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为执行各种社会职能,凭借政权力量而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其实质是国家在占有和支配一定的社会产品过程中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的分配关系,体现着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财政是分配范畴,同时又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和扩大以及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特定的分配关系。
社会总产品是由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在我国,目前主要是由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劳动者创造,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城乡个体劳动者、私人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的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产品。因此,社会产品首先要在物质生产部门和企业里进行初次分配,然后通过财政再在社会范围内进行分配。财政通过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而与国民经济(即社会再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发生联系。
经济活动可以划分为财政、企业、文教行政国防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居民和国外五个经济主体。其中,唯有企业能够生产和提供社会产品,是国民经济运行的起点和基础。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的社会产品,包括投资品和消费品,通过销售取得销售收入,以销售收入的综合表现为社会总产品,在企业的初次分配中,先要扣除补偿生产资料的耗费,尔后形成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中,一部分以工资的形式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另一部分是企业的纯收入。企业纯收入中,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缴国家,国有企业则还要上缴利润,形成国家的财政收入;另一部分留归企业支配,形成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前三项属于积累基金,用于企业投资,进行扩大再生产;后两项属于消费基金,用于发放奖励和改善职工福利。事业单位不创造产品,其开支靠政府经费拨款,但也有程度不同的各种形式的收入,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或上缴财政,或抵补本身的支出。居民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发放的工资和奖励,其使用方向主要用于居民消费支出,形成消费基金;另外,作为居民整体,有一部分收入形成居民储蓄,通过金融中介转化为积累基金,用于投资;此外,居民还向国家纳税,以及购买公债(国库券),从而形成财政收入。(www.xing528.com)
财政除了通过税收、企业利润、事业收入、公债等形式从企业、事业单位、居民那里取得收入外,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还可以从国外借款取得收入,这些收入的总和形成财政总收入。财政总收入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再分配,这是通过财政支出进行的。财政支出按照补偿、积累、消费的性质划分,大部分用于消费性支出,包括对文教、科学、卫生、行政、国防等事业单位的政府经费拨款;对居民的补贴和社会保险、抚恤、救济等转移性支出,这类支出通常以政府投资的形式最终形成国有资产。此外,财政支出中还有属于补偿基金性质的挖潜改造支出,用于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社会总产品的价值形态是各种货币收入和资金,其通过分配和再分配,最终形成补偿基金、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其中,前两种基金主要形成对投资品(即生产资料)的需求;后一种基金形成对消费品(即生活资料)的需求。社会总产品的使用价值形态是为社会提供的投资品和消费品的供给。显然,只有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总量和结构都相适应的条件下,国民经济才能顺利运行。在这里,财政分配处于重要地位,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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