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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治疗: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详解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费标准的,从工伤保险金支付。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孙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首先,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工伤治疗: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详解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费标准的,从工伤保险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由所在单位依照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案例

孙某在一家印刷厂当印刷工。公司要求连续加班3天。一日夜里,孙某实在太累,在操作中不小心把双手轧进了机器滚筒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孙某为三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孙某的左手必须5年更换一次电动假肢,每更换一次需要2万元左右。孙某的右手可以转到外地大医院进行移植手术,费用需要2万元。孙某找到印刷厂,厂长却不愿承担孙某的费用。

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孙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www.xing528.com)

首先,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孙某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孙某提出的右手进行移植手术的费用以及孙某住院伙食补助费全由单位报销。关于住院伙食费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应为印刷厂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如果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事机构同意到外地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照职工出差标准报销。在治疗期内需要暂停工作,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在这段时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本案中,孙某可以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转院进行移植手术,手术费、护理费以及这段时间的工资福利全由印刷厂负责。

其次,孙某提出安装假肢的要求是合理的,相关费用也应由印刷厂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以70岁作为男性的预期寿命,应该由印刷厂一次性支付孙某10次的假肢更换费用。

最后,孙某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的伤残津贴以及生活护理费。孙某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伤残,按照规定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孙某20个月的工资。另外,孙某还可以领取伤残津贴,三级伤残津贴的标准是孙某工资的80%,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孙某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的规定,孙某还可以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标准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因此,孙某的主张是正确的,单位还应该向孙某支付不足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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