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原则是指法律顾问服务的职责与服务均应遵循相应的标准,并应以标准引导和规范法律顾问的各项服务,以保证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平性,限制法律顾问服务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形成法律顾问服务的良性法律服务环境。
笔者认为,应当建立法律顾问的“账单制度”。“账单”制度的基本规则是:法律顾问为委托人出具独立性和中立性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律师依其岗位责任向相对方发送律师函和处理公司日常诉讼事务;公司法务审查公司合同和为企业建章立制;外聘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人聘请代理疑难复杂案件或专业性案件,出庭并发表代理意见。
不能因为在律师事业最初建制的三十年里,我们从事“法律顾问”业务的法律人,一个人承接了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公司法务、外聘代理律师所有的活,委托人就有理由只埋一张“法律顾问”的单,却无限制地要求“法律顾问”提供无边界的法律服务。
“账单”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法律顾问作为外部专家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性、中立性的判断,并对作出的判断承担责任,但法律顾问不要去抢公司律师和企业法务以及外聘律师的饭碗,因为公司律师、企业法务、外聘律师的工作成果和绩效考核,也是法律顾问独立判断和中立评价的责任范围,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职责明确,分工到位。
而作为公司律师的本职工作是处理公司日常纠纷和诉讼法律事务,不要抬高自己的资历和能力去为公司决策层宏观决策,做出超越自身法律能力和跨越圈内人身份的宏观判断。(www.xing528.com)
企业法务认真审查合同和兢兢业业建章立制,努力配合公司律师开展调查、收集证据、提供诉讼事务和非诉讼的法律帮助,尽法务的本分,不越权代理案件,不超越身份与能力评判和决策管理性事务。
外聘律师发挥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尽其所长,恪守专业与敬业精神,努力代理案件,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天职。
“账单”制度,让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企业法务、外聘律师合理合法,有规有序开展工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