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很难是由事先设置好的,因为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持续经营并赢得利润,企业的中心工作是围绕着获取营业收入,减少经营成本,排除经营风险。当任何一项服务被企业管理者认为是与企业经济利益无关时,无论该项服务有多重要,都可能会被搁置或者延后。
因此,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计划很难被事先安排好,而是在建立有强大的师资和培训教程数据库的前提下,等待企业的培训需求来临,当然对于长期合作的企业客户而言,有计划有预期的培训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一)民营企业法律培训的准备
民营企业法律培训应该首先从调研开始,先通过日常法律体检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然后针对发现的问题与风险提出解决方案,法律培训应该是解决方案的跟踪执行部分,而不应该是为了企业培训而开展培训,也不应该是事先列目录和提纲让企业去选择。因为企业管理者看到一长列的目录和提纲会觉得很迷茫,看上去似乎都需要,都很重要,但不培训似乎也能过得去,不是特别必须。因此企业可能就一拖再拖,培训计划可能是已经制定了,但到年底法律顾问合同到期了,可能仍然没有排上日程。
法律培训本身是一种思想意识形态的增值服务,不像吃饭穿衣等物质需求一样,不吃会饿、不穿会冷,思想意识的提升从某种意识上来讲是一种奢侈的需求,可以有,如果缺少了也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或者影响。所以这种内心对高层次的意识形态的需求是需要激活的。
举例来讲,根据法律顾问的约定,每年会进行一次到两次的合同评审和制度审查。法律顾问在合同评审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份《合同评审报告》,罗列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而这些问题与风险可能是企业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风险的扩大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效益与生存,法律顾问会根据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拟定一份解决方案。
解决合同模板存在格式风险问题是法律顾问的事,解决合同模板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操作层面的问题是员工的事,因此在每年度完成合同审查的法律体检之后,必须开展一次员工使用合同模板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这个培训任务便是从法律体检中衍生出来的。
又如,在制度审查中发现制度文本存在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同时也发现员工执行制度的表单没有落实。制度文本的滞后是法律顾问的事,应该由法律顾问来调整,而员工执行制度表单的不到位,就需要开展员工法律培训,训练员工如何填表单、如何检查、如何跟踪、如何归档。
总之笔者要表达的观点是:法律培训是可以有计划的,计划不可以与实际管理中的需求脱节,解决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这类培训才是由需而生,也才有付诸实施的时效价值和实用价值。
(二)民营企业法律培训的形式
谈到民营企业法律培训,读者眼前肯定会呈现一幅画面,几十个人,一张讲台,一个教授模样的人坐在讲台前,大多数的培训的景象莫过如此。
而笔者根据实践中的感悟,认为讲课只不过是培训的一种最基础的形式而已。笔者曾经在中国律师网发表过一篇文章《最高端的培训便是“生活”在一起》,用意是想表达真正有价值和实践成就的培训不是坐在一起听课,而是用生活与工作中的点滴来指导和感化员工的行为。
这也是在未来,即使所有的法律事务都将会被智能机器人所代替时,法律顾问服务永远不可被替代,因为智能机器人永远不懂生活,永远不可能与客户生活在一起。
举个例子来讲,员工提交了一份合同,律师在审查合同中发现其中存在多处错误,律师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做法:第一种是直接退回公司的合同主管,跟主管讲错误太多,让员工重新做合同。第二种将合同中的错误全部订正,然后附上律师的批注和建议,交给企业。第三种是打电话给员工,跟员工逐条沟通合同中的错误点,哪里错了,为什么错了,应该如何填写正确的合同条款。
这三种模式,第一种叫审查,表面上看起来律师很高大上,很威严;第二种叫修订,形式上似乎很敬业也很细心;第三种叫培训,从点滴中引导员工学会正确的方式。
很显然第三种模式才是法律顾问的正确姿势,是企业员工的法律导师和良师益友。
但笔者在讲这一层感悟时,许多年轻律师并不能接受,反驳笔者说:“你那么有空吗,企业那么多合同,存在的问题多了去了,你一个一个去沟通和培训,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吗?”听到年轻律师很激动地提出这样的质疑,其实我只想表达一种情绪:这只能证明你缺乏担任法律顾问最基本的素质!
