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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筹集和法人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性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筹集资金的作用,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表现得尤为明显。[13]公司融资的巨大作用,不仅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司实践所证明,也为我国的公司实践所验证。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是股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典型形式。与此同时,公司则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筹集和法人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和干扰,人们对于传统公司的作用一直存在着误解乃至偏见:有的甚至认为公司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物,它只能为资本主义经济服务;有的则担心实行股份制会动摇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具有一定的中性,既可以为资本主义经济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公司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经济组织形式。

我国的公司实践和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的经验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司不仅具有基本的社会经济功能,而且对于我国产权制度、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促进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等诸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一)广泛筹集资金

公司是筹集资金最为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这已为公司自身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公司筹集资金的作用,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公司集资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份等,但股份集资与企业举债筹资相比较,股份集资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1.股份融资成本低。企业无论向银行贷款,还是向社会发行债券,都要到期还本付息。而通过股份形式集资,公司却无须还本,因股东出资具有永久性,只要公司不解散,出资即不得撤回。特别是股票可以溢价发行,即以高出股票面值的价格发行,而在分配股息红利时,却以股票面值计算。显然,这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是其他任何融资手段都无法相比的。

2.股份融资手段灵活。公司以股份形式集资,可根据不同情况发行不同的股票,既可以发行普通股优先股,还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例如,当公司集资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时,一开始即发行股票集资可能不易,因为投资人还难以预料公司的营利情况如何,难以下决心采用风险较大的投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即保证到期还本付息,在公司经营状况明晰时,允许投资人将公司债转换为股份,就会对投资人产生较大的吸引力。这种灵活的融资手段,无疑大大便利了投资者的选择。此外,普通股、优先股的设立,也会产生同样的灵活融资的效应。

3.股份融资规模大、速度快。公司发行股票,首先要公开招股章程,可将分散的社会闲散资金迅速地集聚到一起。加之股份集资的基本单位(股份)起点低、出资的股东范围广、股东分散、承担的风险亦相对较小,因此极易筹措资金,可以收到积少成多、集腋成裘之功效。正如马克思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13]公司融资的巨大作用,不仅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司实践所证明,也为我国的公司实践所验证。

4.股份融资转让方便。股份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出现,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流通、转让。当公司经营亏损时,投资者可在股票市场上转让投资,另作投资选择。这对于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不无益处。

(二)转换经营机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必须产权明晰、管理科学,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而公司内部的组织运作机制为国有企业实现这种经营机制的转变,提供了各种有利的先天条件。

1.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界定产权。国有企业要改组为公司,首先要进行产权界定,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搞清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同时,还要对业经界定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准确计算国有资产的价值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国有股权的政府专职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对国有股权的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制度,逐级委托政府有关部门及控股公司、投资公司、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经济实体性总公司等行使国家股权和依法定程序委派股权代表和代理人,从而使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化。(www.xing528.com)

2.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股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是股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典型形式。股东因向公司投资,使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转化为股权,再不能直接地占有和处分已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而只能凭借股权的行使来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与此同时,公司则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这就有效地实现了股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企业不再是政府的附属物,从而实现政企分开。

3.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改善企业管理。公司有其独特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机制。具体表现为:①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行使公司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公司还要设监事会或监事,依法行使对董事会及公司经理的监督权。②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生产规模、投资安排、资金筹集、计划目标及重要职员的任免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由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如总经理、经理等)具体执行。这就使宏观决策职能与具体执行职能发生了分离,使企业管理成为一项专门的科学,有利于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为企业的科学管理注入人才动力。

(三)便于集中和控制

公司不仅便于资本的集中,也便于生产的集中。公司的形成,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形成,标志着生产和资本集中的规模扩大,也体现着公司集中与控制生产和资本的重要组织功能。公司的集中和控制作用主要表现为:

1.公司有利于发展专业化协作,扩大生产规模。专业化协作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在当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已越来越细,单个企业已难以完成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而只能完成产品生产中的某个阶段或某个部分,这就要求广泛地进行专业化协作,使产品的生产过程成为社会化的大生产。公司作为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不仅可以筹集到专业化生产所需的资本,还可以通过参股、控股和并购等方式,把分散的小企业组合成一个大公司或企业集团,从而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

2.公司有利于行业管理,实现国家引导企业经济活动的目标。一般说来,公司并不具有行业管理的职能,但它作为行业中的骨干企业,可以构成行业管理的客观基础或中间环节。公司(特别是大公司)往往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及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是行业中的骨干企业。如果国家通过一定的政策,对公司的经济活动给予正确的引导,就可以通过公司实现对全行业各企业经济活动的间接引导和调控,从而达到国家预计的引导社会经济活动的总目标。

总之,公司具有较全面的经济功能、组织功能与社会功能,其作用并不局限于以上所列举的三个方面。但就我国推行公司制度和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组的目的而言,借用公司形式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是最重要的。公司的这一作用,在我国的公司实践中已得到了明显的体现。它既有利于政企分开,又有利于实现两权分离,因此,以公司形式改造国有企业,的确是一项明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应当指出的是,公司的积极作用并不是自发地体现出来的,它需要相应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经济条件和文化氛围。以法律环境为例,当公司缺少法律规制时,无规则运作的公司带给社会的是混乱。只有健全和完善了公司法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的积极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肯定公司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它可能出现的消极影响,如集资的盲目性、集中的垄断性等。对集资必须要加强管理,不能形成盲目的集资热,更不允许以集资为名,行坑骗投资者之实,要谨防盲目集资形成的基建规模的盲目扩大。对垄断必须要坚决予以反对,努力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抑制公司的消极影响,最根本的是要完善法制、践行法治,同时辅之以必要的依法行政。只有这样,才能扬长避短、兴利除弊,使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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