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中央三大官府藏书系统即皇室藏书、馆阁藏书与国子监等各机构藏书都十分重视对图书的储藏、保管。下面,以馆阁为例,具体分析一下宋代中央官府藏书的保管措施。
书库作为图书的储藏处所,不管是北宋崇文院,还是南宋秘书省,从选址到规划、建造,都由朝廷决定,须得到最高统治者皇帝的首肯。如太平兴国三年(978)新建崇文院,端拱初于崇文院中置秘阁,淳化中增修秘阁,都是直接秉承太宗的旨意或得到他的同意后进行的。宋初,三馆、秘阁的书库都建于禁中。这主要出于安全防火考虑。因为禁中重地,火禁甚严。大中祥符八年(1015)四月,宫中荣王元俨宫发生大火,“自三鼓至翌日亭午乃止,延烧内藏左藏库、朝元门、崇文院、秘阁”[75]。为此,真宗根据翰林学士陈彭年的建议,”于右掖门外创崇文外院,别置三饰书库”[76],以方便馆阁成员更值寓宿。后来,仁宗嘉祐四年(1059)还崇文院于禁中,直至元丰新官制行,三馆、秘阁并人秘书省,也还设在禁中,均是为了严格图书保管,也方便皇帝与饰阁大臣使用图书。
政和问新建秘书省,至宣和三年(1121)建成。新建秘书省位于宫外,在端门之东南,驰道之左,横街之南。程俱《麟台故事》卷一《省舍》对新秘书省建筑与内部各机构有记述,但比较简单,故不消楚秘书省中包括书库在内建筑设计、对图书的保管及防火措施。但从陈唳的《南宋馆阁录》所载绍兴十三年南宋重建的秘书省可较详细地了解到上述情况。正如我们在上节所介绍的,是书卷二(省舍》对秘书省各部门及各书库的位置、面积都有详细记述,也多处记载了秘书省内的防火措施。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77]
1.新省围墙外留空地,充巡道
新建秘书省设有围墙,为避免官私乱侵乱占,围墙外四周“各量留空地五步,充巡道,以御火灾”。由此也得知,秘书省围墙外,有巡逻人员巡查,主要为防止火灾。
2.省内专设有“潜火司”,备有灭火器材、设施
秘书省内设有负责防火、灭火的潜火司,位于东廊书库集中处后一间,”防火器皆列于偏门外”。在右文殿“东西偏门外设潜火大桶二十、小桶三十八、栲楮杓百柄,铁搭钩二、麻索二”。右文殿后秘阁,阁前有拜阁台接右文殿,“台左右有踏道砖路”,“左右列水缸”。另,省内有一条长五丈、宽一丈的石砌水渠,西廊秘书郎所居傍有方池以及多处美化点缀环境,兼作蓄水用的人工开凿的小涧、小池。
3.严格火禁
秘书省内平时严格实行火禁,“依皇城法,遇有合用火烛去处,守门亲事官一员专掌押火泗熄。除官员直舍并厨司、翰林司、监门职级房存留火烛,遇官员上马,主管火烛亲事官监视洒熄,其余去处,不得留存”[78]。(www.xing528.com)
南宋秘书省是根据北宋宣和秘书省的规模布局建造的,其有关管理措施也是承袭北宋秘书省的规定,这充分反映了宋代馆阁一贯的对图书保管和防火措施的重视。正因为如此,不管是北宋前期的崇文院或秘阁,还是北宋中期以后到南宋的秘书省,都没有直接发生过火灾。[79]
宋代中央官府藏书在注意防火的同时,亦十分注意图书受潮霉变。“年例,入夏暴晒书籍,自五月一日为始,至七月一日止。”[80]这种每年例行的曝晒图书主要是防止图书霉变,据《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二载,神宗朝始,秘书省“仲夏曝书,则给酒食费,谏官、御史及待制以上官毕赴”,作为“待遇儒臣”的一种荣耀与赏赐。至北宋中期,”馆阁久例,于曝书月分有饮食聚会,及请召两制已上官”[81]。后来又发展成一种称作“曝书会”的隆重仪式。《南宋馆阁录》卷六《故实》专列有“曝书会”一条云:
