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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策视角:财政政策目标的设定及特征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确定财政政策目标时,政府决策部门应注意财政政策目标的以下几方面特征。因为财政政策本身不具备处理违法犯罪的功能。综上所述,财政政策的经济稳定目标又可分解为三个子目标,即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在现代社会,政府负有干预经济的重要职责,许多国家政府放弃了传统的年度平衡的观念,将财政政策的预算平衡目标定位于经济总量平衡或经济周期平衡上。

政府决策视角:财政政策目标的设定及特征

(一)财政政策目标的特征

财政政策目标是指财政政策所要实现的期望值。政策目标是政府制定包括财政政策在内的一切政策首先考虑的问题。如果目标不明确,或制定的目标不切实际,政府制定的政策就无法实施,同时也失去了实施的意义。在确定财政政策目标时,政府决策部门应注意财政政策目标的以下几方面特征。

1.财政政策目标受财政政策功能的制约

政府确定的财政政策目标必须在财政政策功能所及的范围之内。如果政府所确定的目标超出了财政政策功能范围的话,无论政策实施部门如何努力,都是不可能实现其目标的。比如,如果政府将某项财政政策的目标确定为打击走私、贩毒等刑事犯罪的话,那么,这个目标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财政政策本身不具备处理违法犯罪的功能。

2.财政政策目标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连续性

政府的财政政策是通过税法预算法等一系列法律程序来制定和贯彻的,具有法律严肃性,因此,财政政策目标在时间上必须保持一定的连贯性和一贯性,切不可朝令夕改。换句话说,财政政策适用于那些国民经济发展中经常遇到的、长期性的问题,如保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产业结构的合理等。而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局部性、暂时性问题,则应尽可能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避免滥用财政政策目标的现象。当然,财政政策的目标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并不等于财政政策目标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经济瞬息万变,财政政策目标也应随经济的变化而适当调整,但这种调整应适度,不可太频繁。

3.财政政策目标在空间上具有一致性

财政政策目标是一个包含多重目标在内的完整体系。一个大目标,往往是通过几个小目标的贯彻来实现的。比如,我们目前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目标,就是通过税收政策目标、财政支出目标以及国债政策目标等子目标来实现的。这样,就要求在财政政策的总目标与子目标之间,以及各子目标之间保持一致性,才能保证财政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如果总目标与子目标或各子目标之间存在相互矛盾的话,就很可能产生政策内耗,其作用相互抵消,从而大大降低财政政策的有效性。比如说,政府为刺激社会需求总量,而采用赤字财政政策手段时,在收入政策上就不能同时实行增加税收收入的政策,否则,扩张性支出政策与紧缩性收入政策所产生的作用相互抵消,政府对经济所进行的调节就可能劳而无功。

(二)财政政策的目标

财政政策的目标具有多重特征,构成一个目标体系,一般包括经济稳定、经济发展、收入公平分配和预算平衡四大目标。(www.xing528.com)

1.经济稳定目标

经济稳定是财政政策的首要目标。一定时期内经济是否稳定,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来衡量。从本国经济内部衡量经济稳定与否的指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物价的稳定,另一个是产量和收入的稳定。所谓物价稳定是指社会价格总水平的稳定。经济学上所讲的物价稳定,并不是说物价保持不动,通货膨胀为零,而是要求将通货膨胀控制在一定水平上。产量和收入的稳定与生产要素的投入有密切关系。因此,产量和收入的稳定与否,一般用就业情况来衡量,常用的指标是失业率。如果经济处于充分就业的状态,说明社会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产量和收入实现了最大化。从外部衡量经济稳定与否的指标主要是国际收支的平衡状况。在现代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收支不仅可以反映一国的对外经济交往情况,而且可以反映其整个经济稳定程度。

综上所述,财政政策的经济稳定目标又可分解为三个子目标,即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

2.经济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学界提出的一个新的政府政策目标,用以取代过去各国政府所追求的经济增长目标。经济发展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指伴随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改革的经济增长。它克服了传统的政府经济结构目标单纯追求经济总量增长的弊端,不仅注重国民经济数量的增长,更重视国民经济质量的提高。具体来讲,经济发展目标本身也是一个政策目标体系,包括以下三个子目标:一是经济增长目标,所谓经济增长是指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衡量经济增长的一个最基本指标就是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经济总量的增长是各国政府所极力追求的目标;二是资源合理配置目标,资源配置是指资源在不同途径和不同使用者之间的分配,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其使用效率的最大化,是经济增长的前提;三是社会生活质量的提高,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是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需要的满足程度,不仅取决于个人消费需求的实现,而且取决于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程度,公共需要的满足程度代表着社会生活质量的高低。

3.收入公平分配目标

收入公平分配指的是一国社会成员分配的平均程度。这个目标的内涵是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既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同时又不至于产生过分的贫富悬殊。理论上讲,在完全竞争市场机制下,收入分配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即:某个人的经济地位好起来,而别人的经济地位并未因之而坏下去。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帕累托最优所需要的条件较难具备,收入的公平分配很难自动实现,因此,就需要通过财政政策来对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状况进行有效的调节。收入公平分配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目标,它是经济的、道德的、社会的以及政治和历史的统一体。不同的历史时期,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对公平内涵的理解和要求有所不同。

4.预算平衡目标

预算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国家预算的基本收支保持平衡。预算平衡有年度平衡、经济总量平衡与周期预算平衡等多种不同平衡方法。年度平衡是指每个财政年度的财政收支要保持基本平衡。经济总量平衡是指预算不以自身的平衡为目标,而是以经济总量,即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为追求的目标。当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预算保持盈余时,就实行盈余预算政策。周期预算平衡是指在一个经济周期内保持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在经济发展的高峰时期,财政收支有盈余,在经济危机时期,出现赤字,但在高峰、危机的周期内,总的看来,预算收支基本上是平衡的。在现代社会,政府负有干预经济的重要职责,许多国家政府放弃了传统的年度平衡的观念,将财政政策的预算平衡目标定位于经济总量平衡或经济周期平衡上。因为如果财政过分追求年度平衡,就会大大削弱财政政策对经济的干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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