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税的概述
行为课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行为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行为课税的最大特点是征纳行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或一次性。征税目的因不同税种而异,有的出于限制某些行为发展考虑,有的基于对某种经济活动或权益的认可,有的则在于开辟财源以资某一方面财政支出的需要。行为税大都针对某种特定行为课税,征收对象单一,税源不大,收入零星分散,且大多归入地方财政。
(二)行为课税的特征
目前,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行为课税的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等。它们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针对性和目的性较强
如烟叶税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纳税人,征税对象为烤烟叶和晾晒烟叶。
2.收入划归地方财政
收入划归地方财政,保证其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行为税的优缺点
1.优点
国家课征行为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对某些行为加以特别鼓励或特别限制。因此,行为税有以下几个主要优点。
(1)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当某种行为的调节已达到预定的目的时即可取消。
(2)调节及时。能有效地配合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寓禁于征”,有利于引导人们的行为方向,针对性强,可弥补其他税种调节的不足。
2.缺点
由于行为税中很多税种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大部分是为了限制某种特定的行为而开征的,因此,行为税也存在一些缺点。
(1)收入的不稳定性。往往具有临时性和偶然性,收入不稳定。
(2)征收管理难度大。由于征收面比较分散,征收标准也较难掌握,征收管理较复杂。
(四)行为税的税种
我国对行为的课税几经变动,我国现行行为税共三种,分别是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
1.印花税(www.xing528.com)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为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从1985年起施行。1994年税制改革时,保留了该税种,做了一些调整,并准备适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计征办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3.烟叶税
2017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公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烤烟叶、晾晒烟叶。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职能包括经济职能、财政智能、监督智能。税负的指标分为宏观税收指标和微观税收指标。税收制度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税制模式的分类有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以所得税为主体、双主体税的税制模式。
商品课税是指对生产、消费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所课的税。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商品课税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所得课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行为税共三种,分别是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
一、名词解释
税收 纳税人 税收效应 税收负担 商品课税 所得课税
二、问答题
1.什么是税收的“三性”特征?认识税收“三性”特征的重要性意义何在?
2.税负转嫁的方式有哪些?一般规律是什么?
3.税收有哪些职能?研究税收职能的意义何在?
4.试阐述1994年我国工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5.简述我国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
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2001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把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以来,税务机关通过强化税法宣传、开展纳税咨询、开展办税服务、出台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开通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税务网站等措施,不断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手段,在探索创新中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2009年7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专题召开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会议将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并称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纳税服务工作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纳税服务理念不断强化的背景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其重要的内容,也被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责可归纳为“十六个字”: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
(资料来源:凌太东,赵定顺,周道迁:《纳税服务理念下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思考》,中华会计网校)
分析:根据你的理解,你认为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应采取哪些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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