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家有门捏泥人的绝活,远近闻名。小东虽然才6岁,但从小就喜欢跟着父亲捣鼓,手艺虽然不及父亲那样精湛,但是也学得有模有样。小东的爸爸和妈妈商量,觉得孩子十分有天赋,应该让孩子从小学习这门手艺,不要去上学了,要不手艺就失传了。小东的妈妈坚决不同意,说应该让小东去上学。小东的爸爸可以不让小东上学吗?
本案主要涉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小东的爸爸不可以让小东辍学。
教育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教育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我国一直都十分注重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工作,在2006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使义务教育的展开步入法制轨道。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新的《义务教育法》也对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作了如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而如果因为家里经济困难,没有能力缴纳各种费用,未成年人或其父母可以通过向学校申请助学金或者减免学费等方式来解决,但不可以让未成年人辍学。
本案中,小东的爸爸必须让小东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让他辍学在家学习手艺,否则将会被相关的教育行政部门批评教育。
法条链接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www.xing528.com)
《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一条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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