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借条或欠条上的大小写数额不一致时如何认定并无明文规定,但根据人们的通常习惯,在进行金钱交易时,一般均会书写大写金额,由于大写金额字形较复杂,书写时精力比较集中,不容易出错,写错的概率是很低的,而小写容易被篡改,比大写金额可靠性差很多,因此大写、小写不一致时,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一般就以大写为准。在司法实践中,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支持下,人民法院也是按照惯例,对于具体金额的认定,通常是按大写数额来认定。当然,不管是借条还是欠条,如果出现大小写数额不一致时,大写数字也不一定就是绝对准确,小写数字也不一定就是绝对不准确,如果要进一步搞清大写数字和小写数字的准确性,在有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找形成这个债权债务的客观事实及产生债权债务过程中留下的相应证据,如借款有银行转账凭证、交付货物的数量及单价,这样结合借条等证据相互印证来确定准确的数额。
案例
欠款人张某从事装修生意,自2015年起,张某多次向装修材料店老板王某赊账购买装修材料。2016年12月,双方进行欠款结算,当时,店老板王某写了一张欠条,让张某签字确认,这张欠条上写着:“欠材料装修款1 567.0元,壹万伍仟陆佰柒拾元整。”双方约定,三个月后还清欠款,张某在这张欠条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以示确认。当时,王某没有注意到欠条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问题,而张某也没有提出疑问。眼看已经过了还款期限,王某多次向张某催要欠款,张某一拖再拖始终不还款。2017今年8月,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庭审中,王某向法庭提交了有张某签字的欠条原件一张。拿着这张欠条,王某表示,他是后来才发现大小写的金额不一样,这一点,他有责任,但张某确实欠了他1万多元,张某欠他的材料款应以大写为准,即壹万伍仟陆佰柒拾元,也就是说,欠15 670元。张某则认为,王某提供的欠条上,应该按照小写为准,他欠王某的金额是1567元。
解答(www.xing528.com)
法院经审理认为,欠条中欠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应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日常生活经验和书写习惯来认定。王某提供的欠条虽然大小写不一致,但其提供了材料出货单据一宗予以佐证,材料出货单据记载的数额与欠条大写数额一致,而张某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推翻欠条及材料出货单据。从日常生活经验看,在书写欠条时,因小写金额稳定性较差,容易被更改,一般会在小写金额前或者后书写大写金额。从书写习惯看,大写数字的笔画较多,书写难度较大,写错的可能性不大,而小写数字笔画简单,尤其在书写小写金额“0”或小数点时,写错的可能性较大,故大写金额比小写金额更规范、更严谨。
最终,法院认为应以大写的数字为准,判令张某偿还王某材料款15 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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