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民事纠纷案件的不断增多及“诉讼爆炸”现象的凸显,社会各界对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及普遍性有了重新认识,并在积极探索建立诉讼之外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会为促进婚姻美满、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打造了“家和幸福工程”这一公益项目,作为一项民生幸福工程,得到了政府的强力推动和支持,获得了很多企业的积极参与,社区的支持和群众的关注,形成一种社会合力,运用专业的心理辅导、婚姻咨询等工作方法来消除婚姻家庭问题。从2013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试点成立了一些专门的社区家事纠纷服务中心,为我国家事纠纷辅助机构的设置提供了以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一)山西省太原市的社区“婚姻家庭辅导站”
2013年7月,太原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山西心怡心理咨询中心合作筹建“太原市社区家庭危机干预中心”,以“学习爱、守护家”为理念,帮助社区居民调解家事纠纷、化解家庭矛盾、进行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解决家庭遇到的实际问题,避免家庭危机的出现。
“太原市社区家庭危机干预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太原市10多个社区设立了“婚姻家庭辅导站”,帮助社区家庭调解家事纠纷、化解家庭矛盾200多起,定期开展“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弘扬良好家风建设文明家庭活动”“反对家庭暴力白丝带行动”“关爱老人行动”“构建和谐家庭——婚姻家庭咨询师社区行”等主题活动。太原市南中环社区,每个月定期邀请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走进社区,还有法学专业的志愿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解决居民遇到的矛盾纠纷。咨询内容包括赡养、遗产继承、房屋拆迁、离婚、再婚等与家庭有关的问题。除此以外,社区还经常举办婚姻家庭法和有关正确处理家庭关系的讲座,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对家庭纠纷的预防和排査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湖南省郴州市的社区家事法律服务中心
2015年6月12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这是郴州市首家专注于婚姻家庭心理咨询的专业社会组织,也是中国社工协会的社工项目“家和幸福工程”湖南基地郴州分站单位。
该中心由郴州市资深社工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法律工作者及一批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致力于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专业人士组成,以“阳光心灵、专业服务、助人自助、构造和谐”为宗旨,以“替政府分忧、帮民众解难”为工作目标,为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部门提供人性化和专业化的社工服务。该中心会定期邀请深圳、上海等沿海城市社工督导、高校教师专家与资深社工为员工开展专业化、社会化培训,不断培养员工的专业化素质,推动团队壮大发展。
该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有关婚姻家庭的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及方法培训,提供婚姻家庭综合社工服务、妇女儿童和社区矫正等社工服务,民间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服务,以及其他婚姻家庭业务范围内的社会服务项目。(www.xing528.com)
目前,该中心在苏仙区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招募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法律工作者等多名专业人士作为“家和幸福工程”志愿者,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婚姻咨询、离婚劝导、法律援助、婚姻危机干预等公益服务。“家和幸福工程”志愿者们无偿为前来咨询的社区居民消除情感疑惑,解开心理症结。居民也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上门服务等方式,享受所提供的各种免费咨询、帮助和辅导等服务。[17]
(三)江苏省南通市的社区家事法律服务中心
2015年5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与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联合成立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这是南通市成立的首家“家事法律服务中心”,由江苏通衡律师事务所承接相关工作。成立家事法律服务中心的目的是解决家事纠纷,为家庭提供一个更为贴心和专业的服务,让市民能够通过家事法律服务中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事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给予法律援助、主持家事纠纷的调解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家庭纠纷。“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南通市民解决家事纠纷更为便捷和有效的平台,成立以来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认可。
(四)广东省东莞市的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中心
从2014年开始,广东省东莞市妇联陆续在全市成立了89个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室)、6个妇女维权站、612个妇女之家;建立了12338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打造了一支专业社工服务队伍;成立了向日葵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2015年9月23日,东莞市妇联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首家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并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处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意见》,充分发挥法院、妇联组织和社区的职能,引入社工、律师作为调解员,共同推动家事纠纷的解决。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发挥专业化优勢,化解家庭矛盾,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院、市妇联及市第三人民法院辖区镇街妇联、塘塘厦镇村委会、社工机构等给予了积极配合,支持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工作。这预示着东莞妇联与法院解决家事纠纷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也是适应家事案件调解新形势,社会各机构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体现,对进一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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