绍兴十三年七月,诏秘书省依麟台故事,每岁曝书会令临,安府排办,侍从、台谏、正言以上及前馆职、贴职皆赴。每岁降钱三百贯付临安府排力.,从知府王映之请也。二十九年闰六月,诏岁赐钱一千贯,付本省自行排办。三省堂厨送钱,二百贯并品味生料。前期,临安府差客将承受应办,长贰具札请预坐官。是日,秘阁下设方桌,列御书、图画。东壁笫一行古器,第二、第三行图画,第四行名贤墨迹。西壁亦如之。东南壁设祖宗御书,西南壁亦如之。御屏后设古器、琴、砚,道山堂并后轩、著庭皆设图画。开经史子集库、续搜访库,分吏人守视。早食五品,午会茶果,晚食七品。分送书籍《太平广记》、《春秋左氏传》各一部,《秘阁》、《石渠碑》二本。不至者亦送。两浙转运司计置碑石,刊预会者名衔。
从上面这则详细而又生动的记载中可以知道,所谓的曝书会实际上是官方举办的每年一次的图书展览会,也是侍从、台谏、正言以上与前馆职、贴职高级官僚们的一次文化聚会,热烈而又隆重。孝宗乾道、淳熙初,曝书会曾停废多年,至淳,熙五年(1178)重新恢复举行。或由临安府排力、,或由秘书省排办,一般均在每年七月七日举行。秘书省的这种图书展览性质的曝书会同时又是对秘书省所藏图书的检查,也是一年一度的曝晒图书、防潮防霉变工作的总结。
为了妥善保管好图书,宋代三馆、秘阁及秘书省的图书与库房都有专门分机构以及管理、保管人员。如真宗咸平初,设有监三馆书籍、秘阁图书、点检三馆秘阁书籍、同勾当三馆秘阁事,由内侍官、朝臣与三班使臣充,专掌三馆秘阁图书。[82]其中秘阁御制御书、图画、经史子集书籍及朝廷检阅典故,及御前取降图画、书籍由经籍案掌行。“经史子集四库、续搜访经史子集四库、秘阁上下库、御制御礼名贤墨迹图画库、古器库、印板书库、印板库、碑石库各以省支分掌”[83]。各书库又都有数量不等的书直官、书库官、库子等低级官员胥史负责日常书库管理、图书书画的保管。
除此之外,三管、秘阁与秘书省都订有一套严格、完善的宿值制度。从馆阁高级官员到一般的胥交库员,都要轮流值日夜宿。上引《续资治通鉴氏编》(卷八四)载大中祥符八年(1015),荣王元俨宫火,后禁中火禁更严,时崇文院在禁中,“群臣更直寓宿,寒沍之月,饮食非便”,为此,在宫外另建崇文外院,别置三馆书库。由此可见,轮到宿值的官员吃、住都要在崇文院内。另据《南宋馆阁录》卷六《故实》载:“绍兴元年十一月,诏秘书省依旧制,日轮官一员止宿,遇请假,验实即轮以次官止宿。长、贰五日一次点宿。“据此,南宋秘书省亦沿袭北宋崇文院之制,有长官宿值制度。
不但馆阁官员要在馆阁内“更直寓宿”,其他高级官员也要充当此任。咸平二年(999)七月,真宗特地新设立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讲学士二职,“择老儒旧德以充其选”,“设直庐于秘阁,侍读更直,侍讲长上,日给尚食珍膳,夜则迭宿,令监馆阁书籍”[84]。
宋代建立的这种严格的专人负责保管馆阁图书的措施以及大臣官吏宿值监管图书制度,较好地保证了崇文院、秘书省内图书少受意外损失,也较好地避免了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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