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写信给你,是为了弗兰沙的事,相信你也很清楚他的一切。我给他施洗归主,你为他施行坚振礼,以后,他便当了教员。据我所知,他三年来的工作还算令人满意。
后来他与一位女孩子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传遍了学校,连学生们都知道了,他因而受到惩罚。我个人则始终觉得,他与那女孩子的事,是被人预先摆布的陷井,迫使他掉进去。他因此事被革除并停止领圣餐6个月。
事情发生之后,我与他通信多次,现在我把其中一些信附上,使你对这事的始末有较深刻的了解。后来我们作了一次详细的叙谈,使我有机会帮助他,劝勉他,他也很诚恳的承认自己的过错,但因为我们有绝对保守认罪秘密的责任,所以我不能更清楚的向你揭露。我只能以开导者的身份向你保证,弗兰沙的悔改是真诚的,他已接受了上帝的赦免,并勇于踏上新的道路。
在这新开始阶段,我觉得我们应该站在他那边。你也知道,每当事情作360度的转变时,信心必会受到很大的试探,对于那些诚心悔改的人,魔鬼愈发加强他的攻击。因此我们必须在弗兰沙新生命的开始中,表现出我们对他的关怀与爱护。
首先,我想请求你批准他恢复领圣餐。据我所知,禁止领受圣礼的规定,只有在新约时代,施行于那些不理会多次劝戒,而公开地沉迷于罪恶过犯中的人。至于已认罪悔改而仍受教会纪律处分的例子,我尚未听闻过。
相反地,作为他的导师的我,则鼓励他下一次教会举行圣餐礼拜时,便领受圣餐。他经过失败之后,也许会第一次清楚明白圣餐的目的,体会到耶稣与罪人同在的经验,因为那正是圣餐的真正意义。
假如我们继续把已悔改的罪人拒之圣餐之外,结果便刚巧相反,圣餐便变成一种仪式,被那些自称为义的人利用表示他们是清白的,或是罪恶未曾被揭发过的。(www.xing528.com)
当圣经中的浪子经过了罪恶满盈的生活后,痛改前非,回到家里的时候,他的父亲并没有把他并在暗房里,要他等待6个月后,看他是否诚心诚意悔改。不!他没有这样对待他,相反地,他马上把儿子抱在怀中,迎接他回来,与他同桌吃饭,表示饶恕了他的一切过犯。
对弗兰沙而说,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他写信给我说:“基督已饶恕我了,但教会却没有。”难道“耶稣基督”和“教会”完全是两回事吗?
现在,你认为有没有可能再聘请弗兰沙作教员呢?如果可以的话,那该是个很明显的见证:管理教会的,不是律法,而是福音;不是惩罚,而是饶恕。我提出这项请求,有一个原因:弗兰沙已认识另一位女孩子。我相信他们是真诚相爱的,而且彼此都很适合。但现今聘金的问题拦阻着他们的婚姻,对弗兰沙而言,这是极大的难题,因为他没有家庭的帮助。你应该知道他的景况。女孩的父亲要求他立刻付400元的聘礼,据弗兰沙说,那只是首期付款而已。
你是否能抽出空探访这家庭呢?因为你本身是非洲人,想必能比我更深入的了解他们,帮助他。
无论如何,我愿得聆高见及指导。
杜华德
8月29日于B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