴儿及其意识观察记录》(Biographical Sketch of an Infant,Mind),第二卷,第289页。
[10]要理解一个人的表情,最好的方法是看看他在强调地说出“我”这个字时的表情。这似乎有助于想象他的基本品质和基本特点。
[11]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画家安吉利科(Fra Angelico,1387—1455)的一幅画。贝特丽丝(Beatrice)是但丁精神恋爱的对象。他为歌诵对她的爱情创作过一些诗歌,贝特丽丝究竟是否真有其人,现在众说纷纭。——译者注
[12]桑德诺·波提切利(Sandro Botficeli,1444—1510),意大利画家。——译者注
[13]皮鲁基诺(Perugino,1446—1524),意大利画家。拉斐尔的老师。——译者注
[14]只有“心”、“爱”、“人”、“世界”四个词在“名句摘引”里出现的次数比“眼睛”一词多。
[15]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二十三首。——译者注
[16]出自弥尔顿用拉丁文写的诗歌《沉思》(IL Penseroso)。——译者注
[17]《论“恐怖的眼神”(想象的眼神)》,作者G.斯坦利·霍尔(G.Stanleyl Hall),《美国心理学报》,第八卷,第47页。
[18]约翰·洛斯罗普·莫特利(John Lothrop Motley,1814—1877),美国历史学家及小说家,著有《德意志联邦的兴起》等。
[19]奥兰治是法国的古老家族,后定居在尼德兰。这个家族的后裔有尼德兰国王威廉和不列颠国王威廉三世。
[20]十六世纪入侵低地国家的荷兰军队司令官。
[21]目前有两种对于风格的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风格是表达明显的或者有特点的东西,是使一个艺术家和其他艺术家区别开来的东西;另一种意见认为,风格是对普遍工具的掌握,如语言、绘画技巧或雕塑。这两种观点其实并不矛盾。优秀的风格会兼具这两者,即用高超的技巧表现突出的个性。
[22]约翰·巴勒斯(John Burroughs,1837—1921),美国作家、评论家。——译者注
[23]《福里斯自传》,第493页。
[24]麦考利(Macaulay,1800—1859),英国历史学家、诗人。——译者注
[25]至少对我来说这是真实的,我询问过的一些人发现某些感情比如怜悯可以直接由该词启发而用不着想到一个人的形象。这很难影响我们的讨论,因为这种感情的起源无疑是与人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的。
[26]菲利普·西德尼(Philip Sidney,1544—158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文艺理论家、英军将领。——译者注
[27]萨克雷的小说《纽克姆父子》(Newcomes)中的那位父亲,是一位头脑简单、善良而忠于职守的人。——译者注
[28]萝莫拉(Romola)是英国女作家乔治·艾略特的同名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小说背景是查理八世时的佛洛伦萨。——译者注
[29]社会的人相互不排斥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具备相同特点的观点在威廉·詹姆斯教授的“社会自我”学说里已经得到运用。而詹姆斯·马克·波德温教授的《意识发展的社会和伦理学解释》更进一步地发挥了这个观点。像其他学社会学的学生一样,我们在后一本光辉的创造性著作中学到了许多知识,得到了比知识更为有用的观点的启发。但也许我仍然更多地受惠于詹姆斯教授。
[30]有人怀疑我们是否能这样怜悯自己,但在我看来,我们只是没有生动地想象自己在可信的惨状中,才能避免怜悯自己的感情。如果我们如此想象了,那么怜悯自己的这种感情会随之而来。
[31]詹姆斯·安东尼·弗劳德(James Anthony Froud,1818—1894),英国历史学家。——译者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