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产生到现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财政收入基本上采用税、利、债、费四种形式,每一种形式都有自己的功能,很少发生替代。
(一)税收收入
税收是一种比较古老的财政收入形式,现代税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靠国家税法规定所取得的财政收入。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是征收面最广、最稳定、最可靠的财政收入形式,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
税收作为财政收入形式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税收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流通为基础的商品经济要求有不受地域限制的广泛市场,有统一的收入形式与之相适应,并对商品流通起保护作用,使纳税商品通行全国、不受限制。税收以法律形式规定企业和公民的纳税义务,同时也确定纳税人的权利,给从事商品生产和商品经营的企业及个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凡是纳税商品都具有生产和经营的合法性,受到政府的保护,可以在全国市场上通行无阻。
其次,税收适应各种所有制形式的需要。现代商品经济是由不同所有制构成的混合经济,区别在于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就财政分配来说,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保持各种所有制并存的混合经济,在国家、企业及个人的分配关系中就要采取平等纳税的原则,一视同仁,对各种所有制实行公平负担政策,使各种所有制具有平等竞争能力。
最后,税收适应企业自主经营的要求。商品经济要求企业进行自主经营,只有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才能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税收是以法律形式把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企业可以根据税法和自己的经营情况确定自己的收益,具有确定的利益界限,可以使企业摆脱主管机关的财政控制和财政部门过多的干预,进行自主经营。
(二)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国有资产权益收入是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有权,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所应获取的经营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占用费等收入的总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股息、红利收入
股息、红利收入是指在国有资产股份制经营方式中,国有股份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企业经营业绩应获得的收入。
2.上缴利润
上缴利润是指国有企业将实现利润的一部分按规定上缴国家财政,是国有产权在经济上的体现。
3.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是指租赁经营国有资产的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的规定向国家缴纳的租金。租金是承租人有偿使用、支配国有资产应支付给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报酬。
4.其他形式收入
其他形式收入包括资源补偿费收入、资产占用费收入、国有股权证转让收入、国有资产转让收入等。
(三)公债收入(www.xing528.com)
国家采取信用形式,以债务人的身份向国内和国外筹借的各种借款,称为公债或国债。这种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与一国政府税收收入、财政支出的适应能力及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我国采取公债形式筹措资金,是国家有计划地动员社会闲散资金,支援国家建设,平衡预算收支的一项有效措施;向国外借债是在平等互利或优惠条件下加速国家建设的有利补充。
公债因具有有偿性、自愿性、灵活性和广泛性等基本特征,并具有弥补财政赤字、调剂国库余缺、筹集财政资金和调控经济运行等多种功能,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形式。同时,公债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可从三个方面理解:第一,公债的特殊性在于与税收相比,不仅具有有偿性,而且具有自愿性;第二,公债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保持经济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第三,公债是一个特殊的债务范畴,它不以财产或收益为担保物,而是依靠政府的信誉发行。一般情况下,公债比私债要可靠得多,而且收益率也高于普通的银行存款,所以通常被称为金边债券。
(四)收费收入
收费收入,是政府部门向公民提供特定服务、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或提供特定公共设施时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的费用,具体包括规费和使用费。国家采取收费这种形式,主要是为了促进各单位和个人注重提高使用公共设施或服务的效率,调节社会经济生活。
1.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为居民或企业提供某种特定服务或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时所收取的手续费和工本费,通常包括两类:一是行政规费,诸如外事规费(如护照费)、内务规费(如户籍规费)、经济规费(如商标登记费、商品检验费、度量衡鉴定费)、教育规费(如报名费、毕业证书费)及其他行政规费(如会计师、律师、医师执照费等);二是司法规费,司法规费又可分为诉讼规费(如民事诉讼费、刑事诉讼费)和非诉讼规费(如出生登记费、财产转让登记费、遗产管理登记费、继承登记费等)。
2.使用费
使用费是按受益原则对享受政府所提供的特定公共产品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如水费、电费、过路费、过桥费、公有住宅租金、公立学校学费等。使用费的收取标准是通过特定的政治程序制定的,通常低于该种产品或服务的平均成本,平均成本与使用费之间的差额则是以税收形式作为收入来源的财政补贴。政府收取使用费有助于增进政府所提供的公共设施或服务的使用效率,有助于避免经常发生在政府所提供的公共设施上的拥挤问题。
(五)其他收入
财政收入除了以上四种主要形式以外,还有其他形式,如对政府的捐赠、政府引致的通货膨胀、罚没收入等。
1.对政府的捐赠
对政府的捐赠是指在政府为某些特定支出项目融资的情况下,政府得到的来自国内外个人或组织的捐赠。如政府得到的专门用于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居民或其他生活陷入困难之中的人提供救济的特别基金的捐赠等。
2.政府引致的通货膨胀
政府引致的通货膨胀是指政府因向银行透支、增发纸币来弥补财政赤字,从而造成物价的普遍上涨,降低了人民手中货币的购买力,也被喻为“通货膨胀税”。它一般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执行经济政策的一种工具。
3.罚没收入
罚没收入是指政府部门按规定依法处理的罚款和没收品收入,以及依法追回的赃款和处理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其他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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