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的工作计划是根据法律体检报告来生成的,工作计划中须完成的任务一定是法律体检报告中披露的弱点或风险点。法律体检的工作目标是发现问题,而工作计划的制定是通过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因此,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是不可能有模板的,依照模板文本生成的工作计划那纯属敷衍。而且法律顾问每个年度的工作计划一定不相同,但其与前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应该是延续的。
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作为一项指南性的文件,是法律顾问全年工作任务的方向和目标,律师全年度的法律实践均是应该按照工作计划来有的放矢按步实施的。因此工作计划在法律顾问工作环节中占有重要而突出的地位。
同时,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也是律师年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的标准。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便是考核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完成情况、完成的进程与质量。绩效考核的标尺就是在丈量实际工作业绩与工作计划之间的距离,做出肯定性或否定性的评价。(www.xing528.com)
在当前的法律实践中,工作计划并没有作为一项重要的服务指标在法律顾问服务中发挥作用。有些法律顾问签约之后没有进行法律体检,当然也就没有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法律服务完全依赖于客户单位遇到法律障碍之后的主动咨询,法律顾问服务从属于被动的守株待兔型。
有些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一些法律顾问工作计划的模板,结果律师参照这些模板每年向顾问单位提供的工作计划都是一个样的,年年都是审查劳动合同,排查商业合同风险,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等一模一样的内容。当工作计划陷入模板之后,法律顾问的实践服务也必然失去目标,法律顾问与客户单位签完合同都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只能坐等顾问单位有法律事件发生。
当然,可想而知,如果没有工作计划,法律顾问服务自然只能等待客户发生法律事件。那是否能与客户续签合同,也只能寄希望于法律顾问合同即将到期时客户单位是否碰巧有新的法律事件。如果没有,那就双方终止合同;若有新的法律事件,双方则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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