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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详细解读租赁的多种分类及其特性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营租赁可以中途解约,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经营租赁是传统意义上的租赁,在现代经济中仍有发展的空间。生产性的工作机械和先进的科技产品等,都可以成为经营租赁的物件。采用这种租赁方式,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利益几乎全部转移给承租人。融资租赁又可进一步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杠杆租赁等形式。转租赁要签订两次租赁合同,承租人通常要支付高于直接租赁方式的租金。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详细解读租赁的多种分类及其特性

(一)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使用租赁或服务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出租设备或用品反复出租的业务。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

(1)承租者的目的在于使用设备,满足短期的、临时性的或季节性的需要,使用期结束,租赁关系也随之结束。

(2)租赁期限较短,一般都在1年以下,短的只有几个星期,有的甚至只有几天或几个小时。

(3)租赁的设备大都为通用设备,专业性很强的设备不宜进行经营租赁。

(4)在租赁期间,不仅设备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而且设备的维修、改良和保险均由出租人承担。

(5)经营租赁可以中途解约,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经营租赁是传统意义上的租赁,在现代经济中仍有发展的空间。生产性的工作机械和先进的科技产品等,都可以成为经营租赁的物件。

(二)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现代租赁的主要形式。采用这种租赁方式,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利益几乎全部转移给承租人。融资租赁有以下特点。

(1)在租赁期终了时,资产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以较低廉价格购买资产的选择权,且在租赁开始日就能确定在将来会行使此项选择权。

(3)租赁期较长,一般相当于资产的使用期限。(www.xing528.com)

(4)出租人可以通过一次出租,收回在租赁资产上的全部投资

(5)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资产使用成本,包括保险费、财产税、维修费等,全部由承租人支付。

关于融资租赁的特征可进一步概括为:一个标的(租赁物)、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买卖合同)、三个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

融资租赁又可进一步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杠杆租赁等形式。

1.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又称直接购买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提出的要求,垫付资金直接购回选定的租赁物品,并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租赁形式。这种租赁的租期较长,一般设备的租期为3~5年,大型设备的租期在10年以上。在租期内,承租人要承担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和纳税义务。直接租赁是金融租赁的主要形式,也是目前国内采用较多的租赁形式。

2.转租赁

转租赁又称再租赁,是指承租者把租来的设备再转租给第三者使用的租赁形式。通常是租赁公司根据用户需要,先从其他租赁公司(一般是国外的租赁公司)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承租人使用。转租赁要签订两次租赁合同,承租人通常要支付高于直接租赁方式的租金。

3.回租租赁

回租租赁又称先卖后租式租赁,是指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设备卖给出租者,再以租赁方式将设备租回使用。具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企业在急需某种设备而资金又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先从制造厂商那里买进自己所需要的设备,然后转卖给租赁公司,再从租赁公司租回设备使用。另一种是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建时,因资金不足,将本企业原有的设备或生产线卖给租赁公司,收入现款以应对购买新设备或改扩建之急需。但售出的设备或生产线并不拆除,企业在卖出设备的同时即向租赁公司办理租赁手续,由企业继续使用原有设备,直到租金付清为止。

4.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又称借贷式租赁。在这种方式下,租赁公司只承担租赁设备所需投资的20%~40%,其余60%~80%的资金则由其他金融机构或银团提供,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归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将设备提供给承租人。这种租赁方式的租赁对象是价值高昂的飞机、轮船、海上勘探与开采设备等大型项目。由于贷款人注入的信贷资金对租赁业务起财务杠杆作用,所以这种租赁称为杠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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