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是借贷活动中借款人有偿转移资金所需支付的成本或贷款人提供资金获取的收益,反映资金的市场价格。早期金融产品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为存款和贷款,并且企业融资方式主要为间接融资,未能形成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往往导致储户或借款人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护弱势方的利益,政府或监管部门普遍通过行政手段对利率进行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管制,主要措施为设置利率上下限。因此,在管制下的利率并不完全基于市场化交易行为产生,难以真实反映资金供求状况。
1973年,罗纳德·麦金农与爱德华·肖提出了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的理论:对货币体系的抑制将分割国内资本市场,并对实际资本积累的质和量产生极为不利的后果,而受到压制的金融反过来又阻滞经济的成长和发展。就存款而言,利率管制下存款利率上限可能受到管控,考虑通胀因素后,存款实际利率水平可能偏低,不利于储蓄存款增长与资本累积。就贷款而言,在利率管制下,银行不能根据风险程度决定贷款利率,尤其是贷款利率上限受到约束,银行只能投向低收益和低风险项目,高风险项目融资受到抑制,导致整个金融市场行为逐渐扭曲,经济增长受到抑制。
解决金融抑制的方法,就是通过改革手段取消金融抑制下的配给机制,代之以价格机制和市场化的分配权,通过市场竞争决定投资机会与利率水平。就存贷款市场而言,它主要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
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见表5-1),逐步放松和取消对利率的直接管制,形成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基础,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市场供求主体决定利率形成与变动的机制,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显著提高。
表5-1 一些国家和地区利率市场化时间表(www.xing528.com)
参考资料
美国利率管制政策的目的及取消管制的背景
美国利率管制也称“Q条例”,是一系列关于存款利率上限规定的总称,包括《1933年银行法》与《1935年银行法》的相关条款。1930年以前,美联储采用混业经营与自由放任的监管原则,美国银行业既要与同业竞争,又要与投资银行竞争,却很少受到政府监管,市场竞争秩序逐渐混乱,银行风险偏好逐渐上升。1929—1933年,美国爆发“大萧条”,美国股市较峰值最多下跌90%,大量企业倒闭,失业率高达25%,国民生产总值倒退回10年前的水平。危机前大量银行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导致危机在金融部门迅速蔓延,银行业受到巨大冲击,甚至引发市场挤兑,最终近半数银行破产。为了重整美国金融市场,美国监管部门采取利率管制政策,推行银行分业经营以及存款保险制度,旨在规范市场竞争环境,降低银行风险偏好,提高银行利润水平。
20世纪70年代,美国市场利率快速上行,超过存款利率上限,储户纷纷把存款转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表外产品对银行负债造成巨大分流,随着直接融资市场不断发展,银行面临严重的脱媒困境。同时,由于贷款投放出现不足,银行利润下降,银行投机动机上升,利率管制对稳定银行风险偏好的政策效果逐渐丧失,金融系统内风险逐渐积聚,部分银行破产。另外,由于中小储户无法满足证券市场投资门槛,存款利率歧视问题越发严重。为了解决市场扭曲问题,美国于1970年开始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并最终于1986年实现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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