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详解与分类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详解与分类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规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至33条。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详解与分类

(1)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2)误工费

①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平均年收入):最近3年平均年收入(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③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平均年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3)护理费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③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最近3年平均年收入(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④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

⑤护理期限: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①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②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6)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因伤残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对残疾赔偿金做适当调整。甘肃省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①受害人≤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②受害人为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www.xing528.com)

③受害人年龄≥75 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8)死亡赔偿金

甘肃省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①受害人≤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②受害人年龄为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年);

③受害人年龄≥75 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①被扶养人年龄≤18 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②被扶养人年龄≤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伤残赔偿指数;

③被扶养人年龄为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④被扶养人年龄为≥75 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11)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年至10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补偿伤者的实际损失为目的,对使用年限具有显著可能超过20年的伤者,其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按照伤者的实际使用器具的单价计算至平均寿命70周岁。

若残疾者在年满70周岁前便死亡的,对于未实际发生但侵权人已经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由残疾者一方返还给侵权人。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至33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