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责任,也称为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济法律责任是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得以实现的保障机制,是经济法目的得以实现的最后一道屏障。由于经济法律责任固有的惩戒性,其对经济法主体行为具有威慑和督促作用,能够推动经济法主体恪守经济义务约束。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
经济法律责任是一个具有综合性的范畴,它是由不同性质的多种责任形式构成的统一体。我国经济法学界的通行做法是将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依照民事法律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www.xing528.com)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有关单位对违反经济法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的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等。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3.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已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由国家审判机关给予行为人以相应的刑事制裁,即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单位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罚金与罚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不能混淆。前者属于刑罚的种类之一,由人民法院依法实施;后者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一般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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