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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解析与理解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庭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的家庭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村集体组织使用的土地,依法进行的承包经营。在这种承包中,发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承包方是本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承包经营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解析与理解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以耕作、养殖或者畜牧等为农业生产方式,并以从事种植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为农业目的,对国家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直接支配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以下特征:(1)具体体现为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2)以农业生产为目的,禁止利用承包的土地从事其他活动,包括建房、设厂等;(3)建立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之上。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家庭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的家庭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村集体组织使用的土地,依法进行的承包经营。在这种承包中,发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承包方是本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发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承包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并且个人和企业不限于集体组织的成员。承包的土地限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形式经营的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农村土地。

家庭承包经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www.xing528.com)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2)民主协商,公平合理;(3)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4)承包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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