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相较于十八大报告的土地制度改革,更聚焦在产权方面,即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1)一个“巩固”和两个“完善”定调未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比“三权”分置制度多了一个“巩固”,这表明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已经得到认可,但需要不断探索,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较为完善。
承包权的“三权”分置制度是指农村承包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营制度。在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出台前,农村承包地只有所有权和承包权,其中土地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属承包土地的村集体成员,“三权”分置制度增加了承包地的经营权,而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是农地入市的关键。
(2)农村土地承包权的“三权”分置制度。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个是稳定承包权,一个是放活经营权。对于农民较为关心的承包权的“三权”分置制度以及会不会造成现阶段农民进城落户后农村的承包地不能续期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www.xing528.com)
农民在外出务工但没有稳定收入的前提下,耕地是他们最后的生存保障,农民可以续期承包土地,更通俗地说,确保了农民进城务工没有后顾之忧。这一点,党的十九大报告给出了明确信息。
因此,随着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和服务功能的逐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逐步趋于规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过去以农户间、业主与农户间的自发流转为主向当前的政府和市场引导与自发并重的自主流转转变;二是由过去无偿代耕向按市场规律的有偿流转转变;三是由过去依靠口头协议的不规范流转向签订书面协议的规范流转转变。同时,土地流转进程加快,规模逐年增大。而土地流转的日趋规范所依靠的是制度创新与突破:(1)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例如,山东省枣庄市通过给农民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农地产权交易市场和推进农村合作社建设,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农地性质“三不变”的前提下,走出一条农村土地改革的新路子。(2)政府对流转行为进行规范。例如,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甘肃省兰州市为规范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经过认真调研,制定下发了《兰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从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程序等方面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制作并向农户提供了全省统一的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及流转委托书等不同的合同示范文本。对流转双方可能涉及的一些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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