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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机关的权力:哪些机关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公安部关于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执行几个问题的通知》也规定了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公安机关也享有一定的裁决权。可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裁决权属于公安机关。受委托的乡(镇)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执行,但不得采用当场处罚。

探讨机关的权力:哪些机关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公安部关于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几个问题的通知》也规定了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公安机关也享有一定的裁决权。可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裁决权属于公安机关。具体有三类:

(1)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这里的市,指县级市而不是直辖市地级市。在火车轮船、林区、飞机上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铁路公安局(处)、公安分局(分处)、公安段、铁路工程局和勘测设计院公安处、公安段,交通,港航公安局(处)、公安分局,航务工程局公安处,民航公安处、公安分处,县一级的林业公安局、公安处等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裁决定。以上公安机关裁决超过50元以上罚款或行政拘留

(2)公安派出所可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轻微的案件;此外,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裁决权。(www.xing528.com)

(3)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警告、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没有委托的权力)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根据公安部《关于执行(治丧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委托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委托书。受委托的乡(镇)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执行,但不得采用当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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