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购市场的含义
回购市场是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市场。所谓回购协议,是指在出售证券的同时,和证券的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从本质上说,回购协议是一种抵押货款,其抵押品为证券。
(二)回购市场的特点
(1)回购协议的期限从一日至数月不等。当回购协议签订后,资金获得者同意向资金供应者出售政府债券和政府代理机构债券以及其他债券以换取即时可用的资金。(www.xing528.com)
(2)回购协议中所交易的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回购协议期满时,再用即时可用资金做相反的交易。从表面上看,资金需求者通过出售债券获得了资金,而实际上,资金需求者是从短期金融市场上借入一笔资金。对于资金借出者来说,它获得了一笔短期内有权支配的债券,但这笔债券到期要按约定的数量如数交回。所以,出售债券的人实际上是借入资金的人,购入债券的人实际上是借出资金的人。出售一方允许在约定的日期,以原来买卖的价格再加若干利息,购回该证券。这时,不论该证券的价格是升还是降,均要按约定价格购回。在回购交易中,若贷款或证券购回的时间为一天称为隔夜回购;如果时间长于一天,则称为期限回购。
(3)回购协议可以避免贷款管制。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一般可以通过同业拆借的形式解决,不一定要用回购协议的办法。有一些资金有余部门不是金融机构,而是非金融行业、政府机构和证券公司等,它们采用回购协议的办法就可以避免对放款的管制。此外,回购协议的期限可长可短,比较灵活,也满足了部分市场参与者的需要。期限较长的回购协议还可以套利,即在分别得到资金和证券后,利用再一次换回之间的间隔期进行借出或者投资,获取短期利润。
(4)回购协议市场没有集中的有形场所,交易以电信方式进行。大多数交易由资金供应方和资金获得者之间直接进行,但也有少数交易通过市场专营商进行。这些专营商大多为政府证券交易商,它们同获得资金的一方签订回购协议,并同供应资金的另一方签订逆回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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