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学领域,卢曼(Luhmann)、加芬克尔(Garfinkel)、巴伯(Barber)、埃森斯塔德(Ejsenstadt)、山岸俊男、祖克尔(Zumber)、吉登斯(Giddens)、福山(Fukugama)、科尔曼(Coleman)、米斯兹塔尔(Misztal)等社会学家将信任理解为社会制度和文化规范的产物,是建立在法理(法规制度)或伦理(社会文化规范)基础上的一种文化现象。这种意义上的信任可以被理解为“社会信任”。
社会信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心理现象,相关研究可谓汗牛充栋。我们将关于群体的社会信任的经验研究区分为两条基本路径:一是将社会信任当做一种自变量,探讨其对群体整合、经济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的角色、功能和意义,这一路经是目前社会学研究社会信任问题的主流路经;二是将社会信任当做一种因变量,分析哪些具体的因素、通过怎样的机制和途径在影响群体的社会信任。虽然基于该路径的研究成果相对于前一路径而言较少,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出现越来越严重的迹象,试图去解释这一现象的研究也逐渐开始增多。沿着这一路径去理解社会信任的研究又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解释取向,分别是文化主义的、结构主义的和制度主义的。
(一)文化主义的解释取向
个体的心理、传统、规范、制度等都离不开“文化力”的影响,许多有关信任的研究表明,信任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文化和社会的产物,是在思想观念层面的文化和制度层面的社会共同影响下,才得以建立的。[106]这种解释取向视信任为一种文化现象,在研究方法上多采用对比不同社会信任程度的差异进行分析,研究的侧重点是文化对社会信任的影响。
最有影响的研究之一莫过于福山从文化特征差异的角度来解释社会信任在不同国家的不同表现,他认为信任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特征,是人们从规范和价值观中产生出来的一种期待。因此,信任的差异是由于文化特征的不同引起的。王飞雪与山岸俊男沿着福山的思路对中、日、美的信任水平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与日、美相比,中国人对人性具有较高的信念,但表现出较低的信任行为,这正是由于文化不同所致,中国社会是家族文化、关系本位的典型代表,人们之间难以离开相互依恋的关系才导致这种不协调现象。[107]雷丁(Reading)对中国社会的信任进行研究后也认为由于传统中国人的家族主义文化意识浓厚,他们存在一种强烈的倾向,只信任与自己有关系的人,对家族以外的其他人则极端地不信任。
但这种解释不能说明具有相似文化背景的国家之间或同一社会的信任度差异的原因,西方很多社会学家据此观点认为中国是低信任社会。但不少本土研究表明,我国居民对不同的置信对象,例如,对熟人和对陌生人的信任水平差别迥异,中国社会的熟人信任甚至高于一些欧美国家。对于这种现象,该取向的解释就略显苍白。
(二)结构主义的解释取向
这种解释取向视信任为人们的社会心理构成要素,由不同要件构成。在研究上多据其成分特点进行划分,采用分类研究。此类分析方法既可研究不同社会间的信任差异,也可以对具有相似文化背景的国家或同一社会的信任度差异进行对比,其研究侧重点是信任的组成结构。
韦伯(Weber)将信任区分为特殊信任与普遍信任,他认为特殊信任的要件是私人关系和家庭或准家族关系;而普遍信任的要件则信仰共同体。列维斯和维加尔特(Lewis&Weigert)将信任的类型与人际关系的类型进行关联。在首属团体关系(家庭)中,信任的构成要件以感情为主,而在次属群体关系中,信任的构成要件则主要以认知—理性成分为主。[108]帕特南(Puenam)认为社会信任深受互惠规范和公民参与网络两个方面影响,它们可以提供信任良好运行的平台,增加欺骗的成本,促进信任的建立。彭泗清认为中国人的人际关系的构成要件是既有关系(如地缘、血缘、业缘等)和交往关系(两人的实际交往行为)。[109]杨宜音研究发现,城市和农村居民对于信任的构成要件要求不同。对于农村被研究者,信任的要件要有某种既有关系基础,同时还要有个人特性方面的相互认可和交往;对于城市被研究者,信任要件只需交往频率和认同与否。[110]高玉林、杨洲指出,中国社会的信任结构呈现为链式和圈式结构,构成要件为血缘、地缘及情缘关系;而西方社会呈现网状结构,构成要件为契约关系。正是由于这种信任结构的不同,中国社会的私人信任度高于西方,西方社会的公共信任度高于中国。[111]李伟民和梁玉成认为,中国人对他人的信任实质上起作用的主要并非关系本身,而是关系中所包含的心理情感上的亲密认同,因此他们认为中国人的信任要件其实是情感。[112](www.xing528.com)
