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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官》到《尚书》的历史演变与马、班两书的重要性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代以上之为史,与三代以下之为史,其同异之故可知也。三代以上,记注有成法,而撰述无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记注无成法。非后人学识不如前人,《周官》之法亡而《尚书》之教绝,其势不得不然也。[18]马,司马迁,字子长,汉人,继父谈为太史令,紬金匮石室之书,上起黄帝,下止获麟,作《史记》,为正史之第一部。后世史家称两书为马、班。

从《周官》到《尚书》的历史演变与马、班两书的重要性

《周官》外史[1]掌三皇[2]五帝[3]之书,今存虞、夏、商、周之策而已。五帝仅有二,[4]而三皇无闻焉。左氏[5]所谓“三坟五典”,[6]今不可知,未知即是其书否也。以三皇之誓、诰、贡、范[7]诸篇,推测三皇诸帝之义例,则上古简质,结绳[8]未远,文字肇兴,书取足以达微隐,通形名而已矣。因事命篇,本无成法,不得如后史之方圆求备,拘于一定之名义者也。夫子叙而述之,取其疏通知远,足以垂教矣。世儒不达,以谓史家之初祖,实在《尚书》,因取后代一成之史法纷纷拟书者,皆妄也。

三代以上之为史,与三代以下之为史,其同异之故可知也。三代以上,记注有成法,而撰述无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记注无成法。夫记注无成法,则取材也难;撰述有定名,则成书也易。成书易则文胜质矣;取材难则伪乱真矣。伪乱真而文胜质,史学不亡而亡矣。良史之才,间世一出,补偏救弊,惫且不支。非后人学识不如前人,《周官》之法亡而《尚书》之教绝,其势不得不然也。

《周官》三百六十,具天下之纤析矣。然法具于官而官守其书,观于六卿[9]联事之义,而知古人之于典籍,不惮繁复周悉,以为记注之备也。即如六典[10]之文,繁委如是,太宰掌之,小宰副之,司会,司书,太史,又为各掌其贰,[11]则六典之文,盖五倍其副贰而存之于掌故焉。其他篇籍,亦当称是。是则一官失其守,一典出于水火之不虞,他司皆得借征于副策,斯非记注之成法详于后世欤?汉至元成[12]之间,典籍可谓备矣。然刘氏《七略》,[13]虽溯六典之流别,亦已不能具其官。而律令藏于法曹,章程存于故府,朝仪守于太常者,不闻石渠天禄[14]别储副贰,以备校司之讨论,可谓无成法矣。汉治最为近古,而荒略如此,又何怪乎后世之文章典故,杂乱而无序也哉?

孟子曰:“王者之迹息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盖言王化之不行也,推原《春秋》之用也。不知《周官》之法废而《书》亡,《书》亡而后《春秋》作,则言王章之不立也,可识《春秋》之体也。何谓《周官》之法废而《书》亡哉?盖官礼[15]制密而后记注有成法,记注有成法而后撰述可以无定名,以谓纤悉委备,有司具有成书,而吾特举其重且大者笔而著之,以示帝王经世之大略,而典、谟、训、诰、贡、范、官、刑[16]之属,详略去取,惟意所命,不必著为一定之例焉,斯《尚书》之所以经世也。至官礼废而注记不足备其全,《春秋》比事以属辞,[17]而左氏不能不取百司之掌故,与夫百国之宝书,以备其事之始末,其势有然也。马、班[18]以下,演左氏而益畅其支焉,所谓记注无成法而撰述不能不有定名也。故曰:王者迹息而《诗》亡,见《春秋》之用;《周官》法废而《书》亡,见《春秋》之体也。

《记》曰:左史记言,右史记动,[19]其职不见于《周官》,其《书》不传于后世,殆礼家之衍文欤?后儒不察,而以《尚书》分属记言,《春秋》分属记事,[20]则失之甚也。夫《春秋》不能舍传而空存其事目,则左氏所记之言不啻千万矣。《尚书》典谟之篇,记事而言亦具焉,训诰之篇,记言而事亦见焉。古人事见于言,言以为事,未尝分事言为二物也。刘知几[21]以二典贡范诸篇之错出,转讥《尚书》义例之不纯,毋乃因后世之空言而疑古人之实事乎?《记》曰:“疏通知远,《书》教也。”[22]岂曰记言之谓哉?

六艺[23]并立,《乐》亡而入于《诗》《礼》,《书》亡而入于《春秋》,皆天时人事不知其然而然也。《春秋》之事,则齐桓、晋文,而宰孔之命[24]齐侯,王子虎之命晋侯,[25]皆训诰之文也;而左氏附传以翼经,夫子不与《文侯之命》[26]同著于编,则《书》入《春秋》之明证也。马迁绍法《春秋》,而删润《典谟》以入纪传;班固承迁有作,而《禹贡》取冠地理,《洪范》特志五行,[27]而《书》与《春秋》,不得不合为一矣。后儒不察,又谓纪传法《尚书》,而编年法《春秋》,是与左言右事之强分流别又何以异哉?

【注释】

[1]外史,隶春官宗伯。

[2]三皇有六说:(一)天皇,地皇,人皇。(二)天皇,地皇,泰皇。(三)伏羲,神农,女娲。(四)伏羲,神农,祝融。(五)燧人,伏羲,神农。(六)伏羲,神农,黄帝

[3]五帝有三说:(一)太昊,神农,黄帝,少昊,颛顼。(二)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三)少昊,颛顼,帝喾,尧,舜。

[4]《尚书》中仅有《尧典》《舜典》。

[5]即左丘明,述孔子之志,作《春秋左传》,又作《国语》。

[6]语见昭公十二年《左传》。孔安国《书传序》以为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少皞、颛顼、帝喾、尧、舜之书谓之五典,但后人多以孔传为伪书。

[7]即《甘誓》《汤誓》《泰誓》《牧誓》《费誓》《秦誓》《仲虺之诰》《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康王之诰》,及《禹贡》《洪范》。

[8]《易经·系辞传》:“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9]大宰,大司徒,大宗伯,大司马,大司寇,大司空。

[10]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

[11]副也。(www.xing528.com)

[12]元帝,成帝,纪元前四十八年至〔前〕八年。

[13]汉哀帝时,刘向子刘歆,总群书而奏其《七略》。七略者:一辑略,二六艺略,三诸子略,四诗赋略,五兵书略,六术数略,七方技略。

[14]皆阁名,汉代藏书之所。

[15]即《周官》。

[16]官,《周官》。刑,《吕刑》。皆《尚书》篇名。

[17]《礼记经解》篇:“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孔颖达注:“比,近也;《春秋》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

[18]马,司马迁,字子长,汉人,继父谈为太史令,紬金匮石室之书,上起黄帝,下止获麟,作《史记》,为正史之第一部。班,班固,字孟坚,后汉人,继父彪作《汉书》,与《史记》并称良史。后世史家称两书为马、班。

[19]《礼记·玉藻篇》:“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20]《汉书·艺文志》:“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21]唐人,字子玄。领国史垂三十年,自负史才,著《史通》内外四十九篇。

[22]《礼记·经解》语。

[23]《诗》《书》《易》《礼》《乐》《春秋》,谓之“六经,亦称“六艺”。

[24]《左传》僖公九年,齐桓公会诸侯于葵丘,王使宰孔赐齐侯胙。

[25]又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败楚师于城濮,献俘于王,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

[26]《尚书》篇名。周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

[27]《汉书·地理志》首段,全录《尚书·禹贡》文;《五行志》首段,亦录《尚书·洪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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