从时间和精力的角度来论证一下,假定公司十个员工,每个员工平均每天提交一份合同,法律顾问审查一份合同的时间是30分钟,那么法律顾问的工作量为平均每天五个小时的时间用在合同审查上。采用第一种模式的,合同被退回去后还是会送上来,若第二次发现错误仍然退回,除了法律顾问会弄得自己很生气之外,合同审查的时间无形中会增加。若多次退回,法律顾问只会发火,审查合同的时间不会减少。(www.xing528.com)
采用第二种模式,每份合同都在30分钟内认真修改,仔细审查与批注建议,每天的合同审查量照旧,法律顾问的工作每天按部就班。
采用第三种模式,第一次员工合同送上来,电话打过去仔细商谈,耐心解释,纠错答疑,指导方向,可能一份合同花了一个小时,甚至两个小时,当天的合同审查时间超标,可能还得加班。但这些员工经过耐心指导之后,第二次送上来的合同可能只需要花半小时辅导,第三次可能只是十分钟,第四次或已经很专业了,法律顾问扫一眼就可以通过了。
时间和精力的耗费经这么一比较,第三种模式培训的价值和意义便显而易见,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便是这个道理了。
笔者一般新发展的法律顾问客户单位,第一年会非常忙,第二年次之,到第三年就几乎没事可做了,必须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去提供增值服务了,因为跟笔者相处久了的员工都已经非常专业,可以顶半个律师了。
民营企业单位每年采取一定形式上几堂大课,强化一下全体员工的法制理念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生活与工作都需要仪式感,但真正有价值务实的法律培训不在课堂,而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的耐心辅导中。
以生活在一起的方式,手把手培训才是最高端的辅导方式。
(三)民营企业法律培训的讲义与教程
笔者布置律师到企业去培训时,年轻律师总是因为没有优质的讲义而发愁。而笔者每次到企业去培训,几乎不备课,除了大型的公开课制作一份漂亮的PPT之外,其余到企业培训几乎都是讲故事,而讲座常常很能吸引人。
年轻律师便抱怨说:“张老师,您有的是经验和故事,可我们没故事,难道去讲别人的故事吗?”笔者每次都会跟年轻人讲:“故事与年龄无关,你在活着的每一天其实都是故事,关键在于你是否关注,是否去体会,是否有感悟。”
实习律师一年至少也改过几十份合同,在合同中看到的每一处错误,每一次与客户沟通的谈话和情绪,其实都是故事。跟着师傅观摩过几次开庭,一起参加过几场官司。每一次开庭的细节,每一场官司的过程与结局,其实都是故事。重点不在于故事的大和小,而在于观察生活者感悟的“深与浅”。
生活与工作便是最好的讲义,内心对生活与工作的感悟便是最好的教程。深入生活并将生活体验运用到工作中的法律人,才是最高端的法律顾问。
(四)民营企业法律培训效果的检验与考核指标
每个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都是最艰难的日子,因为顾问合同即将到期了,律师事务所必须拿一份极其丰富又高大上的证明材料来证明法律顾问的工作业绩。
这对于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来说可谓绞尽脑汁,一年365天除掉双休日年假日,加上处理杂七杂八的琐碎事,一年可供工作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年终写总结真的很难,如何去找那一份成就感,特别对于从事企业培训的法律顾问来说,一年可能就讲了那么几次课,员工有没有听明白都不太清楚,年度终了却要汇报总结,拿什么来证明从事法律培训的法律顾问工作业绩与绩效呢?
年轻时笔者一直开着一辆廉价车,每天都在顾问单位走访与辅导,年底写总结,从来都很自信,因为关系与人缘是最好的自信证明。每天在顾问单位泡着,解决了企业面临的各类问题,指导和解答了企业员工的各类疑惑。久而久之,员工与管理者都对法律顾问形成了强烈的依赖和信任,那么工作总结自然不成问题。
仔细回想与分析,之所以年轻时代受客户尊敬,皆因为腿勤跑得快,客户单位上至股东高管,下至门卫清洁工,都跟年轻的张律师很熟悉,都曾经听过张律师的课,都曾经咨询过张律师相关法律问题,都曾经得到过张律师的法律帮助。
法律培训的检验和考核指标不是讲了多少次课,也不是创作了多少高大上的PPT,真正有价值的指标,是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进了多少次企业的大门,认识了多少企业的人,跟多少员工有交流,跟多少管理者有争论,多少人记得你,多少事跟你有关,在企业员工的心里法律顾问有多少分量,这才是检验的真理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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