这种解释大多是对表面现象进行描述分析,虽然不能深入地对当前社会中很多信任危机产生的原因进行本质性分析,但依然十分重要,我们可以据此分析社会信任的现状,更好地了解信任,利用这些现象来进一步深入挖掘根本原因,寻求对策。
(三)制度主义的解释取向
制度主义解释取向主要从制度环境和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特征方面来从根源上深入解析社会信任。这种解释取向视信任为制度变迁的结果,多从社会整体的视角出发,既可以横向地对不同社会间的信任差异进行对比研究,也可以纵向地对不同历史时代或者社会变迁所导致的信任差异进行研究,侧重研究信任差异的制度原因以及信任产生、变迁的制度原因。
卢曼(Luhmann)将信任区分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前者以人与人交往中建立起来的情感联系为基础,后者则以对制度的认同为基础,国家之间信任度区别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环境的不同。因此,制度决定了该国家的信任类型。张康之通过纵向比较发现,在不同历史时代,社会制度是不同的,信任类型也随之变化,由农业社会的习俗型信任发展到工业社会的契约型信任,进而会逐渐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合作型信任。这些学者主要从静态的角度描述制度如何决定信任的形式。[113]
杨中芳和彭泗清认为,目前中国社会的变迁影响了人们的人际关系进而影响了人们的人际信任,最终将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难以在交往中很快地得到,所以倾向于回到亲缘关系中寻求保障,但杀熟现象逐渐增多,对中国社会原有的人际信任产生强烈的冲击,因此他们的研究虽然仍然聚焦在人际信任上,但是已经意识到了社会信任转型的必然性。[114]翟学伟也认为,随着社会转型,经济的发展打破了我国传统的文化根基,动摇了我国传统社会信任的基础,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建立起一种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信任机制,最终导致了中国式的信任危机。[115]郑也夫认为,在当前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催生出的“单位制”体制模式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信任机制,不仅普遍信任的机制遭到重大的打击,特殊信任机制也无法幸免。郑也夫明确指出了现代信任危机的发生与制度信任密不可分,由此可见制度信任于当今中国社会的重要性。马得勇通过对世界76个国家和地区信任度的比较得出结论,中国的社会信任度并不算低,中国的信任问题主要是社会转型期信任存量过快下降的问题。这些学者主要从动态的角度并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现状,描述或预测信任的变迁,并阐述当前我国信任机制亟需完善的重要性。
制度主义的解释可以让我们从总体上把握不同国家的信任类型,了解其差异。同时很多社会学家通过制度的视角进行研究发现,中国人的传统信任格局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正面临着从传统到现代转型的特殊时期,传统的信任格局正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在当前的“陌生人社会”当中,新的信任机制的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
以上三种解释取向都有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特定的研究手段,且又相互联系有共通互补之处。因此,我们在研究社会信任问题时应综合考虑,择其长处,才能深入全面地分析。具体到对农民工群体社会信任的研究,我们将先从文化的角度分析思想观念对他们信任的影响,测量他们在不同信任范畴的信任水平,发现其共性;进而针对不同的信任范畴,沿着结构主义的解释路径,寻求构成他们不同信任范畴的要件,如个体特征、社会交往和社会支持对他们的影响,发现其差异性;最后从制度的角度进行深入地分析,如出现社会交往匮乏、社会支持不足现象的深层原因,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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